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051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19-08-07 11:09  【字体:  

  

毛华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您提出的《灌区污染防治的对策研究》提案收悉,我厅对此高度重视,专门组织畜牧兽医处、种植业处和土肥站、植保站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灌区污染防治进行研究,现结合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住建厅等会办单位意见综合答复如下:  

  一、以农业绿色发展为引领,大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我省早在1997年就通过了《湖南省水库和灌区工程管理办法》,目前大型灌区加上数目众多的中型灌区,基本涵盖了全省各地农村。近年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对标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硬任务,在粮食主产区和重要灌区大力实施绿色发展五大行动,做了一些工作。

  1.扎实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

  2015年开始,我省通过个性化配方施肥、精量化机械施肥、专业化统供统施、一体化灌溉施肥、多元化有机肥替代等五化举措,大力推进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201520184年间,全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分别为246.54万吨、246.44万吨、245.26万吨和238.52万吨(2015-2016年为统计年鉴数据,2017—2018年为内部统计数据),连续四年实现负增长;农药使用方面,从2015年开始,我省以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新方式、新技术、新药械、新产品、新测报等五新同步为抓手,以农作物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为载体,认真抓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据《湖南省统计年鉴》,20152017年,全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分别为12.23万吨、11.87万吨和11.60万吨,实现了农药使用量逐年下降的目标。

  2.积极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2017年以来,我省争取中央资金和投资计划9.08亿元,已在34个生猪调出大县启动实施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并在长沙市启动整市推进。同时,争取省财政安排2.7亿元用于支持2017—2018年全省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建设,争取9700万元用于支持2019—2020年洞庭湖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建设。按照忠诚副省长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调度会议上提出的加大工作力度,启动整省推进,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的要求,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于201812月会同省财政厅对暂未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24个生猪调出大县预拨资金4800万元(每县200万),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全面启动生猪调出大县整县推进工作。向省财政厅报送了《关于请解决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资金的函》,争取新增或整合资金4.13亿元、调整使用方向资金8300万元用于支持非生猪调出大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18175号),明确工作措施、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截至2018年底,全省累计创建国家级示范场233个、省级示范场757个;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基本建成。20176月和20184月,全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会议和南方水网地区养殖业绿色发展工作会议先后在我省召开,推介了我省的经验做法。根据农业农村部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数据,至今年3月,我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为87.41%,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77.39%

  3.强化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力度

  近年来,我省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工作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尝试。一是稳步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2017年,安排试点资金150万元,在新化县、君山区、嘉禾县3个县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工作;2018年安排试点资金400万元,试点县扩大到浏阳市、湘乡市、君山区、岳阳县、新化县、邵阳县、津市市和道县等8个县市区。2019年安排试点资金400万元,继续组织浏阳市等8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示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其中20173个试点区共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28.3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在80%以上,20188个试点区共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07.3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在85%以上,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100%。二是扎实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工作。据统计,目前全省建立废弃农膜回收网点793个,回收企业79个。2017年全省地膜回收量达6.02万吨,回收率为67%;棚膜回收量达2.91万吨,回收率为79%。目前,我厅正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组织统计2018年度全省数据、调度我省春耕备耕期间地膜回收和使用工作情况。

  4.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力度。近年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住建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示要求,先后出台了《湖南省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力争到2019年,基本达到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标准,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2018年,省住建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全省98个县(市、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提出整改建议。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建成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1287座,对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0.2%。其中,洞庭湖地区建成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452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全覆盖。

  二、充分运用好提案建议,坚持不懈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近几年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化肥农药使用量偏高、利用率低,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严重,农业废弃物污染量大面广、农村生活污染较重等问题。下段,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三大攻坚战为总揽,以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为引领,在充分吸纳第0051号提案中所提建议的基础上,坚持依法治理、科学治理、系统治理、重拳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效,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

  1.关于将灌区重要干支渠道纳入河长制管理的建议

  2017年以来,我省严格落实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要求,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组织体系,目前全省行政河长有4万多人,还有一批民间河长、百姓河长,实现了全省江河湖库管理保护责任全面覆盖。按照《湖南省河长制考核办法》,我省将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结果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州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内容。20194月,又出台了《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强化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灌区专管单位参与方面。我省灌区重要的干支渠纳入河长制管理有1762条(段),灌区管理单位作为渠道日常管护单位,组织落实相应行政区域河长安排的相关河长制工作,其中:韶山灌区左干渠韶山段设立韶山市县级河长、韶灌一级撇洪渠设立湘潭市雨花区先锋街道乡级河长、铁山水库北干渠设立岳阳市临湘市县级河长、酒埠江灌区水渠设立株洲市攸县县级河长。20194月,省河长办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村河长制湖长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夯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基础,提升乡(镇)、村河湖管护水平,打通基层最后一公里,促进农村河湖面貌持续改善。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我省大中型灌区渠道的河长制管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灌区专管单位将渠道管护到位。

  2.关于推广应用化肥、农药减量技术,减少农田养分流失的建议。近年来,我们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支持,整合测土配方施肥、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耕地地力保护与质量提升、植保防疫及病虫害防治等项目资金支持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据统计,2016—2018年,全省投入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的资金达5.94亿元。2016—2018年,省级财政共安排1500万专项经费,用于绿肥生产示范、留种基地建设等。各地通过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对施用有机肥、配方肥、高效缓释肥料和种植绿肥等给予适当补贴,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的积极性,有力推动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深入开展。2018年,全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9600万亩次,配方肥施用量210.4万吨(实物量);推广商品有机肥102万吨,应用面积822万亩;推广堆肥及其他农家肥842万吨,应用面积1500万亩;推广秸秆还田面积5534万亩,秸秆还田总量2304万吨,农作物秸秆还田率67.8%。同时将绿肥生产作为新增有机肥源替代化肥湖南特色来打造,完成绿肥种植面积963.6万亩。

  今年,在深入调研、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我厅对《湖南省主要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控科学用药推荐名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完善了在绿色农药应用上的指导作用。同时,结合我省实际,今年相继制定下发了《湖南省到2020年农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湖南省2019年农药减量实施方案》和《2019年全省水稻防病治虫保丰收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技术路径和工作重点,分区域、分作物提出调减化肥农药用量的具体措施,做到重点突出、保障有力、推进有序。

  3. 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减少环境的污染负荷的建议。近年来,根据一法两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文件要求,省农业农村厅提请省人民政府相继印发了《关于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全省现代渔业建设的意见》《关于规范水库渔业利用加强水库水质保护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文件,从区域布局、养殖方式、技术集成、政策保障等多方面构建养殖业绿色发展的长远规划和政策措施,为各级农牧部门和从业者严格落实一法两条例,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提供了政策指引和制度保障。同时,我们以控排减污为抓手,实施多项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在省政府组织实施的湘江保护与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洞庭湖区养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东江湖养殖环境整治行动”“全省部分大型水库养殖污染专项治理行动中,共退养拆除或异地搬迁年出栏5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12847家;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退养关停规模畜禽养殖场3915家。湘江保护与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 “洞庭湖区养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共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养殖网箱20085口、78.53万㎡,功能性拆除洞庭湖矮围网围124处、面积35.28万亩;全省部分大型水库养殖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拆除网箱1012.69万㎡、清理拦网网片面积262.61万㎡。

  过去一年,我们重点抓了禁养区内应退未退和退养后续监管工作,对禁养区内应退未退、功能性拆除不彻底等问题进行自查整改;先后4次对自查整改情况开展现场核查督察,对发现问题下发督办函和情况反馈函,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严防退养反弹。据各市州反馈,2018年全省禁养区内共关停畜禽养殖场1028家、养殖户9781家(其中湘江流域8市关停养殖场471家、养殖户6267家)。

  4. 关于提高农户环保意识,美化乡村环境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除长沙市3区无农村人口外,全省126个县市区(含管理区)全面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已经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的有35个县市区,30个县市区已基本完成整治,61个县市区正在整治中,受益人口达1000万以上。目前,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共支持建设完成两格化粪池100万余个,三格化粪池94.6余万个,四格化粪池26.1余万个,联户污水处理设施0.92万余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备0.48万余套,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覆盖率不断增高,有效缓解灌区农村生活污染。4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现场会,推进安全供水、气化湖南、污水治理、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智慧建设增效等六大重点工程。今年全省将新建100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并且配套垃圾清洁、清运设备,探索构建长效的管理维护机制,形成政府奖补、群众参与的多元保障机制,依靠财政资金和群众自筹,逐步引导建立村民缴费和财政补助的经费分担机制,保证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长期、稳定、有效运营。

  下阶段,我省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内容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配合省委小康办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最具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纳入《湖南省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指标体系》;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对市州的年度绩效考核,市州考核县市区,县市区考核乡镇,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强化村支两委在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协助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的责任,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村规民约,把农民培养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的重要力量,自觉维护治理成果,不向水环境违法排污。

  5.关于严格检测控制灌区内工厂的排污,推荐工业园区建设的建议。

  我们将根据委员的建议,由省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引导工业企业进入专业园区集聚发展,对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排入环境的工业污水要符合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应依法依规执行。要求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禁止偷排漏排行为。入园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工艺要求后,接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确保园区污水达标排放。同时组织联合行动,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十小工业企业。基本完成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取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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