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82号建议的答复
符鸿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贫困村集体经济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结合相关部门研究意见,答复如下: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号召力、凝聚力、服务力的需要,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主要省领导多次开展调研,要求抓好集体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收入,分管省领导多次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亲自调度全省村级债务及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并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落实发展责任,创新发展路径,建强发展队伍,激活发展动能,健全发展机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措施,加大政策、资金、金融、用地、税收等方面支持力度,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呈现出经济总量不断增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发展模式不断创新、发展推力不断增强的良好态势。据统计,至2021年12月底,全省上报的26251个涉农村(社区)经营性收入总额28.25亿元,村平10.76万元,比2020年增长8.18%。其中经营性收入0~5万元(含)的村4664个,占17.77%,经营性收入“空白村”由2019年的1431个,全部实现清零,脱贫村经营性收入基本达到5万元以上。
一、关于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强化发展村集体经济保障支撑问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加大基础设施财政投入,改善集体经济发展条件,加快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强化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保障支撑。一是抓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18~2019年,中央和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59.04亿元,支持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和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十三五”期间,中央和省安排资金39.67亿元,支持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省财政通过贷款贴息22.37亿元,积极引导完成我省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提升全省农村电网整体水平。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以工代赈资金7.87亿元,重点扶持贫困地区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农村饮水安全改造、乡村旅游公路等项目实施,新增批复农网改造项目投资规模61.74亿元,有效提升了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2019年,省级政府债券转贷市县20亿元支持市县开展污水处理厂网建设,省财政新增2亿元,重点支持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管网铺设、垃圾整治,全省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逐步配套完善。二是抓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和省政府督查激励措施范围,设定年度目标任务。省财政统筹整合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专项资金,逐年增加投入力度。2019年,全省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6.52亿元、省级财政资金24.37亿元,共计60.89亿元,成为全国农田建设资金投入保障水平较高的省份之一。至2020年底,全省已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3316万亩。2021年,全省建成高标准农田460万亩。通过建设,全省农田基础设施大幅改善,耕地质量明显提高,耕地田园化初步体现,土地利用率大大提高,全省包括非贫困村在内的集体经济发展条件得到改善。三是抓农村集体资产盘活。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1〕18号)精神,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强化集体经济扶持保障,积极盘活农村集体闲置资产,利用好村集体“四荒”地、果园、水体等资源,先后成功探索出资源开发型、企业兴村型、物业经济型、产业带动型、合作共赢型、有偿服务型、旅游发展型等各具特色的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如花垣县按照“门面产权归政府,收益归村集体”的模式,为82个村分别购置1个门面,打造“村集体经济一条街”,每个村集体年增收4万元以上。冷水江市铎山镇官溪村采取村民土地入股,公司解决运转资金,产生利润后村民占股30%,集体占70%的运行模式,开发荒山600余亩,种植红桔、丑橘、黄金贡柚、冬桃、安江冰糖柚等品种18000株;养殖巴马香猪25头、特色黄牛20头、雪峰山乌骨鸡500羽、武冈鸭200羽,年盈利18万元,既解决了15人的就业问题,又促进了村集体和农民双双增收。
二、关于重视人才培育,充实发展集体经济主体力量问题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带头人是关键。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把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队伍建设摆在基层党建工作的突出位置,把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千方百计把优秀人才找出来、请回来、用起来。一是“引才”。大力推进“能人治村”,努力把基层有本事、会干事,懂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人才选派到带头人岗位。坚持“就地取材”和“开门揽才”相结合,加快吸收引进一批农业创新型、管理型、技术型人才,充实包括非贫困村在内的集体经济发展主体力量。在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中,全省共回引1.7万多名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回村任职。二是“留才”。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引才与引智相结合,拓宽乡村人才来源,用好用活人才,为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条件,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内在活力。2019年7月,省委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等“1+5”文件,采取提高报酬待遇、拓展晋升通道、强化激励关爱、减轻基层负担等一揽子关爱激励措施,让基层党组织书记政治上有奔头、经济上有甜头、工作上有劲头。据统计,2021年村“两委”换届中,全省村(社区)干部大专以上学历占比近50%;村社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45.4岁,较换届前下降6岁,大专以上学历占49.74%、较换届前提高14.54%。大力开展农村双创带头人培育行动,鼓励有一定经济或技术优势的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及城市各类人才返乡创新创业。2021年末,全省返乡入乡农村双创主体23.9万个,创业创新人员63.7万人,农村双创主体稳定就业人数81.4万人,带动172.1万人就业,其中退役军人5.06万人、高校毕业生6.78万人、返乡在乡农民工和城市各类人才返乡等160.26万人,积极培养了一批留得下、守得住的本土人才。三是“备才”。以县为单位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和村级后备力量库,大力实施村级后备力量培养计划,选拔培养村级后备力量7.4万名,实现每村至少动态储备2名后备力量的目标。实施村级人才定向培养试点工作,招录培养基层人才5000多人。通过设岗定责、挂职锻炼、为民代办服务、列席村“两委”会议、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途径,让村级后备力量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提升能力、展示才干。大力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每年培养1万名农民大学生、培训10万人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有资源的退休人员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条件的村可根据农民意愿探索股权激励机制,激发经营者对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2021年,全省完成10000名乡村振兴人才培训任务,完成率达100%,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24.4万人。
三、关于转变产业发展模式,大力推广订单农业问题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转变产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了农业结构调整和质量提升。一是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经济合作社建设,明确其集体经济经营管理职能,坚持结合村庄规划,引导当地农业调优产品结构,鼓励绿色生产,培育新兴产业,形成了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体系。各地结合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形成了特色蔬菜、果茶、畜牧水产、中药材、油茶等优势产业。龙山百合等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小有名气;麻阳、泸溪等县发展特色水果种植51.08万亩;保靖、古丈等县市种植茶叶28.34万亩;通道等县发展杜仲、钩藤、黑老虎、青钱柳、铁皮石斛等中药材种植9.14万亩。安仁县山塘村与289户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流转土地3200余亩,发展水果、名贵树木、生态观光林、烤烟、四季花、油茶等产业,解决了460个脱贫户就业问题,脱贫户每年增收6000元,村民土地入股分红300元,务工年收入超过1万元。二是推进联合示范创建。实施“千企帮村”和升级版“千企兴村”行动,推动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主动与脱贫村或非贫困村对接,提供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帮助农户提高产品质量管理和标准化生产,通过建基地、办工厂、促就业等模式,形成更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村一特”,有力推进了农业增效、农户增收、集体受益。2021年底,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5.08万家,农产品加工业实现营业收入1.9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其中有1900多家龙头企业参与“千企兴村”,结对帮村3000多个,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1890个。认定农业产业化省级联合体471个,省级示范联合体280个。三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鼓励龙头企业、电商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签订长期农产品采购协议,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引导从事农产品批发、运销、经纪的各类经营主体,通过建立自有、合作生产基地等方式,向生产环节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以利益联结为核心的产销合作关系。积极改变服务保障方式,探索“公司+村集体经济+农户”生产模式,引进有实力的企业,派人走村入户宣传,广泛动员农户、村集体参与种植,再派专业技术人员对种植地块的气候、土壤、光照等进行认真考量,选定出适宜种植的地块,通过先示范再规模化种植,专业技术人员做好“订单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和产销衔接,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充分保障了农民致富、集体增收。
四、关于管理出成效,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
当前,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摸清了全省包括非贫困村在内所有村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营效益等情况,全面建立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台账,基本实现了农村集体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一是全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建立了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年度清查、定期报告和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审计、公开、收益分配与考核等制度,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将农村集体“三资”导入全省联网的“互联网+监督”管理平台,实行集体“三资”公示、公开、透明,形成了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株洲市健全岗位责任、资金管理、票据管理、财务审批、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和工作考核等20余项管理制度,实现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常宁市统一制度内容、标准、数量和悬挂位置,对标对表组织实施,规范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二是全面实行村级财务公开。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减负工作事项清单》,将“健全和落实村(居)议事协商决策制度”“加强和规范村(居)财务管理”“开展村(居)务公开和监督”分别纳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担负工作主体责任。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对市州党委政府平安建设、乡村振兴考核范围,作为民政重点工作考评内容。大力开展村务公开栏规范化建设,推动各地投入资金近3亿元,新建和改造村务公开栏2.3万个,加强村务公开栏日常管理,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和程序,推进村务公开栏与“互联网+监督”平台衔接互动,每个村基本实现硬件达标、内容精准、更新及时的工作目标。至2021年底,全省实行财务公开的村达100%,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的村达99.8%。三是全面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转发了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示范(试行)》,指导基层制定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经营性资产量化与收益分配办法、集体经济组织变更、注销和年审等配套政策。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证书颁发、银行开户和组织挂牌等工作,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经营管理职能,要求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有序推进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分离、账务分设,管好用好盘活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赋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优化了乡村治理结构,实现了村党支部引领、村民委员会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三驾马车”并行新型农村治理模式。至2021年末,全省已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6821个,其中经济合作社22925个。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贫困村集体经济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些工作我们正在做,有些工作需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为认真落实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政策研究,针对全省包括非贫困村在内的集体经济发展存在问题和短板,进一步强化责任、创新举措、加强保障,提升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和活力。
一是强化发展保障。督促落实湘发〔2021〕18号提出的财政、金融、保险、用地、用水、用电等配套政策,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强化村集体经济发展保障支撑,全力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瓶颈”,推动各级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专项,释放更多政策红利,为全省包括非贫困村在内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动力,通过政策引导,破难补短,全面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和质量。
二是坚持分类施策。针对我省集体经济发展现状,按照薄弱村提升、一般村壮大、富裕村做强的思路,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围绕选准一个好产业、组建一支好团队、探索一套好机制的目标,指导市、县编制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发展壮大村级尤其是非贫困村集体经济。
三是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建立“经济联合社+科技支撑基地”经营模式,搞好产销衔接,推广“服务+保障”订单方式,总结成功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构建村集体增产增收良性循环机制,切实解决农民产销难的问题。
四是加大人才培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素质提升行动,加大村干部培训力度,提升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的带领致富能力。建立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将村干部报酬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挂钩,实行工作业绩年度考核。
五是加强资产监管。继续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做优做强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加快农村产权各要素自由流动,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规范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加强财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民主管理和财务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和非生产性开支定项限额等制度,提升村级民主理财质量,增加村级财务管理透明度,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