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现代农业,培养造就新农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关系“三农”长远发展的基础性、长久性工程。为全面了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和新型职业农民对扶持激励政策需求情况,湘乡市根据省农委统一部署,于2018年4月对全市22个乡镇办事处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了调研座谈,现将调研结果简要归纳分析如下:
一、 调研开展情况
本次调研对象为已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的10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调查对象类型及产业类型
100名调查对象中,专业大户占24%,农民专业合作社25%,家庭农场1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骨干12%,其他26%。
100名调查对象中,综合型(种养结合)产业占19%,养殖3%,经作2%,粮油占76%。
(二)已享受扶持政策情况
100名调查对象中,享受过土地流转扶持政策的占85%;享受过金融贷款支持的占7%;享受过项目支持的占7%;享受过农田建设支持的占12%;享受过农机补贴支持的占21%;享受过生产保险的占1%;享受社会保险的达100%。
(三)对扶持激励政策需求情况
100名调查对象中,需要土地流转扶持政策扶持的占18%;需要金融贷款支持的占60%;需要项目支持的占32%;需要技术支持的占64%;需要生产保险、社会保险的占100%。
二、保障措施
近年来,湘乡市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为契机,顺势而为,多措并举,四年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290人,认定新型职业农民1316名(中级105名,初级1211名)。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均不同程度向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工作合力
为扎实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我市每年组织召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推进会,总结经验与不足,研究分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组织一批懂业务、懂教学、懂管理,敢上讲台、能写教案、会编教材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土专家”、“田秀才”等成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讲师团(32人)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跟踪服务指导员队伍(121人)。 通过公开招标、专家实地考查评估、媒体公开认定等方式,确定培训机构。建立了班主任、第一堂课、考勤、满意度测评、跟踪服务等培训管理制度,通过健全各项制度建设,抓实抓细培训和培育各环节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多部门联动,多层级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全方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二)围绕主导产业,开展特色培训
每次开展培训前广泛征集群众建议,根据培训对象从事产业,因人而异形成“菜单式”培训教案。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因势利导开展促进产业发展的需求培训。围绕“一村一品”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安全生产、农业创业理念和基本技能、相关职业最新技术、农产品营销、现代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等知识培训。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以市场营销、专业合作社管理、财务知识等为内容的管理培训;针对合作社技术人员,开展以提高农业技能为内容的技术培训。实行“一点两线(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主线)、全程分段”模式,在产业周期内分阶段组织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今年分别组织2017年培育学员参加春季乡村旅游节、新型职业农民农业机械化大比武活动等,旨在拓宽视野,提高技能。积极探索“校政结合”、“校村结合”、“校社结合”、“校企结合”等培育摸式,确保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三)强化分类指导,做好跟踪服务
针对新型职业农民从事产业特点及培训后产业发展状况,开展零距离跟踪服务,提高学员技能水平、管理能力和团队精神,做到“学中思、思中悟、悟中变”,保障培育效果。
“微信+”服务。在全市22个乡镇(办事处)建立农技微信平台。上联专家、下联新型职业农民,横联农资供应商,学员在群里可直接向农技人员、农业专家咨询水稻种植、油茶栽培、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农技人员、农业专家在群里直接开展技术辅导。大家在群里一起讨论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微信里不能解决的,农技人员就上门进行技术指导,金石镇通过短信平台、金石电视台字幕、金石网三农工作版块等一系列举措开展广泛宣传推广,发送秧田管理、统防统治、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知识,确保水稻安全生产,该镇半年就发送各类农机推广短信4万余条,及时、有效的短信提醒服务,得到了广大群众一致好评。线上线下融合培育。通过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湖南农业信息网平台、湘农科教云平台,精选著名专家的优秀课程,组织学员在家开展视频教学,传播教授发展家庭农场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技术和新产品,有效解决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难题。线上学习已成为新型职业农民获取知识、了解信息、提高生产经营能力的重要途径。“跟踪式” 培育。对种养大户推行“2+1”跟踪服务模式,即一个指导员和一个行政帮扶员(市、乡、村驻点干部)培育指导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者采取“1+5”跟踪服务模式,即聘请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的老师,每个老师对接服务5—10个学员。根据农事农时主动加强与学员的联系,及时了解、沟通协调,做新型职业农民的“贴心人”,全年跟踪服务不少于8次。 建立跟踪服务台账,内容包括学员训前发展现状、训后发展规划及学员对培训内容的意见与建议。
(四)打造培育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打造新型职业农民典型,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中沙镇养牛大户江卫国培训后,组织成立了古塔峰黄牛养殖合作社,采取“新型职业农民+合作社+贫困户”形式,扩大规模,整合资金、人力,实现规模化经营,鼓励贫困户务工入股,入股贫困户每户年增收5000元以上,被评为省定贫困村产业脱贫带头人。虞塘镇学员成锡明,另一身份是虞塘镇郭门村支部书记,他带动全村20多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采用“土地托管服务”模式,按照“统一采购、统一生产、统一雇工、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方式种植水稻,至年底,每户增收3000元以上。梅桥镇学员李顺华的“一地三金”模式,让梅桥镇万新村的村民实实在在得到了实惠。棋梓镇学员万望林、栗山镇学员陈立春等一批返乡创业典型已成为引领湘乡现代农业的主力军。龙洞镇新型职业农民周颖勇牵头成立的湖南兴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被确定为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和省级农民田间学校。泉塘镇学员王春梅成立的湖南春梅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山枣镇学员谭叙平成立的湘乡市喜杨杨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被确定为省级田间学校,通过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和省级田间学校的实践教学,满足了农民的多元化需求。龙洞镇通过几年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建立了“土地银行+粮食(农机)+专业合作社+职业农民+服务体系”的新型农业规模经营模式,降低了生产成本,解决职业农民后顾之忧,实现了多方共赢。
(五)出台扶持政策,促进乡村振兴
为了扶持新型职民农民发展,确保培育效果,市委市政府牵头协调农业、人社、发改、财政、金融等部门,构建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体系,把财政补贴资金、示范推广项目、土地流转政策、金融社保支持等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挂钩。同时,逐步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的土地流转矛盾协调机制、表彰奖励机制、风险保障机制等扶持激励政策,将现行的、新增的强农惠农政策集中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先后出台了《湘乡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湘乡市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奖励办法》。连续多年出台《湘乡市农业产业化奖励办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奖励。2017年,出台《关于表彰2016年粮食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和《产业扶贫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文件,对湘乡市一批表现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型职业农民予以表彰奖励。2017年发生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洪灾,新型职业农民的农业生产损失惨重,湘乡市委市政府及时组织大家生产自救,并从紧张的财政经费中挤出250多万元救助受灾严重的种养大户,最大程度降低了新型职业农民受灾损失,让大家挺过了这一巨大难关。
截止2017年底止,全市共发展种养专业大户4665户、家庭农场41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926家,农业龙头企业36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5家,带动农户数9.4万户)。 三、存在的问题
调查中发现,虽然不同产业、不同类型的新型职业农民对政策需求意愿各不相同,但总体上讲,新型职业农民在金融信贷、生产保障、社会保险等扶持奖励政策方面都不同程度存在需求不足的问题。
1、土地流转。100名调查对象中,需要土地流转政策支持的占18%。由于我市目前还没出台具体的土地流转操作办法,配套政策不完善,土地流转价格不稳定,土地流转投入成本高,造成新型职业农民生产发展受制约。
2、金融贷款扶持。调查中发现,100名调查对象中有贷款需求的达60%。对新型职业农民来说,资金问题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村住房等都不能被用作贷款的抵押物,贷款门槛高,额度较小,难以满足生产经营贷款的正常需要。为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需要金融机构降低信贷门槛,简化信贷手续,优先满足新型职业农民的信贷需求。建议对新型职业农民贷款直接用于粮食、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可考虑实行财政贴息贷款。
4、项目支持。100名调查对象中,获得项目支持的仅占7%。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项目争取上具有一定难度,如果向他们倾斜,优势互补、产学研融合、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势必会取得事半功倍的作用。
5、技术支持。100名调查对象中,有技术支持政策需求的占64%。近年来,国家实施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但是培训面小,条件严,三年不重复培训。建议扩大培训辐射面,进一步吸引更多的青壮年农民接受培训,提高技能。
6生产保障和社会保险。100名调查对象中,认为生产保障和社会保险不足的占100%。本次调查对象中,2017年有27名对象受灾,且受灾严重,但仅有一人享受农业保险。
三、建议
第一,建立完善的生产保险制度。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逐步构建市场化农业生产风险分散机制,更好服务“三农”。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满足多样化农业保险需求。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和财力状况,对特色险种给予一定的保险费补贴支持。对补贴险种保险条款与费率、保险责任、保险金额等内容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各地和经办机构应当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查勘定损工作规范,做到同一地区统一程序、统一标准,并增加鼓励各地对经办机构给予支持的内容。同时,不断开拓创新,逐年持续加大对生产保险支持力度,推动生产保险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发挥其强农惠农的积极作用。
第二,推行终身培训制度。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和管理,以终身教育为目标,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业技能为核心,以教育培训、资格认定为手段,以奖励扶持为保证,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骨干等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培育对象,分产业、分层次确定教育培训内容,分类型制定认定标准和落实扶持政策,培育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创业领头人。
第三,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体系。制定扶持激励政策,秉着“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社会地位和社会保障上有所突破,保证扶持政策的有效性,让获得职业资格的农民在财政支持、土地流转、信贷发放、税收减免、技术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在现有的农业扶持奖励中明确受惠对象一定是被认定的职业农民,以此来发挥其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金融部门在贷款额度、利率等方面实行优惠,使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周转资金。同时在农业补贴、土地流转、农业保险、社会保障等方面使获证职业农民享受优先权并给予倾斜。重点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人员、农村实用人才开展创新创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