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业议字〔2018〕45号A类
周巧云代表:
您提出的第2130号《关于推动湘江源头渔业发展与生态环保双赢的建议》收悉。现就您提出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省委省政府将湘江生态环保纳入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湖南境内河长5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341条,总长度达9万公里。其中,湘江干流全长950公里,流域年均水资源量797亿立方米,占全省的47%;流域面积8.5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40.3%。湘江是一条有着数千年历史的河流,是长江的主要支流之一,也是湖南人民的母亲河。湘江起源于永州市九嶷山,地处长江以南、南岭以北,东以罗霄山脉与赣江水系分界,西隔衡山山脉与资水毗邻。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湘江的保护工作,2010年11月26日,省委提出打造“东方莱茵河”的梦想。2013年8月,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湘江保护与治理 “一号重点工程”,提出“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恢复大生态、提升大协作”的总体思路,制定了3个“三年行动计划”,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已于2015年实现目标,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将于今年全面完成,让母亲河休养生息、减轻负担,让一江清水更好地造福湖南人民。这与您提出的要实现渔业发展与环保双赢的思路是一致的。
二、关于加大对湘江源头政策倾斜,助推水产养殖转型升级的建议。目前,我省在渔业转型升级方面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品种结构调整。全省各地继续推进水产养殖品种结构调整,通过特色产业园建设,积极发展名特优水产品养殖。2017年名优水产养殖面积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4.13%。二是适应环保整治的新要求,大力推行水产生态养殖模式,实现渔业绿色发展。三是积极引导发展池塘循环微流水养殖,目前已有我省6家企业建设流水槽养殖面积达6270平方米。四是2015年以来,我省切实加大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的发展,2017年全省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已超过300万亩,零陵区已超过5万亩,永州市畜牧水产局正根据省里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永州市水产业的转型升级,我们也将继续加大对湘江源头地区渔业发展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三、关于加大湘江源头退养资金支持,确保湘江污染防治推进的建议。天然水域水产养殖退养工作的大致情况如下:目前,全省共拆除网箱养殖面积162公顷、拆除围网养殖面积23524公顷。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规范水库渔业利用加强水库水质保护的意见》,天然水域全面禁止投饵、投肥养殖。至于湘江流域退养补偿资金的发放标准,省政府办公厅《湘江干流两岸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函〔2014〕87号)作了具体的规范和明确,即对在规定时间内主动退出的规模养殖场(小区、户),按畜禽栏舍面积(生产配套设施建筑面积按栏舍面积25%折算)每平方米补偿300元。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库区、一级水源保护区等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网箱养殖户,在2014年底前主动退出的,每口网箱按1960元(70元/平米)的标准给予补偿。补偿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5: 5比例分担。到目前为止,永州市4个县市区已发放退养补偿资金4236.61万元,其中省财政安排退养资金3077.38万元、市级配套资金552.255万元、县级自筹资金1830.56万元。
四、关于在蓝山、江华等地设立常年禁渔区的建议。省畜牧水产局印发了《关于落实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通知》。依据农业部公布的湖南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名录,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全省有6个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36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拟分三批实施禁捕。目前,我省已对保护区内捕捞渔民和渔船开展核查统计,锁定禁捕人员及转产对象,并要求县市渔业主管部门停发列入禁捕保护区名录的渔业捕捞许可证,蓝山、江华是否设立常年禁渔区需要组织专家进一步论证。
五、关于增加水生生物资源放流点的建议。我省制定了《湘江干流及湘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方案》,持续加大鱼类增殖放流,每年6月6日全国放鱼日期间,我们积极组织各地开展大型集中放鱼活动。在今年6月6日第4个全国“放鱼日”当天,全省组织包括永州市在内的8个市46个县市区开展了同步放鱼活动,总共向天然水域投放鱼苗鱼种2.08亿尾;6月9日上午,“2018年湖南省大型放鱼活动”在长沙橘子洲公园举行,现场共向湘江投放10cm以上春片鱼种50万尾、四大家鱼亲本500组、3cm以上夏花鱼种3277万尾,此外,还有国家重点保护珍稀水生生物胭脂鱼10万尾、湘华鲮2万尾、背瘤丽蚌15万只,全省今年计划放流鱼苗苗种、亲本及银鱼卵等9.47亿尾(粒),其中湘江流域放流2.6亿尾(粒)。据统计,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累计向天然水域投放鱼苗鱼种39.8亿尾。目前,全省已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45个,国家级36个、省级3个;自然保护区5个,国家级1个(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1个、市级1个、县级2个;省级水生动物救护中心1个,省政府已将这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纳入全省河长制工作内容,
六、关于启动鱼类洄游通道建设立项的建议。2017年,省委书记杜家毫专题听取鱼道建设工作汇报,要求落实绿色发展,尽快把湘江鱼道打通。我委草拟了《湖南省渔业条例(修正案)》,省人大已将其纳入2018年立法计划,今年有望出台。该修正案明确了湘水主要干流支流上的水上建筑,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鱼道设施,该条例的出台将为湘江乃至全省天然水域建设鱼类洄游通道提供法律依据。
再次感谢您对湘江源头渔业发展与生态环保的关注,诚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关心、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渔业处,联系电话136****6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