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841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18-08-10 00:00  【字体:  

湘农业提字〔20182A

  

周敏委员

  提出《关于加大对农民创新创业扶持力度的建议》(第0841号)的提案收悉。现就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几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创新创业工作,把加快培育农村各类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来抓,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多项措施,全省上下形成共识,农民创新创业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呈现较好的发展势头。一是农民创新创业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全面开展。2014年以来,全省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县市区已达110多个,确定培育对象55万人,组织各类培训17万人次,累计认定新型职业农民5万多人。二是农民创新创业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逐步健全。各市县以当地农业主导产业、优势产业为重点,分类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建立了认定流程,规范了资格证书,初步形成了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三是农民创新创业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基本形成。大力强化“一主多元”培训体系建设,坚持以农广校、农业职业院校等农民教育培训公益性机构为主体,统筹安排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及其它社会力量加入,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参与,逐步构建了上下贯通,各类培训机构横向衔接,层次分明、支持有力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目前,全省具有培训资格的机构达到500多家,基本满足了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经常性的要求。四是农民创新创业与新型职业农民素质不断提升。各市县以当地主导产业为主兼顾地方特色产业,对职业农民开展了农业技能、专项技术以及农村政策、法规、农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培训,有效提升了他们的科技文化意识,增强了实用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其科技、安全、品牌、组织化意识明显增强,收入水平显著提高,成为了当地推广农业科技、从事农业致富的典范。五是推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通过对一批素质较高、有一定规模基础、有产业扩展愿望的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开展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壮大了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到7.3万家。六是主导产业规模化生产水平提升。通过培育后,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得到很大提高,推动了水稻、生猪、蔬菜、柑桔、茶叶、家禽和水产品等主导产业的发展。2017年,各市县以粮食生产大户为重点培育了一批水稻专业化职业农民,承担粮食高产创建和超级稻示范推广等粮食生产项目,带动全省落实超级稻种植面积2000万亩以上,平均亩产同比常规稻增产50公斤以上,为保障全省粮食生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我省农村人才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出现这种好形势,主要是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领导,根据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和人才成长规律大力引导、扶持和服务的结果。各级政府和农业系统主要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精心组织农民创新创业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意见》、《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百千万”工程促进产业兴旺的意见》,明确了对农民创新创业和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政策,确定了“2020年全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万人”的目标。省农业委、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17年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在全省110多个县市区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各市州、县市区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整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全省形成了“政府主导、农业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农民创新创业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夯实农民创新创业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基础。省农业委举办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管理培训班,110多个项目实施县农业局科教科(股)长参加了培训,明确了工作要求。明确了宁乡县农广校等10所县级农广校示范校,联系我省优势产业建立了省农广校卫红粮食分校等一批产业分校,明确了一批实训基地。省市县三级农广校积极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主动与农业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加强联系,积极组织教材编印,并积极与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合作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效果良好。

  三、创新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法。一是创新培育机制。突出需求导向、政策引路、农民自愿的原则,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跟踪服务,全过程跟踪考核,对合格者统一认定,加强认定后的管理,出台相应的创业扶持引导政策,坚持农民自愿,探索“财政补贴、机构让利、农民出资、先学后补”等机制,提高农民参加培育积极性。二是创新培育模式。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根据农业成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强化分类指导,对三类人员分类分产业开展培训,做到“一班一案”,建立指导员制度,注重实践技能操作。三是创新培训手段。充分利用微信、QQ、微博等新型媒体开展信息化手段培训。开发了湘农科教云平台,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省农委与隆平高科联合开发了湘农科教云平台。该平台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农业咨询、在线学习、专家答疑、农技服务、产销对接、管理后台等服务, 2017年在长沙县、宁乡县、浏阳市等30个县市区开展线上培训示范;全省目前有5万名培育对象参加线上培训,深受广大新型职业农民的欢迎。实行参与式、互动式培训。采用多媒体教学,播放科技短片,安排教师答疑,增强师生互动。四是创新监管机制。各县市区按照项目规定的资金用途,由农业局联合同级财政局按照“统一核算,统一审批,统一报账”的模式管理项目资金,根据补助标准、培育任务分别核算项目资金下拨培训基地,各培训基地严格执行台账登记制度,实行专账、专人管理。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督导,坚持执行开班第一堂课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抽查检查制度。    

  四、强化对创新创业农民与新型职业农民的服务。一是出台扶持政策。省、市、县均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制定以土地流转等集聚资源要素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扶持政策,促进土地资源向创新创业农民与新型职业农民集中,使愿意种地的人获得更多的土地经营权。同时,加大财政、金融、用地、税收等方面支持力度,如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承担涉农项目,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等,为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推行技术帮扶。改革农业科技服务方式,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效果。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跟踪服务管理办法,做好跟踪服务。三是加强项目对接。省政府要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要与“百企千社万户”现代农业工程和“百片千园万名”科技兴农工程结合;省农委制定了《培育扶持1万户家庭农场实施方案》,分三年时间在全省选择1万户种粮家庭农场,省财政按每亩耕地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各市县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的专项申报,科技示范户遴选,以及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水产健康养殖示范、牲猪无害化生产示范等发展现代农业的相关项目均限定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内实施。优先获得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在申办购置补贴时开通绿色通道。四是增加资金投入。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了1900万元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支持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各市县也安排了一定数目的专项资金,并整合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退耕返林、茶叶柑桔发展基金、蔬菜发展基金、粮食生产高产创建等支农惠农项目资金,重点向创新创业农民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倾斜。通过与金融办、银信系统多次协调,对申请低息或免息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民,优先为已认定的新职农发放贷款。并协调银信部门及时推出新型职业农民小额贷款新产品种。

  2018年,全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民创新创业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上将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对农民创新创业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农民创新创业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大问题研究和调研,将农民创新创业与培育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督促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农民创新创业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量化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将培育工作纳入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农业农村工作绩效考核范围。

  二是营造加快农民创新创业与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作为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切入点和支撑点,加大优秀新型职业农民宣传表彰, “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资助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和新型职业农民在引领产业发展、创新创业、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政府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关注、农民满意的良好氛围。

  三是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积极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跟踪服务、绩效考评制度体系。鼓励各地出台农民创新创业与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奖励办法,重点培训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有一定产业规模、文化素质较高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实施优秀农民境外培训计划。运用“湘农科教云”等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学习培训和服务。全年计划完成培训4万人,充分发挥湘农科教云平台线上培育功能,全省上线参加培训人数达到8万人。

  四是制定农民创新创业与职业农民扶持政策。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调查,形成扶持政策建议报省政府。督促没有出台扶持政策的县市区尽快出台扶持政策,同时督促它们落实这些政策措施。重点落实以土地流转等集聚资源要素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扶持政策,促进土地资源向新型职业农民集中,使愿意种地的人获得更多的土地经营权。同时,加大财政、金融、用地、税收等方面支持力度,如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承担涉农项目,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等。

  五是建好创新创业农民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服务平台。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平台使用工作,整合资源、创新模式,建好新型职业农民湘农科教云平台,增强服务功能,扩大示范规模,认真组织全省创新创业农民和新型职业农民参加线上教育培训,积极开发本地精品课程,大力组织本地专家开展线上授课和答疑,将农民田间学校、职业农民培训纳入到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线下学习与线上学习、服务相结合,普通培训和精准培训相结合,加快信息化在培育工作中的应用步伐。

  六是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继续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和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创建,重点培育100个左右样板家庭农场和20个左右旗舰型合作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财政项目试点和兽医社会化服务试点,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引导龙头企业通过股份合作、保底分红、利润返还、组建联合体等方式,与家庭农场、合作社、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关系,让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发展增值收益。

  七是强化对创新创业与新型职业农民的技术服务与指导。全省共遴选1万名左右的农技人员为技术指导员,培育10万户农村科技示范户,建立500个左右的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各县根据实际遴选和发布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制定技术明白纸,建立以“专家定点联系到县、农技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技术服务等模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提高技术的到位率。

  感谢你对全省农民创新创业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8月10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农业委员会科技教育处,联系电话:0731-8862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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