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局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加强农药市场监管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局
(2011年6月20日)
尊敬的省厅领导、各位同仁:
首先感谢省厅领导安排我和大家交流的机会。下面我就赫山区如何强化农药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个汇报,不足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农药监管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建设,对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影响重大。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完善管理机制,改革管理方式,加大监管力度,使全区农药市场得到全面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一)健全农药监管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农药监管机构根据省厅有关文件要求,益赫编办[2010]8号文件批复设立了赫山区农药监督管理站,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4人,专项经费4万元纳入了区财政预算,确保了机构、人员、经费到位。二是建立了上下联动的农药监管体系。2011年3月,区政府出台了《赫山区2011年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成立了赫山区农药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协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主任、区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一把手任副组长,区农药监督管理站站长、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聘任各乡镇农技站长为农药监督协管员,行政村村主任为农药监管信息员,全面加强管理和指导。全区形成了上下协调的农药监管体系。
(二)建立农药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人民政府明确,建立由区农业局牵头,工商、质监、公安、安监等单位参与的农药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集中在5、7、9月召开三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农药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协调和配合,共同做好农药管理工作,构建和谐、稳定、安全的农药市场秩序。
(三)成立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区农业局成立了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法规股、农药监督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植保站、农环站、土肥站、检测站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与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实行农药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将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各乡(镇)、村、企业,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立农药监管考核评价机制,把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落实情况和信息反馈等工作纳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年度考核指标,以绩定分,以分定奖,对部门失职、个人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突出重点,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
根据全国农药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种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农[2011]9号)文件要求,全区全面推行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区农业局、区工商局拟定在粮棉油等其他作物集中种植乡镇核准28家高毒农药定点单位。由经营者自愿申请报名,区农业局、工商局组织9名专家进行严格评审打分,每个点的确定均取最高分。公示后,符合条件的由区农业局统一授牌、编号,工商部门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栏将明确注明准许经营高毒农药。28个授牌的门店一律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复核一次。定点经营点均明确专人负责,并要求设立高毒农药经营专柜,统一进行标识管理,建立进销货台账(台账要求保存3年以上备查)和实名购药制度。区农药监督管理站、区农业执法大队定期或不定期对定点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其经营台账、档案和产品质量、标签、农药登记证等内容进行记录,凡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经营资格,并摘牌。严格做到经营单位核定规范化、购买农药实名化、流向记录信息化、定点管理动态化,实现高毒农药销售信息100%可查询,流向100%可跟踪,质量100%有保证。
三、严格审查,清理农药经营资质
区农业局、区工商局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下发到相关单位,明确要求凡申请经营农药的单位,须向区农业局农药监督管理站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从业人员学历及技术证明、营业场地及仓储条件、安全防护措施、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规章制度等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区农业局农药监督管理站向区工商局出具《农药经营条件审查确认函》,工商部门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区农业局农药监督管理站将会同区工商局对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清理、登记造册,并建立详细的生产、经营动态档案。清理范围包括:经营资质和范围、经营场地设施、管理制度等,对无照经营和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依法取缔,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由省农业厅上网公布。并督促农药经营单位建立购销台帐,承诺质量安全,指导科学用药。
四、强化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要求农药经营单位与农药生产企业签订质量责任承诺书,建立健全经营档案,完善进货记录和销售去向。二是开展农药市场检查。对进入赫山区销售的农药必须具备的登记证、标签、质量合格证和进货凭证进行检查。三是对农药经营单位分类监管,对被国家、省级通报农药质量或标签严重不合格的单位,实行“黑名单”管理。四是今年将开展三次以上农药市场质量、标签、宣传广告抽查行动,抽检时间集中在农药销售旺季4—9月。对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开展多形式的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成分,检查农药产品标签标识是否合法规范,查处未经审批的违法广告和夸大功效与适用范围的虚假广告。通过强化日常检查和专项清理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实现赫山区农药市场井然有序。五是要求黄泥湖、金家堤等五大蔬菜基地与区农业局签订高毒农药管理责任书,使农药使用做到“五有”,即“有承诺、有制度、有记录、有检测、有标识与可追溯”。同时,农业执法大队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周边地区的农资经营门店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