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90号建议的答复
杨春中代表:
您提出的1390号《关于如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4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结合实施农村宜居环境整治3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总书记指示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阶段性谋划,制定了2018年-2022年战略规划,并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乡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等方面,做了一些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健全政策体系。2014年,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明确了全省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实现途径、政策扶持和保障措施。2017年,制定出台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市州、县市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内容,提出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后,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实现保值增值,增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入。同年,根据《湖南省农业财政专项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选择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项目试点,将财政投入园区项目资金的50%作为园区所在村集体入股股金,分红作为村集体收入,通过建立带动农户脱贫致富、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农民持续增收的精准扶贫脱贫模式。2019年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村集体经济发展途径和方向,《关于落实<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委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的通知》,提出了扶持村级集经济的具体措施,从今年起到2022年,每年扶持1000个左右行政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每村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50万元,主要用于发展资源经济、文旅经济、股份合作经济、物业经济以及其他村集体经济优质项目。近年来,还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金融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13〕5号)、《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5〕58号)、《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14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湘发〔2018〕17号)、《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百千万”工程促进产业兴旺的意见》(湘政发〔2018〕3号)、《关于打造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湘农组发〔2019〕1号)等一系列文件,从政策支撑、制度设计角度,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有力推动了全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创新发展模式。近年来,各地立足当地优势,坚持市场主导、因地制宜、村级主体原则,探索出了不少各具特色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一是资源利用模式。坚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充分开发利用村集体所有的山林、水面、矿产、旅游等自然资源。湘潭县中路铺镇凤形山村将辖区内的土地整合起来,招商引资,引进了湖南龙凤生态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经营休闲农业“一条龙”服务。全村集体每年收取管理服务费8万余元;安置就业人数800余人,带动周边农户600余户,为农民增加收入2万元/户。二是物业经济模式。一些城中、城郊村利用区位优势,通过置办专业市场、商铺门面、仓储设施和厂房等物业发展村集体经济。湘潭市韶山乡韶润村采用“公司+专业+农民”城乡统筹物业管理模式,成立韶润物业有限公司。从保洁、保安、维护、维修、家政、技术培训、交通引导并逐步延伸农业产业园种、养专业服务,实行统一经营,全力打造“韶润物业”品牌。2017-2019年,公司服务总收入达到250万元。预计至2020年底服务村域内各单位、各企业、村组农户,实施全域范围内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实现服务产值350万元。三是特色产业模式。以发展特色农业优势产业为平台,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衡阳市祁东县长安村发展油茶特色产业,统一流转、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到2017年油茶挂果丰收,该村将持续每年稳定增加100余万元集体收入,有效保障了村民稳定增收,实现了村集体经济起步发展。冷水江市铎山镇官溪村采取村民土地入股,公司解决运转资金,产生利润后村民占股30%,集体占70%的运行模式,开发荒山600余亩,种植红桔、丑橘、黄金贡柚、冬桃、安江冰糖柚等品种18000株;养殖巴马香猪25头、特色黄牛20头、雪峰山乌骨鸡500羽、武冈鸭200羽,解决了15人的就业问题,预计盈利18万元,并能逐年实现递增。四是合作共赢模式。村集体资金投资入股企业、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实现增收。常德市鼎城区施家陂村创办了常德民富建材有限公司、常德宝来建材有限公司、常汉龟鳖养殖公司等5家投资上千万规模的企业。2019年分红超过了30万元。村内有5个村民小组以200亩山林和土地入股,2019年获得分红收入50万元。五是有偿服务模式。村集体通过成立服务公司、组建协会等提供有偿服务的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鼎城区向家巷村创办劳务派遣公司,每年为村集体创收近90万元。
三、加大扶持力度。近年来,我省从政策、资金、金融、用地、税收等方面加大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力度。在财政支持上,2016年,省财政安排中央资金5000万元,在20个县市区开展村集体经济发展奖补试点,每个县安排250万元。2017年安排26981万元,将试点范围扩大到64个县市区319个村。2018年安排19119万元,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78个县市区390个村。同时,省财政从2014-2018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6000万元,采取人才培训、以奖代补、项目资助等方式扶持各地村集体经济发展。2019年,根据中央《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要求,已确定951个村为拟扶持项目村,每个项目村安排各级财政资金50万元,其中贫困县所辖村526个,占55.3%。2020年,已从各地申报的1058个项目村中,评审确定了951个项目村,其中贫困县所辖村558个,占58.68%。在用地支持上,对依法办理了用地审批手续的新增及原依法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可以依法采取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流转使用。在税收支持上,对农业生产者、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或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服务项目的免征所得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生产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在金融支持上,积极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开展“农信担”“财银保”“两权”等抵押贷款业务,对小微农业企业、涉农贷款投放给予优先优惠。
四、强化改革带动。2015年,我省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来,各地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改革工作。通过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产家底,确定成员身份,建立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对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等,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激活主体、要素和市场,做活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文章,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促进集体增利、农民增收。目前,我省通过改革已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8614个,这些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发挥管理资产、开发资源、发展经济、服务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因势利导、因村施策,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了农村基层组织号召力、凝聚力和服务力,基本解决了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大力发展养殖业、种植业”等问题,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提供了“内生”发展动力。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策扶持,挖掘资产资源,发展乡村产业,带领共同致富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认真落实您的建议,更好推动我省村集体经济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主体。坚持高位推进,建立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机构,明确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厘清部门职能,凝聚齐抓共管合力。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农业农村和组织、财政部门统筹推进,县、乡、村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纳入市、县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年度任务分解,压实发展指标责任。
二是加大人才培养。鼓励各类人才往农村流动,开展“新双培”工程,把村组干部及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养输送到村组干部及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岗位。加强集体经济发展业务培训,省市县三级联动,将发展村集体经济纳入各级干部培训内容,特别是加大村干部培训力度,提升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的带领致富能力。建立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将村干部报酬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挂钩,实行工作业绩年度考核。
三是强化政策供给。全面清理不利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为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松绑”。建立信贷支持和费用减免政策,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贷款支持,在工商、税务、土地等方面实行税费减免和政策优惠,营造宽松发展环境。做优做强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招商、租赁、合作、入股和项目引进等做好服务保障,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机制,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创新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帮助村集体因地制宜选择优质发展项目,最大限度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
四是创新发展途径。积极探索改革新路子,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工作机制,巩固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提出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和具体措施,切实把全省村集体经济发展好、带动好。配合组织部门抓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试点示范,力争3年内,除一些确不具备发展条件的村以外,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培育一批集体经济强村,逐步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鼓励支持各地立足区位、资源等优势,积极探索资产经营型、资源开发型、合作共赢型、产业带动型、服务创收型等各具特色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途径。
五是激发改革动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互联网+监督”集体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规范,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总结推广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以及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等方面的经验典型。配合有关部门扩大“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范围,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改革力度,积极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发展动能。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