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631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17-05-10 00:00  【字体:  

湘农业提字〔2017〕41号B类  

 

余舞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壮大的推进农机示范合作社过程中继续完善实施农机“百千万”工程的建议》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我省各级农机部门把培育壮大农机合作社、推进规范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增量提质并重,规范创新并举,不断增强合作社发展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一是政策扶持调动积极性。在全省大力实施“千社”工程的基础上,各地在项目上给予农机专业合作社优先安排,并强化信贷支持,努力解决发展资金不足问题。二是市场引导推动服务产业化。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开拓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空间,促进了机具、资金、技术、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三是帮扶服务促进管理规范化。开展一系列农机合作社帮扶联系活动。如实施社企共建,加强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培训,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免费印发技术手册,帮助合作社开拓跨区作业市场等措施。四是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力。通过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帮助农机合作社建章立制,开展农机维修、作业等实用人才培训,加强农机作业质量监督等,提高了农机合作社发展质量。

  至2016年底,全省“千社”工程共扶持建设现代农机合作社1471家,全省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机合作社已达3511家。全省农机合作社耕整地和收割机械作业量都已占到全省总作业量的65%以上,而机械插秧、机械植保和机械烘干作业量的90%以上是由农机合作社完成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已经成为我省粮食生产的骨干力量。

  现代农机合作社通过适度流转土地,加之为农户提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有力促进了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的快速提升,我省实施“千社”工程3年来对水稻全程机械化产生了强有力的引领和推动作用。2016年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0.6%,相比2013年增长8.3个百分点,连续三年增长幅度居全国前列。特别是机插秧,在有针对性的对现代农机合作社开展“为机育秧”技术培训后,合作社已基本掌握机插秧技术,2016年我省水稻机插率达26.2%,面积也由2011年的不足300万亩跃升到1612万亩,成为南方稻区机插率排名靠前的省份;此外,田间运输机械化全面推行,农作物植保机械化快步推进,全省已经拥有植保飞机近千架。谷物烘干机推广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三年来,全省农机合作社推广谷物烘干机6000多台,建成区域水稻烘干中心500多个,有效地解决了晚稻收获季节持续阴雨导致的干燥需求难题,确保了农民收益。

  一、关于建议中设施用地的问题。加大农机合作社农机具存放场地的建设,对改善农机具保养条件、提高机具使用寿命具有重要意义。设施用地近来已成为农机合作社建设中情况比较突出的问题。虽然国土部、农业部已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规模化粮食生产所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其中包括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管理。但全省各地在落实这一政策时程度不一,有的地区能够较好的贯彻实施,有的实施有一定难度。我省为加大这一难题的解决力度,在去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的通知》中对设施用地进一步予以明确,目前来看对各地解决该问题有明显促进,但是在落实相关文件政策中仍有一定的困难。我们将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努力使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同时也请您一如既往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使相关问题能够得到有关部门的进一步重视。

  二、关于建议中机耕道建设问题。加强机耕道建设是提高农机作业通达程度、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的必要措施。中央和各相关部门对此均高度重视,采取了多种措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并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开展包括机耕道路在内的田间工程建设。2017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明确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农业部农机化司已于近期摸底南方各省市区机耕道等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有望对全国机耕道的建设产生推动的作用。二是我省政府高度重视,2016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的通知》提出我省机耕道通达率要达40%以上。三是出台了相应建设标准。2012年,农业部发布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提出了机耕道通用技术条件,我省2010年率先颁布农村机耕道通用技术地方标准”,为实施相关建设项目提供了依据。但由于机耕道建设涉及面广,涵盖了多个部门,农机部门力量有限。希望我们共同呼吁,要求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印发的《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把机耕道路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之一。明确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把田间道路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政府牵头,农机、财政、发改、交通、国土、规划、林业、水利等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一个标准,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将机耕道建设纳入全省建设规划,加大各级财政对农村机耕道建设的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我省机耕道建设。

  三、关于建议中合作社持续性发展的问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要把推动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作为突出任务,在继续支持现代农机合作社数量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提升,通过加强规范化建设,逐步引导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拓宽服务领域,形成合理的利益联结方式,保护和调动成员的积极性,坚定农民发展农机合作社的信心,确保现代农机合作社真正成为我省最有实力、最具活力的现代农业主体。为使农机合作社能够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在2016年印发了《关于加强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湘农机管发〔2016〕33号)和《关于深入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湘农机管发〔2016〕38号),提出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完善的设备设施、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完备的安全保障措施、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等“新五有”标准,并在当年评选符合“配备高端农机装备、具备较大经营规模和较强作业服务能力、社会带动作用突出、经济效益显著、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等要求的全国农机合作示范社12家,全省示范社20家,洞庭湖区示范社50家,对示范社给予了一定金额的累加奖补,较好地促进了农机合作社的规范发展。洞庭湖提升工程在今年还将评选100家农机合作示范社。而在洞庭湖区以外地区,我们也正在与财政等相关部门衔接,拟评选一批农机合作示范社并给予奖励,以调动积极性。同时进一步加强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鼓励财政扶持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服务能力,引导农机合作社及其社会化服务规范健康发展。

  四、关于加强农机行业建设问题。我们首先致力于增强县、乡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其对农机户与合作社进行农机化生产的指导能力。其次大力加强对农机合作社领头人和农机从业人员的系统培训,为农机合作社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助推其不断发展壮大,打造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进一步促进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再次我们不断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的建设,并培训合作社的维修人员,确保重要农时农机具能够以最佳状态投入生产。

  相信通过您和我们的共同努力,我省“千社”工程将实施得更加科学完善,为农机化事业贡献出更多的力量。也希望您继续关注我省农机事业的发展,为我们多提宝贵建议。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联系电话:0731-8582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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