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89号建议的答复
湘农业议字〔2024〕82号
付曾军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重视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农业领域市场主体的建议》收悉。经与省供销合作总社等单位沟通研究,现一并答复如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是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近年来,我省在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一是稳步推进农业领域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十四五”规划,围绕“千亿产业”,我厅深入实施“百企千社万户”工程,出台《湖南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办法》《湖南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创建办法》,加大农业领域市场主体培育力度。鼓励引导产业、地域相近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联合发展,打造区域带动和服务能力突出的联合合作样板。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办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公司,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带领农民致富的能力。积极实施“万社联户”工程,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引导村集体创办合作社,通过托管代养、提供就业、土地资金入股等方式带动农民群众稳定增收。目前,我省年营收10亿元以上的农业企业153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512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467家。同时,积极做好社企对接工作,全省农业农村部门和省邮政集团密切合作,开发惠农担、农贷通等信贷保险产品,充分利用邮乐购、邮政快递等项目平台,共同促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取得较好成效。与中化集团开展合作,中化MAP在湖南省主要经济作物产区与粮食主产区,以县为单位布局建设MAP技术服务中心和MAP农场。二是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促进了农村土地高效流转,截至目前,全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率达53.46%,培育了长沙市宁乡鹊山土地流转模式、常德市锦绣千村合作社模式等典型。三是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央、省委和省政府高度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将农业社会化服务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近年来,全省累计安排资金20多亿元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2021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省级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示范创建工作,累积培育支持示范中心达150个(含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我厅还积极加强部门协同推进工作,与湖南省供销合作社系统通力合作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建立了湖南省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共有402个有供销合作社股权联结的农化服务主体入库。2023年,湖南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成为全国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省份,获得中央支持资金1.0229亿,151个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承担了115万亩试点任务。目前,全省以粮食为主的服务组织达6.63万个,2023年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可达9000万亩次以上,覆盖面积超4800万亩,约占全省粮食种植面积的67%,服务带动小农户近545万户,亩均节本增收180元以上。四是扎实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重要举措加以推进。我厅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截至2023年底,全省已建成高标准农田4250万亩。五是巩固提升农机服务能力。大力实施农机“千社”工程,从2020年起,省财政将农机示范社扶持资金由每家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进行奖补,每家奖补100万元。至2022年底,全省已扶持建设现代农机合作社3263家、示范社594家、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75家。全力推广智慧农机,与农业农村部签订《省部共建合作框架协议》,携手打造种业创新高地和智慧智能农机产业链发展高地,并引进华南农业大学罗锡文院士团队,在望城打造“无人农场”,推进智慧农机的应用进行先行先试。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农业领域市场主体培育工作。
一、规范推动农业领域市场主体培优做强。一是推进农业企业梯次发展。省级对营业收入过亿元的国家级及省级龙头企业实施企业发展奖补政策进行重点培育。鼓励支持市级、县级分别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的企业,力争到2026年营收过亿、过2000万的企业分别达到2000家、7000家。建立涉农企业上市后备名单库,组织开展定向指导培训,落实支持企业上市政策,推动涉农企业上市步伐。二是抓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示范创建。把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强化财务管理,引导农民合作社做实成员账户,准确记载成员出资、公积金量化份额、交易数量,做好财政扶持资金量化工作。继续抓好省级示范农场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今年拟支持500个省级示范社和680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积极协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电力等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好扶持政策,为农业领域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切实优化推进农业领域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环境。
二、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率和农业机械化率双提升。一是大力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认真抓好《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落实,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引导土地向农业领域市场主体聚集,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同时,有效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今年我厅印发《湖南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湘农发〔2024〕14号)中“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实行省、市州、县市区、乡镇四级人民政府分级审批”等政策落实落地。二是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重点抓好现代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农机能手、种田能手为主的“三员”培训,全面提升理事长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农机操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和动手维修保养能力、种田能手的理论水平,从人才要素提升上保障合作社经营效益。继续实施农机“千社”工程,加大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现代农机合作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奖补力度。强化机抛秧作业补贴试点、水田深翻耕补贴试点、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同步深施肥补贴试点等项目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提出湖南省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计划培育一批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通过配强设备设施、建强作业服务队伍,提供农机社会化服务,开展应急救灾。
三、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今年,国家发改委和农业农村部已下达我省2024年农田建设任务316万亩。目前,我省正抓紧编制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统筹新建与改造提升、建设与管护、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与耕地地力提升工程,重点布局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机耕道建设是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的重要内容,我们将指导市县综合考虑水土资源条件、粮食生产需求等因素,合理布局机耕道、下田坡道等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创造基础条件。
四、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一是分区支持发展。根据不同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基础条件、发育水平不同,调节不同补贴标准,精细化补助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二是加快补齐短板。重点支持粮食产业,对集中育秧、机插机抛、烘干仓储等突出短板环节。将在水果产业品种改良、采摘、销售等环节和蔬菜、水产等产业设施农业建设方面加大探索力度。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成本很高,单个经营主体建设不划算,要针对这一瓶颈深入探索推行社会化服务的可行路径。三是聚焦社会化服务主体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内部管理,提升经营水平。加大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支持力度,农业经营主体单产提升工程等项目资金优先向开展社会化服务、联农带农成效好的服务主体倾斜,同时,结合区域产业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涵盖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绿色防控、烘干仓储、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服务的区域性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辐射带动粮食产业发展。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居间协调组织作用,探索推进村级服务站点建设,为农户提供耕种防、产供销一体化服务,实现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县乡村全覆盖。发挥好供销社的国家队和生力军作用,支持供销社参与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当前省供销社开发了湖南数字供销平台(巧供app),将农化服务大联盟有关涉农主体积极纳入平台,正逐步打造农化服务线上交易查询平台,与我厅共同协作,将该平台打造成湖南省公共农化服务平台。鼓励引导服务组织在服务过程中积极推广应用新装备、新技术、新模式,提升社会化服务及粮食生产经营水平。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