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0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0-10-13 16:15  【字体:  

李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综合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的会办意见一定答复如下:

一、政策情况

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精神,提升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2018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并基本建立日常保洁机制;85%的农户用上卫生厕所,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25户以及100人以上的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村内主要道路基本硬化。

二、财政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

一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18-2019年,中央和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59.04亿元,支持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和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同时,省财政通过贷款贴息22.37亿元,积极引导完成我省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提升全省农村电网整体水平,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二是支持村容村貌整治提升。2018-2019年,省财政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奖补资金12.82亿元,支持全省123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等工作,农村环境得到较大改善。2019年,中央和省财政预算新增安排10.62亿元,大力支持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为加强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进一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从2014年起,中央和省财政累计安排10.23亿元资金,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按照每个村300万元的标准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和修缮。同时中央和省财政共安排奖补资金14.94亿元,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每年择优遴选部分乡村,引导各地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服务齐全的要求,围绕生活生产生态同步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示范村。三是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财政重点支持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管网铺设、垃圾整治。2019年省级政府债券转贷市县20亿元支持市县开展污水处理厂网建设,省级财政新增安排2亿元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营运补助。2018年开始,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继续推进洞庭湖地区沟渠塘坝清淤。至201812月底,实际完成沟渠疏浚2.30万公里、塘坝清淤3.85万口,省财政下达奖补资金3.95亿元。2020年,预计省级奖补资金将突破10亿元。2017年开始,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累计安排4.36亿元支持黑乡村臭水体整治。岳阳、湘潭成功获评国家黑臭水体整治示范城市,各将获得中央补助资金4亿元。四是支持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7-2019年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我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资金17.2亿元,将全省58个生猪调出大县全部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2018-2019年省级预算安排3.09亿元支持非生猪调出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从而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为加快推进我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2017-2018年省财政安排资金1.96亿元,支持建设覆盖全省的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2019年从中央资金中安排7076万元,支持培育一批产业化利用主体,探索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三、关于省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专题调研具体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为全面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学习省内外先进经验,自2016年起就广泛开展调研活动。特别是2019年来,书记、省长、副书记、分管副省长更是省内、省外、国外密集调研。各级相关部门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也广泛参与调研、培训和交流学习。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去年就组织赴浙江大学进行培训交流,省直相关厅局也派人参加。省内围绕农村人居环境的调研活动更是比较频繁,都是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完全覆盖了长株潭都市圈、洞庭湖湖区、湘南片区和大湘西的农村,成果也很丰硕。基本摸清了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运转的体制机制和建管经费保障情况。并结合我省实际将我省全部县市区划分为一、二、三类县市区,将24000多个村分为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拆并、留待观察5大类型,并实事求是的按照干净整齐、美丽宜居、特色精品3个层次,制定了相应阶段性整治标准。既会尽力而为,又会量力而行的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下一步,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将牵头,与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厅局一道,加强调研和工作调度。

四、关于建立长效建管机制建议的答复

目前,省、市、县已经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村内保洁等工作建立了系列机制措施,相当比例的乡村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保洁纳入了村规民约。下一步,将加大对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与管护机制的工作力度,年内将研究制定出台制度性文件。重点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厕所革命”分领域细化配套措施,制定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总结提炼一批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典型案例,因地制宜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多样化运行管护方式。进一步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应由政府承担的管护费用纳入政府预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合理分担机制。加快制定出台《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村规民约的制修订工作,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在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等村级事务管理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推广门前三包责任制,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庭院”等评选活动,推动移风易俗。鼓励推广“四自两会三公开”(自选、自建、自管、自用,村委会、理事会,项目选择公开、理事会选举公开、工程建成后财务公开)建管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不仅利在农村利在当下,更是国家社会永续发展的基础。只有充分发挥各级各界,特别是全体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员参与、齐抓共管,才能共建美好家园。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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