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38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4-10-10 10:35  【字体:  

湘农业议字〔2024〕92号


马文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支持环沙洲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建议》已收悉。针对提出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文明瑶族乡申报柰李特色小镇的建议。湖南省农业特色小镇创建是根据《湖南省支持省级特色产业小镇发展的政策意见(2019-2021年)》(湘政办发〔2019〕58号)文件精神,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引导特色小镇发展,从2019年开始截至2021年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遴选出特色小镇60个(工业18个,农业19个,文旅23个),2021年后省特色小镇创建未开展增补申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和《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有关要求,建立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对列入省政府清单管理的特色小镇开展年度综合评价,定期通报评价结果。

二、关于支持文明瑶族乡申报农业产业强镇的建议。农业产业强镇分为国家级产业强镇和省级产业强镇,省级产业强镇项目从2017年试点开始到2022年共建设145个,2023年项目暂停,今年省级产业强镇项目申报工作暂未确定。如2024年省级产业强镇项目恢复申报,省农业农村厅将下发通知到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按照项目县级申报、市州推荐、省级遴选的原则,文明瑶族乡可积极申报并争取市县支持,省农业农村厅将商省财政厅组织开展资料评审、实地核查等工作,按程序综合择优确定最终遴选名单,并予以公示。国家级产业强镇自2018年农业农村部开展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以来,我省已有80个镇获该项目的支持,其中,郴州市6个,汝城的泉水镇就于2019年获得了该项目的支持。从近年来国家级产业强镇项目遴选情况看,有两个基本的要求。一是产业集群、产业园区、产业强镇原则上不得重叠。汝城县在2024年已经纳入我省辣椒产业集群建设的实施范围,在辣椒产业集群4年实施期内,原则上不能再报产业强镇。二是申报产业强镇的乡镇必须首先是省级产业强镇。基于以上条件,建议文明瑶族乡先申报省级产业强镇,条件成熟后再申报国家级产业强镇。

三、关于支持汝城申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示范县的建议。从2023年开始,我省不再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示范县的建设,项目资金根据各县市区的摸底数据采取“因素法”分配方式下达到各县市区。2020-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共支持汝城县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73个,补助资金1595万元。2024年在补助范围和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继续安排项目资金448万元(以省财政文件为准)。

四、关于支持沙洲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交易中心建设的建议。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3〕18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框架方案〉〈推进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框架方案〉的通知》(农办市〔2023〕16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布局建设100个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1000个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申报工作。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申报的基本条件是:产业基本较好,存量设施为主,集中连片布局(冷库容量不少于8万立方米),服务保障有力等条件;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申报的基本条件:产业基础较好,设施条件较好(蔬菜产地冷链集配中心预冷及冷藏设施总容积一般达到1万立方米以上或年低温流通蔬菜1.5万吨以上),主体实力较强,服务功能完善。沙洲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交易中心若达到以上申报条件,建议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参与省级竞争遴选。

五、关于支持湖南(沙洲)红色文旅特色产业园申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的建议。2021年-2023年按因素法支持汝城县衔接资金(及改厕资金)3.6亿元、农业专项资金3.3亿元,年均资金量达2.3亿元,项目由县级自行确定。另2021年支持汝城县申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创建汝城县环沙洲农旅乡村振兴示范区,共补助5800万元。近年来,我省已获得认定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14个。据了解,今年国家将组织第五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申报,希望汝城县在省发改委的指导下做好创建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关于支持环沙洲区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建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厅字〔2021〕44号),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意见(2021-2025年)》(湘农组发〔2022〕7号),要求加强财政投入保障。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加大了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支持力度,安排乡村振兴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我省每年可申报10个县。根据部委要求,各省对满足项目基本条件、符合申报文件要求的县市区,经市州申报,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推荐,并报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批准,作为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资金2000万元。建议汝城县积极与省发改委对接,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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