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006号提案的答复
罗可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省产业扶贫力度的建议》(第0006号)的提案收悉。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切实转变观念,真正把企业这只有力的‘手’用起来”的问题
我委自去年下半年牵头产业扶贫工作以来,高度重视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在产业扶贫中的“火车头”作用,把调动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作为产业扶贫的“牛鼻子”工程来抓。如2017年10月,我委组织浏阳河农业集团等9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湘西自治州龙山县、永顺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产业扶贫对接活动,解决湘西地区鲜活农产品卖难问题和农产品精深加工、销售问题。据统计,2017年全省有427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了617万亩产业扶贫基地,联结贫困村6000多个、覆盖了贫困农户83万多户、200多万人,同时还有1413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了产业扶贫。《2017年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考核实施方案》中,我们把县级党委、政府引进龙头企业在贫困村建立产业基地情况作为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考核的重要指标,要求50%以上的贫困村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建立产业扶贫基地。
根据您的建议,为更好地把企业这只有力的“手”用起来,今年5 月我们启动了“千企帮千村”产业扶贫行动,组织全省40家国家级龙头企业、600家省级龙头企业、市级龙头企业287家,对接1214个贫困村,建立原料生产基地、开展项目合作、投资建厂、领办农民合作社、建立电商平台、安置劳动力就业、公益帮扶等,充分发挥企业在市场、就业、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和结对帮扶村在资源、劳力、区位等方面的优势,找准利益联结点,引导企业与结对的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确保农民种出来、养出来的产品能够全部为龙头企业、市场接纳消化,基本解决结对的贫困村鲜活农产品销售问题。自今年6月召开启动会议以来,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有力推进。我委将从“百企”培育项目、农产品加工引导项目、特色产业园项目、农业综合治理开发项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
二、关于制定专项规划、加大产业扶贫政策支持和创新力度的问题
(一)制定专项规划方面。产业发展,规划先行。2016年,我委联合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0个部门,联合编印了《湖南省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6-2020年)》,制定了我省产业扶贫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提出了每个精准扶贫产业的规划布局、发展重点环节、市场销售及带贫任务,建立了创新产业融合机制、主体培育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财政扶持机制,明确了组织、政策、科技、考核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同时,指导131个有发展生产脱贫任务的县市区(管理区、农场)编制了县级产业精准扶贫规划,让规划层层对接,落地落实。今年6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为加快推进以精细农业为特色的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建设,促进产业兴旺,推动产业扶贫工作,按照一个县或一个片区重点扶持一个主导特色产业发展的思路,我委会同省林业厅、省粮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发布湖南省“一县一特”主导特色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湘农联〔2018〕94号),对包括贫困县在内的全省主导特色产业发展做出了全面的规划布局。其中宜章、新宁等14个县市区发展等特色水果,茶陵、平江等10县市区发展特色优质茶叶,新邵、隆回、龙山等7县发展道地药材,祁东、新田、涟源等9县市区发展特色优质蔬菜,炎陵、武冈等8县区发展特色养殖业,绥宁、双牌等2县发展楠竹产业,邵阳县发展油茶产业。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认真落实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三年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做到产业发展精确到品种、基地布局精确到地块、项目带动精确到主体、利益联结精确到农户。
(二)产业扶贫政策支持和创新方面
1、加大了产业扶贫的财政投入。近年来,中央、省财政不断加大产业扶贫的投入力度,支持扶贫产业发展,2016-2017年,51个贫困县共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90亿元用于脱贫攻坚,其中大部分整合资金用于扶贫产业发展。一是加大重点产业扶贫奖补资金投入。2016-2017年,省财政共安排了10亿元用于支持重点扶贫产业发展,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引导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等方式,带动贫困农户发展产业。二是支持农村电商扶贫。2017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00万元,按照1万元每户的补助标准,对贫困村电商扶贫服务站建设和贫困户建设网店给予奖补支持。三是支持贫困县旅游产业扶贫。2017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000万元,按照竞争性要求,对扶贫任务较重、旅游资源条件较好的县,择优选择30个项目,按照每个项目100万支持发展乡村旅游。四是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光伏扶贫产业。2017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2000万元,按照10万元/村的标准,补助1200个贫困村,推进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增贫困群众收入。五是开展贫困县特色产业扶贫创新试点工作。为支持贫困县探索“特色产业+精准扶贫”模式,创新财政扶贫方式,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我委会同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贫困县特色产业扶贫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省财政每年安排4000万元,支持贫困县根据当地资源禀赋发展1-2 个优势主导产业。今年6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县统筹组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39项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资金,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保障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2、引导金融资本进入产业扶贫领域。一是开展扶贫“财银保”试点。2016年,省农委、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联合出台《湖南省贫困县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国率先推出面向贫困县的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简称扶贫财银保),省财政发起设立2000万元的“扶贫财银保”风险补偿资金,支持相关保险公司和银行参与精准扶贫,缓解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目前,全省已通过扶贫“财银保”投放的扶贫产业贷款168笔1.5亿元。二是创新开展农信担保工作。我省已初步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要求湖南农担公司创新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产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县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的支持力度。如在贫困县开展“惠农担—粮食贷”,省财政在对新型粮食生产经营基准利率补贴50%的基础上,对贫困县的担保费按年化0.8%执行,贫困县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综合融资成本(担保费+利息)只有3.41%,比银行基准利率还要低。2017年5月推行至今,贫困县担保贷款规模达2亿元,有效促进了贫困县发展产业脱贫。三是推动小额信贷业务发展。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是推进产业扶贫的重要手段。2016年-2017年,省财政在专项扶贫资金中共安排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共8.1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小额信贷业务。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意见》精神,加大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的投入力度,强化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造血功能,要求纳入整合范围的20项中央财政涉农资金、19项省财政涉农资金,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保障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得用于医疗、教育、就业、社保兜底等方面,确保脱贫攻坚期内到户人均产业扶贫财政专项资金不低于2000元、不高于5000元。
三、关于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更大范围地参与产业扶贫的问题
(一)支持龙头企业参与产业扶贫。近年来,我省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企业参与产业扶贫的政策措施,如我委与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联合出台了《湖南省贫困县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联合出台《关于引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扩大就业的若干政策》等等,有效解决产业扶贫龙头企业的融资问题,鼓励龙头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激发贫困地区工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产业精准扶贫的积极性,增加了贫困地区就业机会,帮助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按照您的建议,我委在和省扶贫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2018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管理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优先支持参与“千企帮千村”产业扶贫行动的企业,扶贫主体采取直接帮扶方式可享受财政资金20%的补助,采取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方式可享受财政资金25%的补助。
(二)鼓励扶贫优势企业上市。您建议中提出了“开辟上市融资绿色通道,每年认定一批产品扶贫优势企业,对接扶贫产业,帮助其‘上市’融资”的工作思路,与今年4月11日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百千万”工程促进产业兴旺的意见》(湘政发〔2018〕3号)不谋而合。省政府3号文件提出“支持涉农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大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3年内每个县市区至少完成1家涉农企业股份制改造,并在省区域股权市场挂牌,省财政给予每家股改挂牌涉农企业30万元中介费用补助。省区域股权市场涉农板块实行零收费制度,由省财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湖南股权交易机构实行定向费用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大力推动涉农企业通过IPO、并购重组等途径,3年内争取新增20家左右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挂牌。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3号文件精神,帮助扶贫优势企业上市。
(三)切实解决扶贫企业融资。2016年8月,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贫困县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出了“扶贫财银保”,扶持对象为51个贫困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额度根据带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数等因素确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则上按每帮扶1户贫困户5-10万元的额度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银行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不得上浮,保险费率以保险公司在保险监管机关备案或核准的费率为基础,保费不高于贷款本息的2%,贷款发放时一次性支付。对申请贷款保证保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利息和保险费用最高给予80%的补贴。2018年4月,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百千万”工程促进产业兴旺的意见》提出“对围绕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财政通过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以及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您建议“对符合条件的产业扶贫企业,增加贷款贴息制度”,省金融部门将进一步创新产业扶贫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产业扶贫信贷投入。
(四)加大龙头企业的财政扶持。我委历来重视对龙头企业的培育和扶持,重视龙头企业在产业扶贫中的带动作用。如在“百企”专项资金中,2014-2017年“百企”专项项目中安排了2个多亿元资金支持企业开展产业扶贫。为了推动“千企帮千村”行动,我委还在陆续出台新的财政扶持政策,如刚下发的《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我们明确要求各市州在申报创建2018年度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中参与“千企帮千村”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少于50%。
四、关于“加大产业发展要素支撑,增强产业扶贫的长远动力”的问题
一是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建立了“1+10+17”脱贫攻坚政策体系,顺利实施了交通、水利、电力和光伏、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工程、文化等“七大”扶贫工程,力争使贫困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二是在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围绕扶贫特色产业发展和推进贫困农民转移就业,整合人社、扶贫、农林、旅游、妇联等部门培训资源,采取集中办班、现场指导、咨询服务等形式,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培训,提高贫困农民农业生产、服务和就业技能水平。按照您的建议,2018年5月22日省扶贫办会同省科技厅等7个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实施意见》。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扶贫特色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分类别、分产业、分层次开展产业扶贫相关人员培训,贫困户至少有1名劳动力接受培训,掌握1—2项生产和就业的基本技能,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科技支撑方面,我委依托万名农业科技人员服务现代农业工程,2017年在13个省级农林科研院校遴选科技人员586名专家,组建51个专家服务团队,“一县一团、一团多队”,在51个贫困县开展定点定人、对口科技服务,帮助贫困对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四是在贫困人口就业扶贫工作方面,按照您的建议,省人社厅出台了《湖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就业援助、就业培训,通过产业促进、创业带动等方式,帮扶贫困人口创业就业。
另外,根据您的“实行特殊人才引进政策,对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到当地企业工作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的人才给予一定的安家、房租等方面的补贴奖励”建议,在即将下发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了“实施人才和科技扶贫行动计划”,加大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培养,组建科技扶贫专家服务团,成建制推进科技人才向贫困县、贫困村全覆盖。
尊敬的罗委员,您的建议为我们更好地开展产业扶贫工作开拓了视野,更新了思路,创新了方法,促进了工作。再次感谢您对产业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不足之处,请您批评指正。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9月7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发展计划处,联系电话:0731-84426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