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91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2-10-25 15:02  【字体:  

余雄代表:

您在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建议》(第0291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67日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重点建议督办会上,又全面听取了您的设想和相关意见经商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等相关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明确耕地功能区划,将功能区划明确落实到田块

在我厅和自然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努力下,此项建议内容已落实到位。

(一)全面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简称两区)划定工作,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已明确落实到片块、到地块

为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3号)文件精神,2019年全面完成两区划定工作。全省共划定两区面积5677万亩(含复种,两区地块实际总面积4180万亩),完成任务的104.2%。其中,水稻生产功能区3902万亩,完成任务的101.4%油菜籽生产保护区1672万亩(水稻油菜复种面积1498万亩)完成任务的111.5%划定棉花生产保护区103万亩,完成任务的103%。设立县、乡两区标识牌1792块,签订两区管护责任书102092份,两区地块数3379121个,全部实现建档立卡,两区信息在村务信息公开栏进行了全面公示。201911月全省107个县市区两区数据库上交农业农村部汇交数据审查,通过了计算机自动检查和人工抽查,同时建立了两区监测监管体系和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

(二)全面开展两区数据比对分析,将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区的农田划出粮食生产功能区

按照国家两区划定工作要求省政府《关于农业两区划定和特优区创建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湘府阅〔202097号)及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我厅多次与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协作,将两区划定数据与永久基本农田、湖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区、高标准农田、林地(自然保护区)数据分别套合反复比对分析20208,我厅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提供的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区图斑,与两区划定图斑面积比对分析,确定位于两区范围内严格管控类耕地为36.87万亩,涉及100个县市区其中,水稻生产功能区(不含复种)面积涉及21.12万亩,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含复种)面积涉及15.75万亩。2021年,我厅按照划定技术规范,将严格管控区地块从两区中划出。综合考虑两区划定的连片要求及严格管控区与两区图斑套合的实际情况,水稻生产功能区实际划出45.4万亩,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实际划出19.69万亩。严格管控区地块划出后,我省水稻生产功能区为3856.8万亩、油菜籽生产保护区为1652.58万亩,仍能完成国家给我省下达的划定任务。

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国土三调最新成果,在永久基本农田重新划定完成后,我们将及时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

(三)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严格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监管,加强对耕地休耕的管理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相关文件明确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优先用于粮、棉、油、糖、菜等农产品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年两熟以上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允许在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沟坑占比、水稻亩产量等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沟坑占比不超过总种养面积的10%,水稻平原地区亩产量不低于500kg,丘陵山区亩产量不低于当地水稻平均单产)。

根据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农发〔20166号)文件精神,我省于2016年起休耕,共休耕30万亩。2020年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通知》(湘政发〔2020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早稻生产的紧急通知》(湘政办明电〔202015号)要求,长株潭地区休耕耕地全面实施复耕,恢复粮食安全生产。目前,所有休耕耕地全部复耕。

(四)强化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一是强化耕地保护目标管理。明确底线目标,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耕地数为底线,确保全省5431.71万亩耕地一亩不少明确责任目标在国家未明确扣减情形和数量之前,以5956.05万亩作为责任目标明确恢复耕地任务今年督促市州科学有序完成50万亩恢复耕地任务。二是推动出台田长制。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级五级田长及网格田长体系三是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按照先农田、再生态、后城镇优先序,年内制完成省、市、县三级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细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控规则。是改进和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新增耕地管理,按照占一补一备一种一管一、占优补优、先补后占要求,确保新增耕地一亩不假。同时压实县市耕地占补平衡属地责任。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对一般耕地转为其它农用地实行进出平衡完善月清三地两矿耕地管控机制。每月加强卫星监测流出的耕地,区分非农化”“非粮化,区分一般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分类督促做好整改。每季度对市州、县市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变化情况,月清三地两矿交办任务整改情况进行排序,在全省通报,并将通报结果作为耕地保护各项考核及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的重要依据。七是强化督察执法问责。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对卫星监测和督察执法发现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行为严肃查处。聚焦耕地保护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对耕地减少过快、违法占用耕地较为严重、补充耕地指标欠账较多的地方下发督察意见书,依法依纪约谈问责。

二、关于建议加强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地方性立法或由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的答复

耕地非农化和基本农田非粮化事关粮食安全,用法治手段予以规范十分必要。国家先后出台了多个关于整治耕地非农化和基本农田非粮化的政策。省人大已将《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湖南省茶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纳入今年的地方性法规出台计划,这两部法规都涉及乡村产业发展过程中如何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耕地用途管控、严守耕地红线等内容,并将在今后的涉农立法中延续这一作法。因此,省人大不再对这一问题专门立法。

今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将跟踪督办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我省耕地保护与利用一法一办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审议交办意见,并从各市州收集有关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专项整治和弃耕抛荒治理情况,归纳总结基层的成功经验和成熟作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出台耕地保护有关建议。

下一步,我厅与省自然资源厅将在制度保障方面下功夫,积极推进落实党政同责,各级建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粮食生产领导机制,把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遏制耕地抛荒、抓好粮食生产作为党政负责人履行农业农村工作一线总指挥职责的首要任务,并纳入省委对市州党委绩效考核指标和粮食生产先进县考核体系。推动出台田长制文件,压实市县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积极稳妥做好恢复耕地工作,在守住耕地红线的同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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