湖南:100万农民工入工伤保险
据该省劳动保障厅厅长赵湘平介绍,截止2007年底,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累计收入13.02亿元,支出5.54亿元。基金管理上注重加强制度建设,按照“管住、看牢、盯死”的原则,制定了严格的基金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工作中实行业务、会计、出纳分帐管理,各负其责,互相监督。在待遇支付管理上,量化了协议医疗机构的管理,实行事故快报制度,掌握第一手事故资料,建立了举报制度,设立了举报信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全省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全省享受工伤待遇人数累计为5.6万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救治费人平为6711元,支付工亡人员各项待遇人平为71910元,支付1-4级伤残人员待遇人平为22765元,5-10级伤残人员待遇人平为13746元。
工伤职工从劳动力到“包袱”,从“健全人”到“残缺人”的突然转变使其在衣食住行方面存在严重功能障碍,进而导致其家庭地位和角色的转变,往往造成家庭关系的紧张甚至破裂。工伤职工与社会、职业脱节,心理上难以承受有工作到无工作,高收入到低保障的心理落差。否认、抑郁、恐惧、自卑、自我评价降低等心理障碍致使工伤职工逃避伤残现实,拒绝治疗,使得病情加重,导致恶性循环。这时,进行心理辅导康复显得尤为重要。湖南开始与高校合作,探索心理康复模式,如通过定期开展座谈会、社区医院探访、户外出游、专家讲座、十字绣手工艺班等系列活动,使得工伤职工提高个人自信以及加强了人对环境的控制感,促进工伤职工恢复正常心理,使其走出由工伤带来的心理阴霾,积极的面对现实和社会,正确的定位自己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