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434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18-08-03 00:00  【字体:  

湘农业提字〔201839A

                      

李定珍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传承与保护“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第0434号)的提案收悉。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省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传承和保护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工作,贯彻中央“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决策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发展。

  一、加强了工作指导。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省农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组织省农科院、湖南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专家深入各地加强对地方申报农业文化遗产的指导,做好与农业部和有关专家汇报沟通。目前,全省共有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4项(湖南新化紫鹊界梯田湖南新晃侗藏红米种植系统湖南新田三味辣椒种植系统湖南花垣子腊贡米复合种养系统)。

  二、加强了宣传推介。充分运用现代媒介和旅游路线等方式,对农业文化遗产的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技术体系、独特的文化景观等进行充分展示和宣传推介,推动遗产所在地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推动更高层面的关注与认可。今年4月,联合国粮农组织授予新化县紫鹊界梯田“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称号。

  三、加强了基础支撑。2016年,组织各地开展了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全省农业文化遗产的底数、类型和分布,全省共普查5项农业文化遗产普查结果,其中湘西地区的“保靖黄金古茶园”、“古丈毛尖茶” 有两项入选。文化遗产所在地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卫生设施建设、产业和品牌建设,确保农业文化遗产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

  目前,我省农业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与开发运用仍然面临着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如:政府重视程度不一。有的地方政府对农业文化遗产重要意义认识程度不高,挖掘、保护和开发重视不够,没有列入政府重要的议事议程。领导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健全的领导体系和协同办公机制,在部门协同发力、政产学研商融合以及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资源投入不足。地方财政投入保护和开发农业文化遗产的资金短缺,没有列入预算,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发掘、商业推广等方面存在短板。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支撑,按照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的思路,做好后续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认定,加大对已认定遗产保护和合理适度利用。呼吁各地政府和各界切实重视传承与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切实加大投入,采取有力举措,提高全社会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认识。

  感谢你们对湖南省农业文化遗产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8月1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农业产业化指导处,联系电话:186****1899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43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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