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
相关建议:
一、突出重点,抓好面源污染防控。一是实施三端控制。源端控制,推广节能减排技术、科学施用化肥农膜、实行统防统治、推行健康养殖、有效利用秸秆清洁生产技术。中端拦截,俘获农田富余养分。修复湿地拦截养分,通过抗旱循环利用,推广水生作物进行生物拦截,尽量减少农田富余养分流入大江大河。末端治理,阻止富营养化进程。建立流域监测体系,监测富营养化进程,利用和保护湿地,阻止富营养化恶性发展。在已经发生富营养化的区域实行全社会、全方位的综合治理,迅速遏制富营养化的扩展。尽早制订和实施水源地保护规划方案,逐步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二是强化政策引导。应从国内国际两个方面入手:在国内方面,要研究制定农业环保生产促进法,从政策上加强支持引导,增加政府的专项投入,完善有关投融资、税收、价格、技术等方面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和农民投入,培育新型治理主体;从法规上加强监督和规范,对各种农业生产经营行为、各种新农村建设项目,都应严格依法规范,确保健康有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的权益。在国际方面,要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国际合作长效机制。发达国家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比较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应加强与国际上关心、支持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国家、组织和人士的合作,建立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国际合作长效机制。三是健全项目平台。建立、完善国家、集体、个人等多元化投资机制,按公共财政向新农村建设延伸的要求,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投资力度,实现农业自身生产的无害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提高综合利用效益,扶持农业生产相关的研究项目。四是实行分区治理。种植业污染源可针对农业生产状况提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布局,开展农业清洁化生产技术推广;禽养殖业污染可推广集中养殖、集中治污。对规模化养殖场,按照工业污染源一样的污染防控要求,实施排污许可、排污申报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采用生产沼气、有机肥料等方式,加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对已超过环境容量、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水域,要缩减养殖面积,开展治理工作,恢复水质。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启动重点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和农作物与土壤的协同监测,切实摸清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底数,实施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五是继续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尽快再建设一批跨区域、跨流域、涵盖农业面源污染全要素的综合防治示范区,加强单项治理技术的集成配套,积极探索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效机制。
二、抓住关键,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一是调优农业结构,构建新型农业产业格局。把增强粮食产能作为首要前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业竞争力和农民收入为主要目标,调优、调强、调精农业产业,加快构建产业集聚、特色鲜明、布局合理、产出高效的新型格局,推动农业生产由追求数量为主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变。二是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提升农业附加值。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着力完善农产品流通、销售和品牌建设,打造“功能农业”、“智能农业”、“外向农业”,形成全产业链条,让农民更多分享增值收益。三是创新经营方式,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适应农村劳动力状况和配置新变化,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分散生产向规模经营、单一化服务向多元化服务转变。四是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以生产需求和农民需要为导向,依托我省农业科研优势,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力度,推动农业发展由依靠物质要素投入向依靠科技创新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转变,增强农业发展内生动力。五是加强农业环境治理,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立足于生产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力推动农业生产清洁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农村环境生态化,推动农业发展由依赖资源消耗、牺牲环境的粗放生产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转变。六是加强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坚持农产品质量“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推进标准化、绿色化生产,实现生产源头可控制;实行依法严管、全程监管,实现“从田头到餐桌”质量可追溯,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三、强化支撑,提高综合治理实效。一是各级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增强环保意识,既要抓发展,更要重环保,纠正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决策思维,统筹考虑农业环保和农村发展,确保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落到实处。二是要落实责任。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要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农业环保方面的领导和管理职责,引入绿色GDP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县、乡两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进行严格考核。落实农民的主体责任,实行责任田和责任区三包制度,保护和治理好自己的生产、生活环境。落实企业法定职责,对乡镇企业实行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大企业环境污染违法的打击和处罚力度,让保护环境者受益,污染环境者受罚。三是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农业环保的重要性,推介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环境污染的典型案例。在农村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农民的培训,不但要教给他们致富的门路,更要输灌绿色发展的理念,从而形成上下一心,共同保护农业环境的良好氛围。四是将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各市县区应根据财政情况,明确预算金额及比例,采取以奖代投等多种形式,重点投入到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三个方面。目前财力不足的,可采用“政府主导、部门协助、社会赞助、农民自助”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
李建军
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707号提案的答复
湘农业提字〔2017〕44号B类
李建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展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围绕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抓肥药两减行动,促化肥农药施用减量增效。在肥料施用减量增效方面:一是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全省共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9715.8万亩,推广配方肥160.40万吨(实物量),平均每亩减少化肥0.61公斤(折纯)、增产19.99公斤。二是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2016年全省完成冬绿肥播种面积982.5万亩,较上年增加162万亩;全省秸秆还田面积达到6831万亩,秸秆还田用量2306.3万吨,亩均秸秆还田量达340kg,每亩减少化肥用量2.5kg;2016年全省新增有机肥生产企业10家,年产能达到144.7万吨,全省共计推广商品有机肥55.63万吨,施用面积463.15万亩,替代化肥2.78万吨。三是推进水肥一体化。2016年全省共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面积47.8万亩,较上年增加9.85万亩,节肥1888.33吨。在24个墒情监测县开展土壤墒情监测,土壤墒情信息服务耕地1367万亩,为大户提供直接墒情服务46万亩。在农药施用减量增效方面:一是加强“农企合作”。采取由政府向专业组织直接购买服务,如古丈县购买绿色控防服务,与传统的化学防治技术相比,亩减少农药用量400克以上。二是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在100个县开展统防统治服务,建立省级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示范区139个,共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1900万亩,挽回粮食损失约100万吨。三是创新发展机制。构建了“四位一体”的协同推进机制和服务模式,创建了100个标准化区域服务站;推进高效施药机械全面更新,设立了自走式喷杆喷雾机、超低空遥控飞行植保机、超远程喷枪喷雾机等高效植保机械施药作业的四个5000亩示范区。
二是抓耕地质量管理,促产地安全利用。一是科学管理基本农田。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审核工作,落实永久基本农田4958.07万亩,并进行了耕地质量评定。建设耕地质量大田监测点1421个。二是开展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示范。近三年实施粮食产能田间工程114个,建设面积129.6万亩。2016年,在全省完成秸秆腐熟还田面积182万亩,酸性土壤改良6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9310亩;在8个县开展补充耕地耕种培肥示范,培肥补充耕地面积11.59万亩;在3个县开展深翻耕晒垡示范,示范面积0.8万亩。三是开展长株潭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工作。完成了长株潭地区831.29万亩耕地重金属污染土壤与农产品“一对一”详查,摸清了长株潭地区耕地土壤及稻米重金属污染现状;探索形成了以农艺调控为主、边生产边修复的非工程性技术路径和VIP+n技术模式,将长株潭治理区域划分为可达标生产区、管控专产区、作物替代区,实行分区治理,开展了“第三方治理”试点。
三是抓养殖污染防治,促畜禽水产产业转型升级。一是科学规划养殖布局。先后出台《关于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全省现代渔业建设的意见》、《关于规范水库渔业利用加强水库水质保护的意见》,强化政策指导。同时,积极推进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三区划分,实现合理承载,推动绿色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省制定并颁布养殖“三区”划定方案的县市区有115个。二是强化污染源头控制。湘江干流6市27县(市区)退出规模养殖场2273个,退养面积86.3万平方米;在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库区、一级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退养网箱4558口。洞庭湖区退出畜禽规模养殖场4633户、174.5万平方米;退出养殖网箱15898口、62.91万平方米;拆除矮围网围119处,完成退出任务 93.65 %。三是狠抓养殖污染治理。推进规模养殖场提质改造,全省累计创建国家级畜禽养殖规模示范场211个、省级617个;创建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74个;累计完成3.2万个规模养殖场的升级改造。实行规模养殖场养殖备案和环评备案“双备案”制度。整合养殖业扶持项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涉农资金,重点支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四是大力推进资源养护。在自然江河率先全国实行湘江长沙段常年禁渔。开展人工放鱼活动,常年放流鱼种鱼苗在7亿尾以上。2016年湘江和洞庭湖的渔获物中“四大家鱼”的占比提高11.55%,达近几年最高水平。建成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9个、自然保护区5个,省级水生动物救护中心1个。
四是抓综合防控示范,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完善监测网络,掌握环境动态。在全省设146个定位监测网点,10个农田径流污染监测和1个养殖小区污染监测国控点。同时,在全国率先开展农业环境容量评价工作,各地按照功能区域规划,各有侧重发展,促进全省农业产业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逐步匹配。二是采取综合施策,保护资源环境。全省发展农村优质清洁能源用户600万户,构筑“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的生态农业体系。推广稻田生态种养、“猪—沼—果(蔬)”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全省稻田综合种养面积达到204万亩,种养区水稻农药使用量降低46%、化肥使用量降低26%。在全省建成24个国家级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保护点面积达20701.5亩,有效保护了野生稻、猕猴桃、柑橘等11个珍稀农业野生植物资源。在望城、桃源等开展农业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区建设,建成农业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区13.58万公顷。
五是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生态环境整体提升。2015年,我省被国家确定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试点省,今后5年国家将支持我省20亿元左右,省级将安排10亿元以上,县市区计划安排一定比例配套整合资金;已到位并实施国家资金8亿元、省级资金4亿元、县市区配套整合资金 27亿元。目前,我省126个县市区(含管理区)全面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2016年已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的有21个县市区。 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共支持建设完成两格化粪池797451个,三格化粪池687623个,四格化粪池149561个,联户污水处理设施9190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备3227套,购买人工清运斗车35157辆,清运机动车4794辆,建设垃圾池289556个,垃圾屋24164个,垃圾中转站981个,垃圾分类中转站91214个,沼气池90502个,畜禽养殖污水治理设施4798套,有机肥厂63个,共保护饮用水源地13303处,建设饮用水源防护栏342908米,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宣传牌12852个,已建成设施运行良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有关建议的答复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突出重点,抓好面源污染防控
我们将结合委员建议,突出做好“摸清家底、推广示范、综合防治、健全体制”四大工作重点。1、摸清我省农业污染现状。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一步掌握我省农业环境现状。逐步完善全省农业环境监控网点,确保每个县市区都有农业环境监测网点,掌握我省农业环境污染动态变化趋势。同时,系统研究和构建湖南省农业环境容量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与标准;选取适当规模的小流域或乡镇建立示范基地,开展技术模式研究示范,形成适合于全省各典型区的农业环境容量提升综合技术体系。以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为契机,开展加密普查,建立全省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系统,健全耕地重金属污染监测机制和监控网络,在全省推广适宜的耕地修复治理和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措施。2、积极推进农业生产清洁技术推广与示范建设。全面推进耕地质量管理工作,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为重点,加快普及科学施肥技术。加快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发展,实施旱作集雨节水项目和水肥一体化等农田节水示范,开展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力争到2020年,实现化肥、农药施用量负增长,减少农业生产环境的影响。3、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源头控制、中段拦截和末端治理”的思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在村域范围内实现面源污染有效拦截和消纳。加强与畜禽水产污染防治科技企业的合作,开展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处理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全部实现备案管理,加大养殖污染防治技术的组装配套和集成推广,鼓励和支持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4、健全现行的农村环境污染控制管理体制。目前,在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方面,主要采取分工负责的体例设置管理机构,实行行业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农村环境管理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采取统一规划、统一监督、统一发布信息,同时水利、建设、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要求,行使相应的农村环境保护管理的职责。而且由于受部门职能和能力所限,以致农村环境污染管理出现交叉的盲区。此外,农村环境污染与农村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农业在农村环保中的地位和作用从根本上没有体现处来。改革现行农村环境管理体制,使之更好地行使管理职能,已提到议事议程。一是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领导、组织、协调作用,逐步建立由政府牵头,部门分头实施的管理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农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寓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之中,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二是针对工业污染、农村生活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要采取不同措施,充分发挥农业部门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明确各部门的责、权、利,从源头、过程和末端三个环节入手,确保农村环境污染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住关键,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我省积极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目前,全省已建成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县4个,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10个,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县8个,省级重点示范基地75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面积达到800多万亩,无公害农产品品牌700多个、绿色食品1241个、有机食品201个。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委员的建议,着力抓住“农业循环经济、生态补偿机制、农产品质量”三大关键发力点。1、转变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方式,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主线,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技术进步和创新为依托,以转变生产生活方式为手段,建立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是要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注重发展高效农业、有机农业、农村生态旅游观光业等生态农业,引导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实行集中综合治理。二是要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物排放,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积极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建立“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新经济模式,把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三是要有效防治外源性污染。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防止工业、城市污染向农村的转移。四是要大力推广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环保实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建立健全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发布制度,促进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的推广。2、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农村环境保护属于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范畴,具有强烈的公共性、外部性、民生性特征。一方面坚持在“谁受益谁补偿原则”的指导下,建立农村环境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受益者的资金向环境受损者的流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环境公平的实现;另一方面,政府应建立保障农村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加强对农村的环境保护投入。其次,尽快制定有关投资、税收和价格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企业和农民投入,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农村环境污染防控的积极性。要利用国际社会关注环境保护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开展国际合作,积极引进外资,建立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3、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继续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粮食安全。一方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通过加大监督检测力度、深入开展“清源行动”、推进宣传进村入户等手段,确保掌握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强化应急监管,通过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开展舆情监测、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管控与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支撑,提高综合治理实效
我省相继出台了《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今年还颁布了《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通过健全法律法规,明确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管理职能,确保了有法可依。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湘江和洞庭湖等大江大湖保护都引入多项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强化了责任落实。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建制、执法、宣传”三大支撑点,切实提高综合治理实效,逐步改善农业农村环境状况。1、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从立法、普法和配套制度三个方面,建立完善农业环境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立法方面,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填补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空白和盲点。制订一批农业生产、农村环境的规章和标准,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特别是要尽快制定《农业清洁生产条例》,健全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在普法方面,要利用各种途径宣传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乡镇企业主、地方领导的环保法律意识。同时,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强化农业环保机构的管理职能,加大农业污染事故的处理力度,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2、强化农业执法监管。利用现有的农村环境管理体系和农业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依据,做到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切实抓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以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为重点,开展春季、夏季和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通过严格源头监管、狠抓案件处理、实施检打联动、推进社会共治、建立信用档案等手段,提高安全优质农资产品覆盖率,打造出全国一流的“湖南农资打假模式”。3、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支持关心农村环境保护的氛围。采取强化教育、监督、考核等多种途径,促进社会各界形成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共识。一是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农村环境保护的认识。通过加强教育、监督特别是实行严格的农村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引导和激励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树立抓农村环保就是抓经济社会发展、就是抓改善民生的理念,摒弃以牺牲环境、破坏生态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真正把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提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二是要全面提高农民的生态意识水平,促进他们树立起农产品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引导广大农民革除陋习,科学合理地施用农业投入品。注重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倡导科学、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环境问题的关注,并恳请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注我省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9月20日
(联系单位:省农委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联系电话:0731-82567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