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59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19-08-07 10:43 【字体:大 中 小】
刘桂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邵阳市洞口县中西部雪峰山脉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改造规划并尽快实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扎实推进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建设高标准农田能有效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规模经营发展,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有效提升农业竞争力。如您所说,搞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意义重大,势在必行。历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据统计,2011年以来,我省多部门共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577.9万亩,实施5860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得到大幅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为实现粮食产量连续增产稳产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自下而上申报,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区域农田建设工作,建立项目库,编制本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将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项目和地块。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本省农田建设工作,制定本地区农田建设政策和规划,分解下达建设任务等。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启动,项目原则上从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20年)》中选择,并优先安排在“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筹资投劳能力强、工作基础好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我们要求,项目区应有明确的区域范围,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区水源有保证,防洪有保障,排水有出路,灌排骨干工程基本具备;开发治理的地块集中连片,具有较大的增产潜力。项目应当按灌区和流域统筹规划,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集中连片,规模开发。单个项目相对连片开发面积,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3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1000亩;受自然资源条件限制,单个项目相对集中连片开发面积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可在同一流域或同一灌区范围内选择面积相对较大的几个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区;在连片实施范围内已进行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但仍有部分田块没有建设的,对此类尚未建设的田块允许按“填平补齐”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
洞口县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县之一,县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按照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部署,广泛听取农民意见,根据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水土资源承载能力,认真编制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点,确定工程措施,明确实施时序,提出资金安排计划,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我们将继续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洞口县改善和提升农业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
因此,您所提到的洞口县石柱镇,如符合以上立项条件,可以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我们也将与洞口县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协调,如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立项条件,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规定统筹规划,纳入年度开发建设范围。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