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庄园是衡阳市社科专家团队关于农村改革的一项理论创新。在深入研究建国后30年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后30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体制的基础上,小康庄园在顶层设计上把集体的优越性和个人的积极性有机结合,把计划经济的稳定性和市场经济的开放性有机结合,把共同富裕的凝聚力和个人富裕的爆发力有机结合,把最基层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有机结合。国家顶级三农专家、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等认为小康庄园理念比北方的“家庭农场”、贵州的“农家大院”和四川的“小组微生”等模式有更普遍的适用性,有可能成为我国农村改革的“第三次飞跃”。 理论形成后,从2014年开始,专家团队先后在衡东县的白莲镇罗家湖村、吴集镇阳家坡村、衡南县云集镇滨河社区、常宁市塔山瑶族乡狮园村、雁峰区岳屏镇山林村启动试点,其中衡南县云集镇滨河社区的小康庄园规划方案被省社科联评为改革创新优秀个案。
但是工作再往前推我们遇到两大困难:一是没有启动资金。一个村的规划方案要20多万,常宁市塔山瑶族乡狮园村、雁峰区岳屏镇山林村因为有市委常委挂点,市区财政拿出20多万就请大学和专业公司把规划做好了,其他的村就没有钱做;小康庄园内部的投入是庄园主的事,但村里的道路、水利、环保、文化等公共设施还是需要国家资金投入。二是配套政策不完善。国家倡导要把农村土地资源变成资本,但是职能部门具体操作时,条件很苛刻,手续很繁琐;还有允许“基层干部”带领农民去建设小康庄园,到农村去建庄园不是大企业家老板们的专利,主体实际上还是“基层干部”, 允许“基层干部”带领农民去建设小康庄园,就把带头作用和共同富裕落到了实处。
基于上述发展“小康庄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请省委省政府从省级财政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小康庄园”的发展,并将此做法在全省推广开来。
二、请省政府出台发展“小康庄园”的配套政策,明确管理责任部门,简化办事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并把“小康庄园”的发展程度作为各地州市农村工作的一个考核指标。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619号建议的答复
湘农业议字〔2017〕33号A类
谢厚兰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创新我省农村“小康庄园”改革试点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国家提出的 “规划科学、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宜居宜业”28字方针有序推进。2016年8月,我省又出台《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16〕34号),对“十三五”期间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进行具体部署安排,提出了“五美”目标,即“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彰显布局之美;二是坚持融合发展,培育产业之美;三是坚持综合整治,塑造环境之美;四是宜居宜业,构建生活之美;五是坚持健康文明,展现风尚之美。
“小康庄园”是衡阳市社科专家团队探索农村改革、建设美丽乡村的一种尝试,在衡阳市部分村、社区进行了试点。但目前该模式的成效还有待于在试点中得到进一步体现,理论还有待于进一步成熟。“小康庄园”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一种模式探索,需要较长时间的探索完善过程,也具有一定的地域性,不宜作为各市州农村工作的考核指标在全省范围推广,只能向符合条件的地区推介;省级财政已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引导资金,不太可能再另外设立“小康庄园”建设专项引导支持资金。
在全国、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各种模式。我省在指导美丽乡村建设中,也注重各美其美,不主张千村一面。衡阳市探索的“小康庄园”模式,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模式之一,经过探索完善成熟后,可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进行推介。
衷心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联系单位:省农委新农村建设处,联系电话:0731-82272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