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72号建议的答复
杨屹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库的建议》收悉,现结合相关部门研究意见,答复如下: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号召力、凝聚力、服务力的需要,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建立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库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出的新要求,建立健全统一完善的产业发展项目库,是弥补集体经济体制先天不足,强化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指导、管理和监督的迫切要求,有利于整合政府资源,有利于创新发展模式,有利于激发内生动力,有利于调动村民参与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主要省领导多次开展调研,要求抓好集体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收入,分管省领导多次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亲自调度全省村级债务及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并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落实发展责任,创新发展路径,建强发展队伍,激活发展动能,健全发展机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措施,加大政策、资金、金融、用地、税收等方面支持力度,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呈现出经济总量不断增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发展模式不断创新、发展推力不断增强的良好态势。据统计,至2021年12月底,全省上报的26251个涉农村(社区)经营性收入总额28.25亿元,村平10.76万元,比2020年增长8.18%。其中经营性收入0~5万元(含)的村4664个,占17.77%,经营性收入“空白村”由2019年的1431个,全部实现清零。在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库的建设上,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健全支持政策。2021年,为推进我省乡村全面振兴,省里印发《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办发〔2021〕1号),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及相关规划,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等任务,将产业发展、就业增收、乡村建设、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巩固三保障成果、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管理费、其他等8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有序入库。”文件的出台,为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建库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加快项目储备。为及时下达资金,加快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尽早发挥财政支农资金效益。2021年,根据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方向和使用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开发建设了全省农业资金项目储备库,储备库主要分为现代农业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农业补贴、农村补贴、农民补贴等6大投资方向,其中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实施的农业产业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组织项目储备时,积极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联系起来,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参与农业农村项目建设,充分享受惠农政策红利,巩固提升我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质量。
三、规范建库管理。一是突出产业优先。在谋划项目库建设过程中,坚持把产业发展放在项目库建设首位,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项目比例,通过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激发乡村活力,带动群众增收致富。二是坚持目标靶向。摸清基层对乡村振兴项目的实际需求,认真分析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保证村级申报乡村振兴项目不走“高大上”、不搞“大而全”、不背离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投向要求,准确定位申报项目的目标靶向。三是严守入库程序。严格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部门评审、县级确定”的入库流程进行操作。县级确定后的项目按规定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告,提高群众对乡村振兴项目库的知晓率,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指导项目实施。2021年以来,全省137个县市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有序开展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县级政府承担项目库建设主体责任,省市不再单独建立项目库。同时,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及湘委乡振组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共建共管共用。目前,脱贫地区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项目均已按程序入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重点关注各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发布的项目申报通知,根据项目政策要求,加强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关的项目谋划设计,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和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内容、投资方案、效益分析等方面的论证,把项目储备做实做细,提高项目储备质量,确保项目一经立项即能顺利实施。全省各有关部门将按照“储备一批、立项一批、实施一批”梯次推进的做法,加强储备项目的运用与实施。
五、抓好项目应用。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1〕18号)精神,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强化集体经济扶持保障,积极盘活农村集体闲置资产,利用好村集体“四荒”地、果园、水体等资源,先后成功探索出资源开发型、企业兴村型、物业经济型、产业带动型、合作共赢型、有偿服务型、旅游发展型等各具特色的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如花垣县按照“门面产权归政府,收益归村集体”的模式,为82个村分别购置1个门面,打造“村集体经济一条街”,每个村集体年增收4万元以上。桃江县将8个获得50万元的集体经济项目村资金集中起来,成立公司共同经营,抱团发展当地楠竹产业,既做强了产业,又发展了村集体经济。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库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些工作我们正在做,有些工作需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为认真落实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政策研究,针对全省集体经济发展存在问题和短板,进一步强化责任、创新举措、加强保障,加快全省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库建设,提速乡村全面振兴步伐。
一是强化项目建库配套。指导各地完善项目库建设配套政策,区分项目责任分工,明确项目申报对象,规范建库基本程序,健全项目内容类别,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破解项目建库瓶颈,让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库真正发挥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用。
二是加强项目建库管理。针对全省集体经济和产业发展现状,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指导基层制定集体经济项目发展规划,纳入项目管理目录,健全管理机制,形成持续长效的制度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单独建立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库,并与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共建共管共用。
三是探索项目建库模式。积极探索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建库路径,指导基层优化产业结构,及时调整发展项目,推动建立“项目+实体”发展经营模式,围绕选准一个好产业,确定一个好项目,详尽制订项目实施计划,促使项目库形成“建成一批、淘汰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
四是加大项目建库支持。协助做好产业分析和科学论证,推动政府信息网增设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页面,通过网络向社会推介融资项目,将产业发展项目优先纳入建库和实施计划,对基础条件较好的入库项目,在项目审报批、资金争取以及外部协作条件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和支持倾斜。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