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林厅长就发展计划与财务工作提出五项要求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13-07-14 00:00  【字体:  

7月10日下午,党组书记、厅长刘宗林,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曹英华来到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调研,专题听取农业发展计划与财务工作汇报。

刘宗林厅长指出,机关院内调研的第一站选择发展计划与财务处,是因为这项工作很重要。发展计划与财务处是农业厅的调控部门,其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农业厅的工作成效和质量,关系到全省农业经济的发展。发展计划与财务处的同志一定要有这个认识的高度。过去,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在人员、编制空缺较多的情况下,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应予充分肯定。厅党组高度重视农业发展计划与财务工作,今后对发展计划与财务处的要求会更严,会不断压担子、压任务,同志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关于今后一个阶段的农业发展计划与财务工作,刘宗林厅长强调了五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要进一步强化、发挥好发展计划的职能。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发展计划是第一位的职能。财务工作是为发展服务的。要通过计划、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推动农业转型发展。发展计划与财务处的主要职能是研究计划,推动发展,应成为出大思路、提大建议的处室。希望发展计划与财务处进一步强化这方面职能,进一步加强这方面工作,当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抓好湖南现代农业发展问题、农业经济转型升级问题、农业发展质量与效益问题的调研,编制好2个“百千万”工程建设方案,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第二,要用改革的思路,围绕重点工作,研究资金保障、支持措施。现有的思路和方式,很难保障我们重点工作的推进。今后,要从两个方面着力。一方面,要研究系统内的资金如何发挥更大效用,真正做到“握紧拳头保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在不影响国家对我省投入的情况下,可选择一两个有经济实力的县,进行专项资金整合使用的试点,以县为单位,将资金用到2个“百千万工程”上来。另一方面,要研究系统外涉农资金的改革建议。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新增涉农资金主要用于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今年省政府常务会议明确要求由农业厅、财政厅提出改革现行强农惠农资金项目的建议,要按照这些要求,提出好的政策建议。

第三,要改进资金分配和管理方式。要充分体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程序和要求。越是重大、关注度高的问题,越要集体决策,让大家在讨论中形成一致意见。即便是难度很大的工作,也要让大家在了解中熟悉、在熟悉中理解和支持。对一些重大项目的安排、大额度资金的分配,党组研究的时间节点要前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效率的监管。这项工作要纳入发展计划与财务处的主要工作内容。请发展计划与财务处、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一起做好抽查抽检工作,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发挥效用,这也是对干部的保护。

第四,要开源节流两手抓,确保机关有序高效运转。目标要求为:一是涉及干部职工个人的经济待遇,要100%到位;工资、津补贴以外的福利,省直其他部门能够实施的,农业厅至少不能漏项。二是机关正常工作,不能因资金保障不力而受影响。为实现这个目标,要抓好四项工作。一要加大向上、向外争取的力度,把“蛋糕”做大。二要逐步调整支出结构,逐步解决机关处室之间经费安排严重不均等、不均衡的问题。三要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在政策法律范围内对缓解、调剂工作运转的作用。四要在节流节支上,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支出的压缩空间,向党组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建议。

第五,切实抓好发展计划与财务处的自身建设。总要求是四个字:内和外顺。内和:一是充分发挥和调动每个岗位的积极性,建设一个和谐、和睦、和顺的处室。二是协调好与厅机关其他处室、厅直单位的关系,把自己摆到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位置,争取各个处室、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外顺:一要加大对上汇报的力度,争取农业外部更大力度的支持,尤其是厅机关自身建设的一些问题。二要努力争取发改、财政、科技、教育等省直部门的支持。发展计划与财务处是管项目、资金的处室,要抓好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要求,防微杜渐,做到守身如玉、一尘不染,决不能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任何闪失、任何差错。

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汇报会。

刘宗林厅长就发展计划与财务工作提出五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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