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业议字〔2018〕65号A类
孙小武代表:
您提出的第1145号《关于保护耕地、规范治理耕地的建议》收悉。现就您提出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 加强耕地建设与保护的主要举措
加强耕地保护,数量是基础,质量是关键。新形势下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根本之策。
(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
全省积极稳妥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后,全省共落实永久基本农田4950万亩,平均质量等别8.11等,较原基本农田提高了0.13等,其中水田、水浇地4191.11万亩,占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84.67%,较原基本农田提高了1.22个百分点,坡度小于15度耕地4454.43万亩,占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89.99%,较原基本农田提高了0.89个百分点。此外,还要求将面积小于15亩的零星分散耕地和坡度大于25度耕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实现了划定后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形态的全面优化,集中连片程度进一步提高,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多措并举,实现藏粮于地
一是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程序,严格监测操作,全省51个国家级耕地质量监测点、1421个省级大田监测点、14个县级耕地质量区域监测站,为全省耕地质量变化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提供了数据支撑。在全省布设7000个耕地质量变更调查点位,以县域为单位,按年度开展全域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变更调查与数据更新工作。在已完成的县域与省级耕地质量评价数据基础上,构建了标准化、规范化的耕地质量基础数据库,完善耕地质量管理信息系统。
二是推进测土配方施肥。自2005年国家启动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以来,国家财政累计投入4.4亿元,全省共推广测土配方施肥6.9亿亩次,减少不合理施肥101.99万吨(折纯),实现粮食增产1998.61万吨。
三是组织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湖南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项目从2006年试点启动以来,项目县不断增加,推广面积从2006年的4.3万亩上升到2015年的263万亩,补贴方式从单一秸秆还田腐熟补贴扩大到绿肥种植补贴、商品有机肥补贴、酸化土壤改良补贴和地力培肥综合技术补贴等5种技术模式。通过强化六个到位,扎实、有序地推进了项目实施工作,项目示范效果良好。据统计,项目实施以来共惠及项目区1385乡镇17945村444万农户。
四是恢复发展绿肥生产。由于长期以来化肥的不合理使用,我省耕地基础地力不断下降,通过种植绿肥,既能减少化肥投入,又能减少污染排放,达到改善生态环境、改善土壤结构的效果,有助于恢复提升耕地地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为恢复发展绿肥生产,我们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恢复发展绿肥生产的意见》,并连续多年在重点县市区开展绿肥生产示范。2017年,通过统一采购绿肥种子和根瘤菌,扶持1280户大户和115个种粮专业合作组织种植绿肥,全省冬绿肥播种面积达980万亩。省政府提出,到2020年全省绿肥恢复到1500万亩以上。
(三)开展耕作层的保护与再利用试点
依据《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促成49个县市区出台了《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办法》。2013年,我省首次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在每个市州选取2个以上土地开发项目开展试点,就制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建立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的投入机制和激励与约束措施、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的剥离、存储、运输、覆土的过程和各环节的技术标准进行探索。
二、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总结试点经验,启动耕作层保护立法
省国土、农业等部门在以前试点的基础上加快研究制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将建立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的投入机制和激励与约束措施,就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的剥离、存储、运输、覆土的过程和各环节的技术标准进行了要求,争取早日出台相关法规,全面规范推进我省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
启动《市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湘政办发〔2006〕9号)的修改。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耕地地力建设、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等涉及耕地数量、质量建设和管理的内容均纳入了市州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不断强化耕地保护相关项在考核中的权重。督促全省14个市州修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逐级重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纳入了县市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县市区政府“一把手”的耕地保护责任逐步落实。加强耕地保护目标考核。
(三)进一步夯实耕地保护执法
在 “全省覆盖、全程监管、科技支撑、执法督察、社会监督”综合监管体系基础上,利用“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群众报、视频探”立体监管网络,落实责任,及早发现、及时制止、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形成执法巡查、定期通报、联合执法和挂牌督办等有效工作机制,强化基层监管责任。把保护耕地、严守红线作为督察的重中之重,以市州政府层面为重点,自下而上,由点到面,切实做到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借助多方力量,共同制止违法行为,实现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占用和破坏耕地行为的发生。打击一批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的犯罪分子,关一批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的犯罪人员,对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的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感谢您对耕地保护问题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关注我们的工作。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土壤肥料站,联系电话0731-8521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