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配套政策加大奖补力度 扎实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工作 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种植结构调整是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 2018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株潭地区种植结构调整及休耕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8〕10号)和《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及休耕治理2018-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坚持“省级统筹、市县负责,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规划引领、整体推进”原则,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积极履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省种植结构调整及休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部署、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绩效考评等工作。加强日常调度,对种植结构调整进度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及时掌握结构调整工作进展。明确相关责任处室对接12个重点县,定期开展检查督导,确保任务落地。二是完善政策引导。制定《关于长株潭地区种植结构调整及休耕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长株潭种植结构调整推荐目录,指导地方科学选择替代作物和安全生产。出台《长株潭作物替代区经济作物产业链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及休耕治理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长株潭地区种植结构调整及休耕治理工作绩效考核及资金奖励办法》、《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及休耕治理工作年度第三方评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村能人参与种植结构调整。三是加强技术指导。成立省级种植结构调整技术指导专家组,由来自高校、科研院所的12个专业领域的28位专家组成,针对各县市区技术需求,对口开展下乡指导,组织举办现场培训,相继开展了苎麻、水产、瓜蒌、花卉、西甜瓜、青贮玉米、大豆、湘莲等8个种植结构调整模式的培训。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和长株潭三市及有关县市区的大力支持下,2018年完成结构调整面积79万亩,占任务面积的123.7%,长株潭地区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湘潭县是长株潭种植结构调整任务最重的地区,2018年省下达调整任务8万亩,湘潭市主动作为,自我加压,下达湘潭县年度任务12万亩。湘潭县委、县政府积极部署,扎实推进,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克服重重困难,完成调整面积12.09万亩,初步形成了一批较为成熟的种植结构调整模式,有力促进了农业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当然,种植结构调整过程中还存在很多困难,你们所提困难非常现实,建议非常中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反映了我们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会高度重视,研究予以解决。
一、关于2018年超额完成任务奖补的问题。根据《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及休耕治理2018-2020年实施方案》(湘农联〔2018〕44号),至2020年,长株潭地区严格管控区154.6万亩耕地将全部退出水稻生产,实行种植结构调整。截至2018年底,有16个县市区超额完成种植结构调整2018年度任务,共计超额面积15.7678万亩,其中湘潭县超额完成40953.8亩。为调动各县市区与实施主体积极性,经研究,省财政将对2018年超额完成的种植结构调整面积按照900元/亩的标准实行一次性奖补,下达奖补资金14190.98万元,安排湘潭县3685.84万元,相关奖补资金于今年4月上旬拨付到县(湘财农指〔2019〕10号)。
二、关于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的问题。为支持长株潭地区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根据长株潭地区的结构调整任务及各地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建设一批蚕桑、蛋白饲料桑、纤维用麻、饲用苎麻、花卉苗木、香料作物、油料作物、高效能源作物、西甜瓜、低镉湘莲、低镉水果、特色蔬菜、旱杂粮、牧草、鱼苗等种子种苗繁殖基地,以满足改种作物的需要。同时,省里还出台了促进产业兴旺的系列政策,建议参与结构调整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适度规模开发,努力形成“一县一特”、“一特一片”的地方特色产业,积极争取省级特色产业园创建、优质农副产品供应示范基地建设、农村三产融合、千亿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等专项扶持资金,确保结构调整种得下、卖得出、稳得住。
三、关于农业保险险种应涵盖所有省级结构调整作物推荐目录品种的问题。2007年以来,我省逐步形成了中央、省、县3个层级的农业保险补贴品种体系,其中中央品种基本覆盖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产品,省级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基本涵盖湖南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农产品,县级品种由各地自主确定,大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柱农产品,满足不同区域农户的差异化需求。目前,我省保险品种已经达到50余个,省级结构调整作物推荐目录品种属于我省农业保险品种范围内的,省财政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支持。对于农户确有保险需求的其他品种,我们将在县市自主申报的基础上进行研究,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