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业提字〔2018〕48号A类
陈华等2名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提案》(第0848号)的提案收悉。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农业农村工作部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保护环境与保障供给并重,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加大。稳步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率达到90%以上、农药施用量下降5%。全面完成养殖“三区”划定,湘江干流沿岸、洞庭湖区、10余座大型水库养殖污染治理全面完成,截至今年6月底,依法关停或搬迁禁养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畜禽养殖场户17307户,拆除栏舍近500万平方米;清理拆除一级水源保护区及敏感水域养殖网箱12.98万口,面积1073.83万平方米。二是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效明显。到2017年底,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22277家,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有18069家。按各县市区自评标准和考核结果,提前实现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率70%以上”的目标。生猪调出大县和其他养殖大县基本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我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2017年6月的全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会议、今年4月南方九省水网地区养殖业绿色发展工作会议均在我省召开。三是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稳步推进。2018年前在长株潭地区32个县市区完成耕地优先保护区、安全利用区、严格管控区划定工作,调整种植结构9.8万亩,落实休耕20万亩,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顺利通过国家第三方评估。四是农村人居环境有所改善。全省累计整治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村16388个,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1415个,1.2万个村初步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五是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不断加强。实行湘江长沙段常年禁渔,全面开展自然江河人工放鱼活动,常年放流优良鱼种7亿尾以上。建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9个、自然保护区5个,省级水生动物救护中心1个。
近几年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生态发展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形势总体依然十分严峻。一是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居高不下。全省化肥、农药施用量均高出全国平均使用量近1倍。农膜年用量7万多吨,回收率不足80%。二是畜禽养殖污染仍较严重。部分县禁养区退养工作尚未完成,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任务还很繁重。天然水域投肥养殖仍然存在,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任重道远。三是耕地污染治理任务艰巨。全省强酸性耕地土壤面积达2239万亩,是我国土壤酸化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四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待加强。乡村规划覆盖面不广、执行不到位,农村乱搭乱建、建设无序问题突出,一些地方垃圾乱丢乱扔、黑臭水体横流,“脏乱差”现象较严重,有新村无新貌。这些问题与你们调查发现一致。
二、关于 “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的建议
自2014年起,中央、省级安排的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向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点倾斜。如2014-2017年,中央和省财政安排项目资金5.8亿元支持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2016-2017年,省财政投入资金4.41亿元支持化肥零增长行动;2015年以来,中央财政投资3.99亿元,支持建设大型沼气工程219处、生物天然气2处;2017年中央财政投资7.42亿元,支持16个县市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2016年以来,中央投入资金3.3亿元,在洞庭湖区11个县市区启动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2017-2018年,省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7亿元分2年对限期完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率达75%以上”的县市区给予奖励。2017-2018年,省级财政下拨专项资金7.55亿元支持洞庭湖区开展养殖环境专项整治。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涉及面广、整治任务重、建设项目多,需要大量的真金白银投入。省政府下发的《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政发〔2018〕17号)文件明确要求,“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健全多元环保投入机制。省级财政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的方式支持开展三年行动计划。各市州、县市区应加大资金投入,整合上级下达的目标接近、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污染防治类专项资金。探索设立湖南省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地方政府按规定发行一般债券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性项目。全面落实国家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价格政策和绿色税收优惠政策。”到目前,省级财政已整合资金32亿元对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点工作予以奖补,其中安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资金2.47亿元。省财政厅正在制定湘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财政奖补方案。
三、关于 “政策引导,正确导向”的建议。
自2004年起,国家陆续出台了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这些政策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市场稳定供给和调动农民种粮、养殖积极性发挥了巨大的政策效应,成效显著。但随着“三农”形势的深刻变化,农业补贴政策效应逐步递减,政策效能逐步降低,特别是“撒胡椒面”式的农业“三项补贴”、按生猪年出栏数给予奖励的“生猪补贴政策”,迫切需要改革完善。
为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针对此情况,2015年8月财政部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明确规定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只能用于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支出。生猪补贴政策由“补量”向“提质”转变。今年省政府《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规定: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限期完成养殖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按期完成的实行奖补,未按期完成的强制关停退出。
2015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本次改革试点核心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一是将全部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以及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的80%,用于耕地地力保护。二是将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的20%,加上农业“三项补贴”的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提供物化补助等方式,为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提供集中育秧、插秧、病虫害统防统治、烘干等增产增收技术推广与社会化服务。
2015年11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明确对购买秸秆粉碎机、利用农作物秸秆养畜、对农作物秸秆实行生物燃料化处理的给予补贴。按照国家部委的相关部署,省农业委编制了秸秆利用规划,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秸秆“五化”利用。由于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时间较短,扶持政策力度不大,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加大补贴,引导社会和农民自觉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四、关于 “调整农业内部结构”的建议。
在畜禽养殖业结构调整方面。省政府相继印发《关于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从区域布局、养殖方式、技术集成、政策保障等方面,确立了养殖业绿色发展的长远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养殖布局调整,全省122个县市区均依法科学划定养殖“三区”。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市、县尽快完成《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编制和发布工作,促进农牧结合、绿色发展。同时,强化源头管控,督促指导畜禽养殖业主履行环境保护第一主体责任,建设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年底前,各市州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配套率达到75%,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以上;到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配套率达到95%,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对未按期安装粪污处理设施和未实现达标排放的规模养殖场依法关停。
在水产养殖结构调整方面。加快制定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年底前市县两级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和发布工作。进一步规范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养殖行为,对不符合养殖规划的网箱养殖开展专项整治和清退,严格控制湖泊珍珠养殖,全面禁止天然水域投肥投饵养殖,全部拆除饮用水源地养殖网箱。加快推广稻渔综合技术模式,从今年起每年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遴选10个县市区开展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县建设,洞庭湖区稻鱼综合种养面积每年新增20万亩。启动实施精养池塘升级改造,今年洞庭湖区升级改造精养池塘20万亩,逐步实现精养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在种植业结构调整方面。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根据各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调优种植区域结构、产品结构;调减非优势区农业生产,减少无效、低端供给。对耕地质量严重退化、温光水及基础条件差的劣势区域,实行水旱轮作或休耕,缓解耕地利用强度。进一步降低复种指数,减轻种植业面源污染压力。调减非适宜区粮食生产,推动水稻“双季”改“单季”。引导平湖区、丘陵区“一季中稻”改种“一季晚稻”,在一季稻区推广“超级稻+油菜或绿肥”模式。
五、关于 “推行农业清洁生产”的建议
着力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在设施农业及蔬菜、果树、茶叶等园艺作物上的应用,实施果蔬茶园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大力推进绿肥种植,力争到2020年全省绿肥恢复发展到1500万亩。确保到2020年全省化肥使用量总体实现负增长,化学农药使用总量减少20%以上。二是抓好综合性防控、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分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实施一批农田氮磷拦截、地膜回收、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等综合防治示范工程,着力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平湖区循环利用和山丘区生态消纳建设模式。推广新型农膜、可降解农膜,开展农田残膜与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区域性示范,鼓励农药生产企业对农药包装物统一回收、集中无害化处理。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技术,推进秸秆能源化、原料化利用,力争2020年全省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三是抓好技术集成和推广。我委决定面向全省广泛征集一批种植结构调整先进典型和技术模式,整理成《种植结构调整典型案例汇编》和《种植结构调整技术模式汇编》,供各地学习借鉴。四是抓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围绕肥料化、能源化目标,大力推广堆肥还田、水肥一体化、有机肥加工、沼气利用等治理模式,率先解决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问题。年底前,各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要达到65%。
六、关于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建议
围绕“主体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区域大循环”,大力开展生态循环农业建设。从今年起各级财政3年内支持1000个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开展国家级、省级循环农业示范园区创建活动,省财政对达到省级创建标准的园区每个奖补100万元。全省每年择优创建10个产业特色突出、产业聚集度高、品牌影响大、产出效益好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对每个现代特色产业园支持1000万元以上。通过产业园的示范带动,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农业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建设投融资等机制,促进传统的“资源—产品—废弃物”线性生产方式向“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生产方式转变。
七、关于 “完善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议
一是通过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重点扶持发展测土配方施、统防统治、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农业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减少种植业面源污染。二是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运用“互联网+”手段,推广应用智能配肥、植保终端等信息化服务,切实解决“一家一户”粗放式生产问题。三是加强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环境意识,引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使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节本增效、环境友好的清洁生产技术,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进行二次把关,促进农业污染源头控制技术的集成使用。
下段,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向党中央看齐,以河湖长制为总揽,以生态种养、绿色发展为目标,全力以赴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真正让绿色成为农业农村最靓丽的底色。
衷心感谢两位委员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高度关注和鼎力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齐力为优化亮化美化新农村、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贡献。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8月21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畜牧水产局,联系电话:187****7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