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业议字〔2018〕33号B类
李国武代表:
您提出的第1043号《关于解决专业渔民后续生产生活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就您提出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洞庭湖水环境治理和大型水库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情况。省委、省政府将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作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举措,自2016年起实施洞庭湖水环境治理“五大专项行动”,我委省畜牧水产局牵头负责推进“畜禽养殖退出专项行动”和“河湖网围清理专项行动”,省政府印发了《洞庭湖养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经过持续会商调度、跟进督查和技术指导,至2017年底常德、岳阳、益阳市和望城区共拆围124个,面积35.18万亩,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并主动向省政府汇报争取安排了奖补经费6000万元。同时组织实施部分大型水库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通过现场调查,确定把全省跨地区大型水库、列入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名录的大型水库、列入国家良好湖库治理名录的水库、养殖密度过大靠当地政府治理有一定难度需省里支持的水库等四类水库作为退养对象,将水府庙、铁山、柘溪等10 座大型水库作为此次养殖污染治理水库,投入资金1.398亿元。截至去年12月底,实际拆除网箱827.37万平方米、拦网279.57万平方米,分别超额完成计划任务的7.4倍、2.2倍,畜禽养殖栏舍退养55.9万平方米,也超额完成了任务。
二、我省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情况。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长江大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2017年中央1号文件“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的决策部署,按照农业部《关于推动落实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的通知》要求,省畜牧水产局下发了《关于落实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通知》,并依据农业部公布的湖南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名录,开展相关数据调查摸底,对全省包括湖南省临湘市黄盖湖中华鲟、胭脂鱼自然保护区在内的5个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39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拟分三批实施禁捕,并争取2年内使省内水生生物保护区捕捞渔民全部退出。目前,我省已对保护区内捕捞渔民和渔船开展核查统计,锁定禁捕人员及转产对象,并要求县市渔业主管部门停发列入禁捕保护区名录的渔业捕捞许可证。
三、关于对湖区湿地保护区进行重点扶持的建议。洞庭湖区湿地保护区的主管单位是林业部门,我委将要求湖区畜牧水产部门积极协调林业部门,在湿地保护区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水资源和水生生物资源,优先支持专业渔民适度发展生态旅游等产业,以此推动专业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和脱贫致富。为治理好洞庭湖,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政办发〔2017〕83号)明确:全面规范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的水产养殖行为,禁止天然水域投饵投肥养殖,严格控制湖泊珍珠养殖;加快推进河湖矮围网围清理整治行动,矮围网围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养殖网箱网拦全部清理拆除;对保留的生态矮围严格监管,严禁对外承包、严禁开展养殖经营、严禁捕捞。因此,洞庭湖的湿地也不可能开挖鱼池或网围养殖,专业捕捞渔民只能逐步转产上岸从事他业,从事水产养殖已经没有相应的公共资源。
四、关于对专业渔民免费提供专业转型等帮扶的建议。该建议很好,关心渔民生活、帮助渔民解决转产转业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和禁渔期制度的客观要求,也是各级渔政机关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举措。2009~2012年,各级地方政府落实省委省政府渔民解困的惠渔政策,在引导渔民上岸定居的同时,引导渔民转产再就业,扶持渔民转产转业自主创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一成效并未得到实质性巩固,一是渔民普遍文化程度较低,接受新技能和新知识的能力不强;二是已转产上岸的渔民,因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不适应新岗位就业,工作累、待遇低,又重操旧业下湖捕捞;三是利益驱动不愿转产上岸,社会上传说对渔民转产国家会有大量资金补贴,普遍等待观望。目前,国家和省里均未出台渔民转产转业的新政策,主要是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资金需量大,而我省是欠发达地区,财政可支配资金相对有限。因此,对专业渔民免费提供专业转型等帮扶措施的条件还不成熟,希望您能理解。下步,我们将积极深入调研,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依据。
五、关于对专业渔民发放过渡性安置补助,切实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的建议。目前,我省对洞庭湖专业捕捞渔民的补助主要是春季禁渔生活补助和渔业燃油补贴。为解决禁渔期间专业渔民生活困难问题,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解决洞庭湖区捕捞渔民生产生活困难的意见》,自2009年洞庭湖渔民解困开始,省财政每年从民政救助资金中为承担禁渔任务县市区的专业捕捞渔民提供每人每月115元的生活补助;从2013年到现在,省财政将洞庭湖禁渔期渔民生活补贴资金列入预算,每年安排900万元。2016年以前每年禁渔期为3个月,自2016年开始,农业部统一规定长江及洞庭湖禁渔期增加一个月,专业捕捞渔民的生活补助未随之增加。目前,我局正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每年为洞庭湖专业捕捞渔民增加1个月生活补助共计约300万元;专业捕捞渔民的渔业燃油补贴从2015年开始,每户每船900元/年。但这些补贴资金远不能满足渔民的生活需要。解决专业捕捞渔民生活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实行全面退捕转产转业上岸,解决其社保、医保等问题。目前,农业农村部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及长江十年禁渔的相关政策措施。国家政策一旦出台,我们将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向省政府提出相应配套政策和措施的建议,以解决渔民生计问题,确保渔民退得出、稳得住、不反弹和常年禁渔实效。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
(联系人:省畜牧水产局渔政处,联系电话0731-85137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