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25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18-06-08 00:00 【字体:大 中 小】
湘农业议字〔2018〕11号A类
刘准代表:
您提出的第1825号《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就您提出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注重现代农业发展的人才培养建议。省政府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百千万”工程促进产业兴旺的意见》(湘政发〔2018〕3号),要求: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千名优秀农民境外培训计划,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境内境外培训齐头并进,实实在在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素质。同时,省农委配合省发改委组织编制《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规划提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激发人才要素活力,大力培育造就乡土人才,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目前,规划经多次修改完善,待进一步征求市州、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继续加大对农业产业的资金支持建议。近年来,全省大力支持财政金融联动,搭建信贷平台,打通融资壁垒,降低融资成本,适当分担风险。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实现全省90个产粮大县、51个贫困县全覆盖。省农信担公司改组后,加入国家担保联盟有限公司,陆续推出 “惠农担—粮食贷”、“惠农担—救灾贷”新产品,省财政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贷款给予基准利率50%和担保费率1%的补贴,其融资成本控制在5%左右。全省全面推开“财银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设立省级风险补偿专项资金3500万元。逐年加大财政保费补贴力度,已形成涵盖中央、省、县3个层级、60个品种的农业保险补贴体系。省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扶持力度,构建“财、银、保、担、投”联动新模式,引来金融“活水”,浇灌“三农”沃土。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龙头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推进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将中小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完善“财银保”“扶贫财银保”贷款保证保险有关政策,加快发布“惠农担-油茶贷”“惠农担-茶叶贷”等产品。
三、关于适当调整“百千万”工程购机政策的建议。今年继续实施农机“千社”工程,年内争取扶持建设800家以上现代农机合作社,奖励200家示范社。“千社工程”实施的原则是对符合条件的农机合作社“先建设后奖补”,且对烘干等重要作业环节机具作了明确要求。2018年,全省将烘干机的补贴额度在2017年的补贴额度基础上提高了15%-20%,达到中央财政资金单台套补贴最高额度。从2016年起,省农机局局连续两年将生物质制肥机纳入中央财政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范围,全省范围内购置批处理时间≤24h,批处理量≥2t的制肥机的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享受每台5万元的补贴。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对生物质制肥机的补贴力度。省农机局拟将水稻收割打捆一体机列入新产品补贴试点,并要求有关企业设立秸秆回收点,确保离田秸秆有效利用。
感谢您对“三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6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发展计划处,联系电话:0731-89785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