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 湘乡:重点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0-06-24 15:23  【字体:  

“这两条渔船平时是我们赖以生存的依靠,现在开始将成为历史了。”6月23日,在湘乡涟水河畔,当地渔民陈帮飞自愿提交了退出捕捞业申请书,上交了渔船牌照和渔具,并签下退捕协议书。

与渔民签订退捕协议

回收渔船及渔具

“截止目前一共签订了23份退捕协议书,回收23艘渔船和2471公斤渔网渔具。”湘乡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李志强表示。湘乡市重点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所有持证渔民已完成签订退捕协议,渔船渔具等都已完成回收。

为帮助我市渔民成功“上岸”,退捕渔民与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签订退捕协议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有效的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并按照统一标准给予补偿:内陆渔业船舶证书(三证合一)按每本20000元给予补偿收回,失效证件不予补偿。下一步退捕渔民的捕捞机动渔船和合法网具等捕捞设施,将由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现场评估,按照评估价格给予合理补偿并回收报废。根据退捕渔民的技能水平和就业需求,分类施策,全方位提供技能培训、岗位信息等帮扶和服务,做到人员不遗漏、服务不断线,原则上对每位有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至少提供一次政策宣讲、一次就业指导和三次职业介绍。重点培训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适合渔民特点的实用技术,强化职业素养培养,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确每位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退捕渔民都能掌握1门实用技能。对自主创业的退捕渔民按照有关政策给予税费减免,并对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转岗就业难度大的大龄困难渔民,进一步加大服务提供和政策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渔民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体系。对符合条件的退捕专业渔民,按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退捕渔民,依照社会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按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对实施禁捕退捕的专业捕捞渔民,按照省出台的退捕渔民社保统一政策执行。退捕渔民的医疗保险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办理,并将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为渔民解决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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