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297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18-07-31 00:00 【字体:大 中 小】
湘农业提字〔2018〕12号A类
伍浩等2名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省级层面发力推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的建议》(第0297号)的提案收悉。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办公室的建议。中央有关文件明确要求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一般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湖南省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湘办发〔2013〕26号)规定:“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必须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不单独核定编制、不核拨经费、不明确机构规格,具体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为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共中央《关于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发〔2018〕11号)明确组建农业农村部,并整合相关部门职责。目前农业农村部机构改革正在进行中,我省将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要求,对接农业农村部机构改革情况,推进省农业农村部门的机构改革。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所需人员力量,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机关核定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内自主调剂。
二、关于整合涉农部门项目资金向示范区倾斜。省农委高度重视14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给予倾斜,集聚合力推进示范区平台建设、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我省实施“百企千社万户”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和“百片千园万名”科技兴农工程以来,对示范区全覆盖并重点扶持。“百企”工程扶持企业109家,省级财政通过税收上台阶奖补、企业生产提质升级奖补等方式扶持资金8774万元,扶持企业数和奖补资金数占全省“百企”总数的1/4;“千社”工程扶持建设665家现代农机合作社,占全省“千社”的30%;“万户”工程在示范区认定扶持了2685户家庭农场,家庭农场耕地面积49.83万亩,补贴资金9285万元,占家庭农场数、耕地面积数、补贴资金数占全省“万户”总数的27%。“千园”工程认定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113个,占全省认定总数的23.6%;“万名”工程按照“一县一团队”的模式,在14个示范区,建立以省级产业体系专家为团长的专家服务团队。2015年来,全省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区有14个县市、2个乡镇先行先试,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7400万元,占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量的40.5%。我省3个县成功获批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靖州、益阳2个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7年全省认定10个现代农业十大产业集聚区(省级农业现代产业园),靖州、安化、华容、长沙、湘潭、涟源等6个县市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为支持湘潭整市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近几年来,省里支持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雨湖区建设农业综合产业园,每县区省级财政支持1000万元,认定22个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每个园区省级财政奖补100万元;支持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试点,每个县市省级财政支持1000万元;争取农业部中央资金3000万元,支持湘潭县建设高标准农田2.5万亩;争取农业部中央资金1500万元,在雨湖区开展全省首批数字农业试点。认定湘潭湘莲为湖南十大区域公用品牌,认定湘潭县湘莲产业集聚区为全省首批现代农业十大产业集聚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财政支持1000万元。
今年省政府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百千万”工程促进产业兴旺的意见》(湘政发〔2018〕3号),启动品牌强农、特色强农、质量强农、产业融合强农、科技强农和开放强农“六大”强农行动。按照打造“一县一特一品牌”、“一片一品牌”思路,打造地方农业名片;围绕品牌打造,从2018-2020年,3年共建设1000个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100个以上优质农副产品供应示范基地,30个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集聚区(现代农业产业园)。我委将积极引导我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认真落实3号文件精神,对接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产业发展,对落实3号文件措施有力、推进产业兴旺成效明显的示范区给予重点支持。
感谢你们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7月31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发展计划处,联系电话:0731-89785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