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339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18-07-23 00:00  【字体:  

湘农业提字〔201813A

                      

徐新楚等2名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构建湖南产业扶贫长效机制的建议》(第0339号)的提案收悉。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划引领,建立项目扶贫机制”的问题

  产业发展,规划先行。产业扶贫,我们高度重视规划的引领作用。2016年,省农委、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0个部门,联合编印了《湖南省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6-2020年)》;同时,指导131个有发展生产脱贫任务的县市区(管理区、农场)根据各自资源禀赋,编制了县级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8年,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根据资源禀赋、市场需求、产业基础、群众意愿、区位状况、传统习惯等各方因素,通过县级政府申报、专家联合会商、反馈县级调整、部门共同确定的程序,确定了一县一特主导特色产业,省农委会同省林业厅、省粮食局下发了《关于发布湖南省“一县一特”主导特色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湘农联〔2018〕94号)。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在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要求各县市区要在现有产业精准扶贫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到乡、到村、到农户的产业扶贫实施方案,选准主导产业、筛选重点项目、明确年度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制定三年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做到产业发展精确到品种、基地布局精确到地块、项目带动精确到主体、利益联结精确到农户。

  二、关于“部门联动,建立整体帮扶机制”的问题

  产业扶贫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上下联动、共同发力。《湖南省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6-2020年)》中明确提出了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省市县三级产业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省级层面,在建立了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了湖南省产业扶贫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18个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加强产业扶贫的制度设计和统筹协调。省农委建立了委领导联系市州指导产业扶贫的工作机制,2017年9月,印发了《关于印发〈委领导联系市州指导产业扶贫工作方案〉》,明确1位委领导和2个处室联系一个市州,会同市州农委组建产业扶贫指导小组,不定期深入县市区、贫困村、贫困户调研、督导,加大对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市、县政府也成立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级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扶贫领导机构。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督促各级扶贫领导机构发挥作用、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三、关于“扩大投入,建立自我造血机制”的问题

  加大财政投入是扶贫开发取得成效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省加大整合财政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贷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力度,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到产业扶贫项目、产业基础设施的规模,扶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一)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扶贫产业发展。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支持扶贫产业发展。一是加大重点产业扶贫奖补资金投入。2016-2017年,省财政共安排了10亿元用于支持重点扶贫产业发展,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引导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等方式,带动贫困农户发展产业。二是支持农村电商扶贫。2017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00万元,按照1万元每户的补助标准,对贫困村电商扶贫服务站建设和贫困户建设网店给予奖补支持。三是支持贫困县旅游产业扶贫。2017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000万元,按照竞争性要求,对扶贫任务较重、旅游资源条件较好的县,择优选择30个项目,按照每个项目100万元支持发展乡村旅游。四是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光伏扶贫产业。2017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2000万元,按照10万元/村的标准,补助1200个贫困村,推进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二)用好统筹整合资金,提高扶贫产业活力。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要求,明确了20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9个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将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按照不低于55%的比例切块下达到51个贫困县,采取资金使用、项目审批、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管理、监管责任“六到县”和县审批、县整合、省备案的资金项目管理机制,统筹使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并重点支持产业扶贫,有效激活了贫困地区扶贫产业的发展据统计,2016-2017年,51个贫困县共统筹整合涉资金290亿元用于脱贫攻坚,其中大部分整合资金用于扶贫产业发展,保障了贫困地区产业扶贫资金需求。

  (三)发挥财政政策作用,聚焦扶贫产业发展。一是开展扶贫“财银保”试点。2016年,省农委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联合出台《湖南省贫困县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国率先推出面向贫困县的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简称扶贫财银保),省财政发起设立2000万元的“扶贫财银保”风险补偿资金,支持相关保险公司和银行参与精准扶贫,缓解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目前,全省已通过扶贫“财银保”投放的扶贫产业贷款168笔1.5亿元。二是开展贫困县特色产业扶贫创新试点工作。为支持贫困县探索“特色产业+精准扶贫”模式,创新财政扶贫方式,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主导产业,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委、省林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贫困县特色产业扶贫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省财政每年安排4000万元,支持贫困县根据当地资源禀赋发展1-2 个优势主导产业。三是创新开展农信担保工作。我省已初步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要求湖南农担公司创新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产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县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的支持力度。如在贫困县开展“惠农担—粮食贷”,省财政对新型粮食生产经营基准利率补贴50%的基础上,对贫困县的担保费按年化0.8%执行,贫困县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综合融资成本(担保费+利息)只有3.41%,比银行基准利率还要低。2017年5月推行至今,贫困县担保贷款规模达2亿元,有效促进了贫困县发展产业脱贫。四是推动小额信贷业务发展。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是推进产业扶贫的重要手段。2016年-2017年,省财政在专项扶贫资金中共安排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共8.1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小额信贷业务。五是鼓励贫困地区工业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制定了《湖南省贫困地区工业企业吸纳当地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在51个贫困县开展工业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工作,对稳定吸纳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占企业全部在职职工比重达到15%以上的工业企业,省财政按照三年累计奖补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激发了贫困地区工业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积极性,增加了贫困地区就业机会,帮助贫困人口实行脱贫。

  按照您的建议,即将下发的《意见》中,我们将明确提出要加大产业扶贫的投入力度,强化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造血功能,要求纳入整合范围的20项中央财政涉农资金、19项省财政涉农资金,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保障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得用于医疗、教育、就业、社保兜底等方面,确保脱贫攻坚期内到户人均产业扶贫财政专项资金不低于2000元、不高于5000元。并要求产业扶贫资金不能简单地分钱送物到户、到人,要依托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村级组织等产业扶贫帮扶主体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

  四、关于“创新模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积极创新发展模式探索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产业扶贫中的带动脱贫作用。一是探索出了有效的帮扶模式。针对帮扶不准、撒胡椒面、项目难见效、风险难防范等长期困扰产业扶贫的问题,提出了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托管等帮扶模式,有效地引导贫困户之间、贫困户与普通农户、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加强合作,结成利益共同体,让贫困户和贫困村分享产业发展红利。二是与贫困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对直接帮扶项目,主要通过提供技术服务、设定最低保护价、明确违约责任来保证贫困户产品的产出和收购,确保贫困农户“产得出,卖得了”;对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项目,通过设立保底分红、劳务优先用工、土地集中流转等保证贫困户收益。所有重点产业项目,帮扶企业与贫困农户必须签订帮扶合同,紧密利益联结。省农委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湖南省农业财政专项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将财政扶持产业的资金部分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企业的资产收益分配,在特色产业园建设奖补资金中试点,摸索经验,逐步扩大到其他专项。2016年创建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时,省农委、省财政厅支持特色产业园与村级集体经济联动发展,将特色产业园认定奖补资金100万元中的50万元作为村集体经济对园区的投入,每年按投入8%的比例返还给村级组织,连续返还12年,强化村级组织与特色产业园创建主体的利益链接紧密程度,探索财政资金与贫困人口紧密结合的有效帮扶模式。三是突出维权和风险防控机制。所有项目,扶贫办、经济组织与贫困农户必须签订三方帮扶合同,明确责权利,并及时公示项目实施进展和效益情况;委托帮扶、股份合作项目,必须成立贫困农户代表参与的监事会,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的投资开发、经营核算及效益分配全程跟踪审计确保贫困农户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省扶贫办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参与产业扶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农业生产投保给予保费补贴,通过保险与扶贫相结合,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抗风险作用,提高农业产业风险保障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发展模式。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鼓励贫困地区走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之路,克服点多面散、效益低下的现象。一是产业扶贫要在资源高效利用上下功夫,在产业振兴上做文章,按照资源禀赋、市场需求、群众意愿,继续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则旅的方针,努力实现大农业与扶贫产业融合、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融合、一产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使贫困人口通过参与不同产业实现脱贫增收。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针对不同的贫困人口,因地制宜选择园区带动模式、龙头带动模式、集体带动模式、股份合作模式、资产托管模式、务工就业模式、公益就业模式、混合推进模式等8种帮扶模式,将贫困人口的生产要素合理融入扶贫产业中,实现贫困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双赢,提升贫困地区县域经济整体发展水平。三是加强贫困地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按照《关于引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参与产业精准扶贫的意见》文件要求,鼓励和引导其参与产业精准扶贫,发挥其对产业扶贫的辐射带动作用。

  五、关于“打造平台,建立科技支撑机制”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积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产业扶贫,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按照全面开展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门致富技能的要求,我委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为契机,开展了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升贫困人口造血能力,截至2017年底51个贫困县累计已认定、颁证新型职业农民2.1万人。2017年,与51个贫困县市区农业科技人员共同努力,全省共开展现场培训或指导6637场次,举办培训班2120 期,发放技术资料 126.9万份,培训45.34 万人。二是加大贫困地区致富带头人培训。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校2017年承办了17期湖南省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班,其中创业技术型培训班12期3361人、经营管理型培训班4期664人、省示范培训班1期205人,共培训来自49个县市区的4025名学员。通过开展这些种、养特色产业培训,促进了特色产业快速发展。三是我委依托万名农业科技人员服务现代农业工程,在13个省级农林科研院校遴选科技人员586名专家组建51个专家服务团队,“一县一团、一团多队”,在51个贫困县开展定点定人、对口科技服务,年度内每团人平下乡服务10.5次,帮助贫困对象解决技术难题

  下一步,在建立科技支撑方面,按照您的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农业科技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打造好“湘农科教云平台”(手机APP),完善农民“线上学习、农业资讯、专家服务、管理后台、产销对接”等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湘农科教云平台线上培育功能。二是强化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技术服务与指导。深入实施万名工程,招募科技服务团队带动10000名科技人员对接贫困县开展科技服务。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构建主体多元化、服务优质化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体系。继续组织开展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活动,做好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和学历提升,实施农技推广骨干培养计划。引导和支持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大户、新型职业农民等示范培训和推广服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加强科技成果产业化运用的支持力度,各县根据实际遴选和发布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制定技术明白纸,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提高技术的到位率。三是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培训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有一定产业规模、文化素质较高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全省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万人,认定新型职业农民1万人。支持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四是继续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在51个贫困县每个县公开招标招募1个省级专家服务团队,每个服务团队每年支持20万元,对各县市区提出的“一县一特一品牌”建设科技服务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

  六、关于“考评监督,建立激励惩戒机制”的问题

  考评监督一直是产业扶贫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贯穿于扶贫产业发展的全过程,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 了有力保障,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落细落小,强化项目的跟踪管理,确保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如期取得实际效果;坚持问题导向和正向激励两手抓,提升我省产业扶贫的影响力和帮扶能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新的成效。进一步优化产业扶贫考核指标,在2018年度脱贫攻坚年度考核中,我们将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加大产业扶贫中资金使用效果的考核力度,对于产业扶贫资金进行简单送钱送物和直接给钱了事的县市区,将加大考核扣分力度和惩罚力度,减少甚至停止下一年度重点产业项目资金额度。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在产业扶贫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构建湖南产业扶贫长效机制,助推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致富。

  再次感谢您对产业扶贫工作的支持!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7月20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发展计划处,联系电话:0731-84426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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