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565号建议的答复
湘农业议字〔2024〕69号
陈长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同步推进农村改厕治污治水的建议》收悉,厅党组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进行办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深入开展了工作调研,并与会办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协商会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因地制宜开展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同步治理”。一是重视源头建设。2023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农村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要求“新建住房应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化粪池,并实现黑灰水分离;房屋改建时,洗涤和厨房污水排放宜与厕所污水排放分离,厕屋兼具洗浴功能的,地面最低处应设置地漏,实现黑灰分离。”从源头上理顺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分类处理途径,从设计层面提升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同步治理的成效。二是开展末端治理。我们始终坚持改厕与治污一体推进,指导各地根据地理环境、居民生活习惯、技术经济水平以及粪污处理设施现状,合理选择分散式、相对集中式或纳入城镇管网等方式收集处理厕所粪污,推进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同步治理。特别针对诸如永州等丘陵地区分散居住农户,以三格式化粪池+人工湿地模式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和生活污水同步治理,通过提高改厕奖补标准,增建小型人工湿地,提升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能力,基本实现改新建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同步治理。去年,我们对2013年以来政府组织实施改造的农村户厕,开展起底式排查,累计摸排农村户厕373.1万座,确保问题厕所做到清仓见底,整改到位。
二、关于“加大奖补资金投入力度”。一是提高改厕治污财政奖补标准。经与省财政厅多次协商,我省从2022年开始适当提升了改厕奖补标准,对新改建户厕按照1200元/户进行奖补,其中700元/户用于化粪池建设、改造等,500元/户用于粪污达标排放治理,进一步提升了改厕治污工作成效。二是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需要综合考虑村庄类型、人口规模、地理条件等因素统筹推进实施,既能提高治理效果,又能减少投资浪费。今年生态环境部门与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联合行动,从已开展水冲式厕所改造、厕所粪污去向难以解决的村庄,遴选推荐适宜采取相对集中或集中式污水处理的村庄,纳入年度农村生活污水重点治理村庄清单,开展农村厕所粪污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集中资源力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重点治理村庄清单任务落地见效。三是探索群众参与的改厕方式。在改厕治污过程中,积极探索农户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补助到户的奖补模式,按照政府补助建设化粪池等室外设施、群众自主投入改建室内设施的原则,形成群众自发参与、自主建设、自愿投入的良好氛围。今年,中央下达我省农村改厕奖补资金28231万元,各县市区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愿改尽改,计划改建农村户厕94180户、建设公厕1797座,实现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不断提升。
三、关于“推进改厕治污治水同步管护”。
一是开展问题厕所“清零行动”。2023年,我们建立了省市适当奖补、县级财政兜底的整改资金保障机制,推动问题厕所整改。全省累计摸排2013年以来政府组织实施改造的农村户厕373.1万座,发现问题厕所61.5万座,省里安排2.4亿元资金专项用于问题厕所整改及粪污达标排放等提质改造,市县安排2.5亿元用于问题厕所整改,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强化改厕治污后续管护。2023年以来,我们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农村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各地建立完善确权管护、巡查巡检、维修服务、资金保障、监管评价等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厕所用得好、用得久。同时,开发建设了农村厕所革命业务系统,开展农村卫生厕所数字化管理,全面提升农村厕所革命后续管护水平。今年,省里计划下拨7848.4万元用于后期管护能力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把您的宝贵意见建议融入实际工作中,深入学习运用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遵循“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总方针,坚持“首厕过关带动每厕过关”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农村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集中力量抓好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着力推进全省“和美湘村”建设。
感谢您对农村改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