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84号建议的答复
熊艳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列为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重点督办件,明确由我厅牵头办理。我厅收到交办工作任务后,厅党组高度重视,明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牵头办理建议回复工作。结合省财政厅会办意见,现就有关问题及建议作如下汇报。
近年来,湖南把解决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作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和关键环节,下定决心抓实抓好。主要做了4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摸清底子。先后在长株潭地区和全省开展耕地污染情况调查,特别是2018年在国家已开展土壤详查的基础上,省财政投入2.5亿元,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省性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全面摸清了我省耕地重金属污染的情况。二是分类施策。把全省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3类,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加强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因地制宜选择技术模式,确保种出合格粮;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面开展种植结构调整,退出水稻生产。三是重点突破。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从2014年开始,以长株潭地区为重点大力推进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和种植结构调整,应急修复治理耕地765.75万亩,实施种植结构调整154.6万亩。四是全面推进。去年投入资金9亿元,在全省完成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500.78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目标。通过种植结构调整,全面完成了国家分解下达的47.55万亩严格管控任务。
目前,我省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和安全利用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耕地安全利用得到保障。去年我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94%,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8%。二是长株潭地区稻米镉达标率明显提高。2016-2020年,长株潭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试点区稻米镉达标率逐年提高,分别为50%、65.2%、76.74%、93.5%、97.4%。三是探索了“VIP+n”控镉技术模式。该模式经农业农村部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认为是目前最为适用和有效的酸性中轻度镉污染稻田水稻安全生产技术模式。四是因地制宜发展了一批特色产业。探索了综合种养、双季青贮玉米、酒用高粱+双低油菜等39种耕地安全利用种养技术模式。
我省享有“有色金属之乡”美誉,有色金属开采历史悠久,耕地土壤中重金属背景值高,受污染耕地面积大。另外,相对大气、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基础弱,科技储备不足。除上述困难外,还有您所说的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难度大、种植户利益难保障、农产品检测溯源工作难度大、粮价收购不合理等问题亟需解决。前段,我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清醒的认识到,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与安全利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后段治理工作任重道远、困难重重,还需不断探索,持续推进,久久为功。
关于您提出的“上级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对严格管控区的治理。”建议。
因国家明确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属于地方财政事权,中央财政对此项工作没有给我省安排专项治理资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因素影响,全省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也更加突出,在没有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我厅会同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开展。2020年分两次向桃江县下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财政资金1442.52万元(排全省第6位),用于支持开展种植业调整,支持品种替代、淹水管理、撒施石灰等安全利用措施。今年,协调省财政通过调整支出结构,从耕地质量提升资金中安排1.74亿元,预拨给120个县市区支持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其中安排桃江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财政奖补资金415万元(排全省第7位)。5月5日,我厅推荐桃江县纳入全国100个农用地安全利用示范县建议名单,恳请国家在资金和技术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直接事关污染耕地所在市县粮食安全、农民收入等民生大事,市县也有支出责任。我们建议您也呼吁市县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争取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凝聚多方力量共同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关于您提出的“省农科所等科研机构在桃江县严格管控区进行除水稻以外的粮食作物种植实验、试点,特别是加大对严格管控区种植玉米等作物的技术指导。”建议。
2019年,农业农村部成立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联合攻关组。联合攻关组集合了65名国内一流产业技术体系的土壤污染防治、育种、栽培方面的专家,农业农村部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委员会专家,耕地污染治理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专家,攻关共分六个组,直接面向重点区域,“一区一策”跟踪指导,促进科研与产业深度融合,实现科研真正为产业服务。我厅将与华中地区镉污染防控联合攻关组技术负责人(黄道友二级研究员)联系,如有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试验,我们将极力协调,争取落户到桃江县实施。
为解决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问题,从2020年起,我省依托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土壤肥料研究所、湖南省农业环境生态研究所等教学科研单位,组成5个技术团队,分片对口指导市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明确湖南省农业环境生态研究所纪雄辉研究员(联系电话:137****9826)领衔的15人专家指导组为益阳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技术支撑单位。具体服务内容为:县市区工作方案的审定、点位核查的现场指导、农艺措施落地现场指导、集中推进区建设指导、农产品抽样、工作台账建立、日常咨询回复等。如与对口专家指导组沟通不畅,或者专家指导不到位等情况,请及时反馈我们,我们也会积极做好协调工作,确保技术服务、技术指导等工作。
与此同时,我厅也加强与第三方科研单位沟通,推动科技企业与地方对接,解决基层试点试验所需。目前,我厅已初步同意北京启元泰富(上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桃江县石牛江镇开展土壤修复试点项目,只待桃江县农业农村局按要求审核相关资料,达到准入条件后,报我厅备案后即可开展试验。
关于您提出的“对进行治理了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和严格管控区,适时进行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和相关调查,对治理好了的,及时退出划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和严格管控区。”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每十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的规定,我厅将按要求配合省生态环境厅适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普查。按照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的要求,我省在2019年底完成了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并于2020年依据加密调查严格管控区成果对原有划分成果进行了动态调整。按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的要求,我厅将根据各地提供的土壤监测数据和农产品检测数据,适时对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进行调整。
感谢您对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