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9月下旬以来,保靖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一是传达贯彻国家、省、州文件精神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业务股站室人员对国家、省、州专项行动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与解读,县农业局分管领导及法规股负责人、乡镇从事专项行动工作人员分别参加了省州集中培训学习。11月12日,杨志慧县长组织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12个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参加了全国全省全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电视电话会议,并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杨志慧强调: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事关耕地保护红线、粮食安全底线,事关广大农民权益、农村持续发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职尽责,细化责任分工,狠抓措施落实,全面摸底排查、分类清理整治,严格政策界线,加强宣传引导、树立保护意识,严把审批关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任务。
二是自全省全州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来,县农业局抽调法规、土肥、植保站技术人员,成立由黄胜明任组长,苏万军、彭诚、王兆锋、梁啸群、李应春、秦春玲为成员的专项行动综合组,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组织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内部抽调人员分别成立了政策与鉴定组、执法整治组,具体负责指导各地做好“大棚房”清理整治政策指导,解读政策界定、法律依据;设立鉴定专家小组,对是否属于违法违规建设进行鉴定、定性,提供建设项目用地报批业务咨询指导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工作。
三是开展专项排查,保靖县农业局于9月20日起对全县12个乡镇“大棚房”进行清查,现已清查了阳朝、碗米坡、葫芦、清水坪4个乡镇,共有蔬菜、瓜果等各类大棚209个,暂未发现违法违规建设的农业设施。建立了问题清查台账,并逐个登记核实,重点核实“大棚房”产权、使用人、各级资金支持情况。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组织4个工作排查工作小组对涉及全县94个卫星图斑乡镇村于11月13——18日开展了逐点排查,相关排查表及台帐正在统计中,12个乡镇于11月13——25日对辖区内村组进行了全面排查,相关排查表及台帐正在统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