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37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18-06-06 00:00 【字体:大 中 小】
湘农业议字〔2018〕8号A类
梁石安代表:
您提出的第2237号《关于设立美丽乡村振兴规划专项经费的建议》收悉。现就您提出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随着我省乡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一栋栋新房拔地而起,一座座村庄改头换面,但乡村快速发展中乡村生产、生态、生活立体化布局欠统筹,规划不科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当前,省农委、省财政厅正配合省发改委编制《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规划提出: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以县域乡村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为依据,完善乡村规划体系,实现村落规划管理全覆盖。合理划定乡村规划经济发展片区和居民点管控边界,明确村镇规模和功能,分区分类推动特色风貌管控。建设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升级版乡村。规划经多次修改完善,待进一步征求市州、有关部门意见后,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国家财政管理的要求是要进一步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相应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在乡村规划管理工作中,我们将中建议一是明确省、市、县负责乡镇和村级规划的职责,明确各级责任,共同推进落实;二是对现有专项予以清理,通过调整资金支出结构和新增预算的方法,筹措乡村规划资金。三是规范资金使用。明确规划必须先行,只有有了乡村规划的地方,才相应地安排乡村振兴的项目和资金,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避免资金无效投入、重复投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感谢您对“三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6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发展计划处,联系电话:0731-89785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