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154号建议的答复
李国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大扶贫产业的支持力度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通过广泛深入地调研,提出“继续加大扶贫产业的支持力度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十分中肯。对您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科技厅、商务厅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及时落实。
一、关于“要不断强化产业扶贫的思想认识”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们都把产业扶贫作为摘“穷帽”、拔“穷根”、实现长远发展的根本之策,精心部署、科学谋划,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特别是我厅牵头产业扶贫工作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着力推动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健全“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扶贫机制,持续推进“千企帮村万社联户”产业扶贫行动,逐步强化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不断巩固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356万贫困人口发展产业实现脱贫,取得历史性成就。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过渡期内,我们将深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以及农业农村部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同时,我厅将会同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相关部门组织脱贫地区编制产业发展规划,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内生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继续加大扶贫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
根据您的建议,我厅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扶持、加大要素投入,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
(一)落实好财政扶持政策。一是支持过渡期内各类财政资金加大扶贫产业发展扶持力度。根据财政部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精神,重点支持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我们将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在拟出台的《关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在财政、金融等方面给予产业振兴更多的政策支持。同时,将原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保持省资金规模不下降,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条件,夯实乡村振兴基石。并将省财政安排的重点产业扶贫项目资金(5亿元)改为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资金,也将2020年60%的资金安排到贫困县、40%的资金安排到非贫困县,2021年拟进一步加大非脱贫地区扶持力度。二是优先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扶持特色产业发展。落实好财政部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精神,支持脱贫县要将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
(二)加大扶贫产业科技服务支持力度。一是加大关键技术研发,支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科研攻关,在“千亿产业”发展、种业创新、标准化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与高效利用、农业环境综合治理、智能农机等领域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项目,突破我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力。二是强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强化农业高校与科研院所的服务功能,加快建立多元互补、协同高效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着力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打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依托全省123支科技专家服务团带动万名科技人才服务农业农村发展。同时,将产业发展指导员转为乡村振兴指导员,扩展到有产业发展需求的所有行政村。三是加强园区平台建设,推进农村创新创业。进一步优化园区布局,建设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推进星创天地向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和脱贫地区聚集,培育打造一批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的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载体。
三、关于“要拉长扶贫产业的发展链条”的建议
按照您的建议,我们将全面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切实增强产业的市场竞争力。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以农田水利道路、冷链物流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扶贫基地良种化、标准化、绿色化、设施化、机械化生产。
二是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优化产业扶贫扶持政策,将扶持政策与联农带贫效果挂钩,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市场主体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短板,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脱贫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大贫困地区品牌打造力度。围绕“一特两辅”特色产业,继续打造“两茶两油两菜”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和“湘江源”“湘赣红”“安化黑茶”等片区品牌,支持“一县一特”公用品牌发展壮大。
四是着力构建现代市场营销体系。一是做好产销对接服务。重点打造湖南省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构建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冷链物流网络体系,依托全省公路、铁路、港口、客运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建立脱贫农产品展示展销专区。二是支持农村电商提质发展。2021年,将开展“数商兴农”行动,壮大网销“一县一品”品牌,深化与电商大平台合作,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持续推动农产品上行销售。继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培育电商创业带头人。指导开展全省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全省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大赛,培养发掘电商优秀人才。
五是加大技术研发。组织全省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产业技术体系专家深入脱贫地区开展产业帮扶,支持带贫主体与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开展产学研结合,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提高带贫能力和带贫效果。在“千亿产业”发展、标准化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与高效利用等领域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项目,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六是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优先支持脱贫地区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特色小镇,建成一批产业集聚、资金集约、技术集成的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同时,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一特两辅”特色扶贫主导产业集聚集约融合发展。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代表建议意见,不断强化产业扶贫的思想认识,继续加大扶贫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拉长扶贫产业的发展链条,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