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34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18-06-11 00:00 【字体:大 中 小】
湘农业议字〔2018〕53号B类
彭水平代表:
您提出的第1534号《关于调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建议》收悉。现就您提出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粮食安全是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湖南作为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之一,以占全国3%的耕地生产了全国5.4%的粮食,解决了全国10%的人口吃饭问题。特别是双季稻生产举足轻重,我省水稻面积、总产连续40多年居全国第一位,双季稻生产功不可没。可以说稳定和发展双季稻生产,是我省保证粮食安全,承担粮食主产省的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从湖南多年的耕作习惯来看,我省一直是全国双季稻生产的主要地区,双季稻的面积占比超过全国三分之一,我省水稻传统的双季稻种植区域约占水稻的60-70%。为鼓励双季稻生产,我省2011年出台了双季稻补贴政策,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调动全省农民种粮积极性发挥了巨大的政策效应,得到了农民群众的拥护。但随着“三农”形势的深刻变化,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效应逐步递减,政策效能逐步降低,迫切需要调整完善。2015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我省作为首批5个试点省进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试点核心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一是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的全部和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的80%,用于耕地地力保护。二是将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的20%,加上农业”三项补贴”的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关系到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切身利益,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是科学测算补贴标准。我省根据2014年的计税面积、双季稻种植面积及近三年双季稻补贴资金在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中的权重,测算确定湖南省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05元、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75元,较改革前每亩分别略低4元、10元左右,降幅不大,影响甚微,执行中老百姓也普遍表示理解和支持,没有发生不良的舆情和事件。二是运用卫星遥感技术监测核实种粮面积。为解决“种与不种一个样”、“种多种少一个样”的问题,我省借助卫星遥感技术监测各市县早、中、晚稻种植面积,省里将遥感监测面积与市县申报面积进行比对,确保“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政策真正落地。三是完善“一卡通”补贴发放模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仍然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针对以往补贴发放程序繁琐、财政部门与银行信息不一致造成数据处理失败等问题,我省利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的契机,创新技术,完善手段,创新了财银数据交换标准化接口、部门数据接口、触摸屏补贴查询系统“三位一体”的补贴发放管理体系,补贴发放安全性、便捷性和时效性大幅提升,确保了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发放到户。四是强化补贴资金监管。为确保补贴资金全过程安全发放,我们配套制定完善了多项监管措施。首先,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其次,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将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在村务公告栏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再次,建立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对村委会履行种粮面积统计、核实和公示等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此外,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二、着力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粮食适度规模补贴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支持方式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完善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成覆盖我省主要粮食生产大县的农业信贷担保网络,为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二是开展“财银保” 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引入贷款保证保险,帮助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在无需提供抵押和反担保的条件下,以保单作为担保方式,获得银行贷款。三是培育扶持种粮大户。培育流转耕地在1500亩以上的大规模种粮大户,重点支持仓储、烘干、集中育秧设施、机耕道、水利设施建设等。四是培育扶持家庭农场。从2014年至2016年,全省共培育扶持10000户种植粮食为主的家庭农场,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按每亩100元的标准,连续补贴3年。五是进行间接补助。通过贷款贴息、重大技术推广与社会化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六是进行现金直补。现金补助与主要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或技术推广服务面积挂钩。此外,我省2015—2017年按因素法切块安排到县适度规模经营资金18.34亿元,由各县自主支配,用于解决制约农业规模化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以及社会化服务体系薄弱等问题,帮助提升各地粮食规模化生产水平。
今后,我省将根据全省农业发展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财政支农政策,更好地惠及广大农民。按照中央强农惠农有关政策要求,加强调研。谢谢您的大力支持!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农业委员会财务处,联系电话:0731-82257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