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第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0411号建议的答复
湘农业议字〔2024〕148号
黄凤兰等两位代表:
感谢你们对“三农”工作尤其是植保工作的重视与关注,感谢你们对柑橘产业和柑橘黄龙病的关心与支持!
《关于支持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的建议》已收悉,你们对柑橘产业和柑橘黄龙病现状了解详细,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很有针对性,我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柑橘黄龙病发生基本情况
近年来,受气候异常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柑橘黄龙病在全省呈扩散蔓延态势。截至2023年底统计,柑橘黄龙病在我省7个市州、39个县市区发生,发生面积34.38万亩,较上年增加1个市州、3个县市区,发生面积增加11.41万亩;柑橘木虱发生基本覆盖我省除岳阳外13个市州、86个县市区,最北分布已达澧县复兴厂镇(北纬29.47°),北移至洞庭湖区,较上年增加7个市州、41个县市区,发生面积增加137.36万亩。
二、我省柑橘黄龙病防控情况
(一)明确防控思路。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控”植保方针,建立“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治理、标本兼治”防控策略,坚持“检、防、铲、补”技术路径,强化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技术,着力遏制柑橘黄龙病扩散蔓延,保障我省柑橘产业安全。
(二)推进防控措施。一是加强疫情监测。做到第一时间准确掌握各地疫情动态,及时上报疫情信息。二是科学防治木虱。着力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一个作业区域内统一时间、统一技术、统一施药,最大限度压低木虱虫量。三是及时清除病树。积极开展病树普查,清除病株。坚持并推行“砍一株保一园,砍一园保一片,砍一片保一业”的防控理念。四是抓实苗木监管。对疫情发生区域内所有露天育苗坚决铲除,严厉打击柑橘苗木违规调运行为。大力推广柑橘无病毒良种繁育,引导橘农种植健康苗木。五是广泛发动宣传。省市县三级通过电视、新媒体、村广播等途径,采用张贴宣传挂图、“给橘农的一封信”、播放柑橘黄龙病宣传片等形式,广泛宣传防治柑橘黄龙病和柑橘木虱的重要作用,增强柑橘黄龙病“可防可控”的社会信心。
下阶段,我厅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职,扎实推进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保障柑橘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厅正在逐步解决。第一,关于行政推动力度不够的问题。我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压实属地责任,提高认识。如2023年制定了《湖南省2023年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了防控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在接到各地柑橘木虱新发生报告后,迅速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柑橘木虱防控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了全省柑橘木虱防控现场会,并组织工作组赴望城、沅江、石门等多个柑橘木虱新发生区开展技术指导和工作督查;同时,组织中国农科院柑橘研究所、湖南农业大学等单位专家以及柑橘木虱新发生县市区植保植检站负责人共30余人在长沙召开专题研讨会,形成了《2023年湖南省柑橘木虱大范围发生原因分析及防治对策专家意见》。2024年3月,我厅组织14个市州及39个柑橘黄龙病发生县市区分管副局长、植保机构负责人召开了“全省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推进会暨防控技术培训会”,要求强化防控投入、压实防控责任,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坚决打赢柑橘黄龙病防控阻截战,确保柑橘产业健康发展。部分地区也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遏制柑橘黄龙病的扩散蔓延,如永兴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永兴县柑橘黄龙病防控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宜章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通告》。第二,关于宣传培训不够的问题。我厅通过采取层层联动培训方式,由省培训到市州、市州培训到县市区、县市区培训到乡镇、村组、户,逐级宣贯柑橘黄龙病、柑橘木虱防控知识。同时,制作柑橘黄龙病防控短视频,编制柑橘黄龙病识别与防控技术挂图和给橘农的一封信,通过发放资料、电视宣传、村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发动,推动群防群治。第三,关于行政执法有难度的问题。我厅大力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引导地方人大立法,完善法律机制,依法推进。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厅将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争取加大政策与资金支持力度。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争取省级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整合相关涉农项目,统筹支持柑橘黄龙病防控。省植保植检站正在积极汇报争取省级和中央柑橘黄龙病专项资金,争取恢复省级植保防治防疫专项资金,设立柑橘黄龙病防控方向,支持柑橘黄龙病防控。今年我厅种植业管理处拟从现代农业发展专项中统筹安排1000万元用于柑橘黄龙病防控。同时,按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关于“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的有关规定,要求相关市州、县市区争取当地财政资金支持,统筹推进柑橘黄龙病防控。如新宁县、回龙圩管理区、涟源市、茶陵县等分别争取柑橘黄龙病防控资金3000万元、111万元、70万元、50万元。二是完善依法治理相关工作机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法制知识,强化依法治理推进力度。严格检验检疫执法,凡我省从外地引进的柑橘种苗,必须经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检疫机构检疫合格方可调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邮政、交通、公安等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积极开展柑橘苗木检疫专项检查,对柑橘木虱发生区域内所有露天育苗予以坚决铲除,严厉打击柑橘苗木违规调运行为,特别是对从黄龙病疫情重发地区擅自调入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造成疫情传播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