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39号建议的答复
陈长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零陵区农业机械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中央和省越来越重视农机化发展工作,财政投入也在逐步加大,我省农业机械化水平也在不断提升。
一、关于丘陵地区机耕道建设
就如您反映的果园机械化水平较低,我省丘陵山区机械化一直是我省农业机械化的短板。就加快我省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问题,我们近几年作了大量的调研,向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一些实施路径和扶持政策建议,中央和省财政也在逐步加大投入,机耕道建设已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2019年,我们在丘陵山区实施油茶、茶叶、竹木、水果、中药材等作物生产机械化装备创新研发、试验示范和机耕道建设、适机田土改造试点,积极补上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短板,减轻农村劳动强度,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推广效果,零陵区就是机耕道试点县之一。今年,省财政已明确进一步加大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经过申报评审,选定15个县开展果菜茶田土宜机化改造,解决农机进不了园的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有效的投入机制,并适当向丘陵山区予以倾斜。
二、关于农机购置补贴
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自2004年实施以来,极大地调动了农户购机用机积极性,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您提到的提高大型机具购置补贴额度、简化大型机具以旧换新手续等都是很好的建议,我们正在作这方面的改进和努力。今年,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已明确,在实施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我省将从今年起连续三年对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水稻烘干机等重点急需机具按中央财政补贴额的30%给予累加补贴。同时适当提高粮油生产、丘陵山区和绿色发展等33个品目、63个档次机具补贴额度,鼓励各地实施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具累加补贴,加大了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减轻农民购机压力。
关于农机具以旧换新,我省自2015年始鼓励市县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并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商务部的实施指导意见制定了《2015-2017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凡符合报废条件的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按程序经回收单位回收、现场销毁、注销登记后可办理更新申请和兑现补贴,以此来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具,促进农业机械更新换代。今年,农业部、财政部、商务部出台了新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扩大了补贴种类范围。目前,我省正在加强调查研究,在认真总结前几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程序,完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补贴机具的价格,农业部和财政部规定,由农民自主谈价、自主选机购机。我省自2012年率先全国改革补贴方式始,补贴资金一直是直接发放给购机农户,不需通过厂家和经销商。
三、关于合作组织扶持建设
自省政府2014年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以来,“千社”工程已实施至今。截至2019年底,省财政累计扶持建设了2903家现代农机合作社,至2019年经工商注册的农机合作社总数达到5607家,较2013年增加4752家;农机合作社作业覆盖面达到40%以上,农机“千社工程”被农业农村部推为全国农业工作典型。今年,我省已印发《湖南省2020-2022年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实施方案》,省财政每年支持创建120家现代农机合作社(每个奖补15万元)、60家现代农机合作社示范社(每个奖补30万元)、25家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每个奖补100万元),要求创建的合作社制度较为完善,管理较为规范,进一步做优做强,引领农业机械化发展。建议零陵区符合创建要求的农机合作社积极申报。
感谢您对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