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0414号建议的答复
湘农业议字〔2024〕38号
罗必胜代表:
关于《关于长江十年禁渔后续渔民帮扶、渔村产业发展的建议》(人大建议0414号)已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沅江市禁捕退捕渔民搬迁安置建设项目后续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截至2023年12月底,省财政共下达中央和省级禁捕退捕专项资金33.8亿元,其中:分配沅江市4.8亿元(其中1亿元用于渔民易地搬迁),在全省占比达14%,远高于补偿方案标准,也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总额全省最多。为支持沅江市3个渔民岛村1229户共3361名渔民易地搬迁,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安排,省财政已倾斜支持1亿元。沅江市可统筹禁捕退捕资金和其他相关专项资金用于渔民岛村建设,也可通过商业开发、项目融资、渔民自筹等方式予以解决。
(二)关于加大禁捕退捕任务艰巨区县的后续七年禁捕退捕专项经费保障
2021年-2023年,省厅在支持沅江市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渔政执法、协助巡护人员补助、渔业资源保护、增殖放流等方面共计分配资金1144万元,是全省支持较多的县。下一步将根据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情况,持续支持。
(三)关于对退捕专业渔村产业发展实施专项扶持
近年来省级对沅江市渔业产业发展已给予重点关注。2021、2023年沅江市被纳入湖南省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县,安排4592万元用于集中连片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和尾水治理。2022年安排250万元支持沅江市实施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建设项目;2020年到2023年省级安排产业发展资金1170万元支持开展水产良种场升级、池塘改造和尾水治理、设施渔业建设,助力沅江市渔业高质量发展,是全省支持最多的县。2024年省级出台《湖南省推进现代设施渔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6年)(试行)》,目的是积极推动以工厂化为代表的现代设施渔业发展,通过支持建设一批现代设施渔业养殖场。沅江市可根据本地退捕渔民发展情况积极申报,省级将积极支持。
(四)关于设立鼓励企业吸纳退捕渔民就业奖励资金
目前,我省对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以中级技术工人、高级技术工人为培养目标的,每年分别按6000元/人、8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企业在职职工、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在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后,按现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规定的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助力企业稳岗拓岗。吸纳退捕渔民就业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按要求申领相关补贴。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部署要求,会同财政、人社部门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退捕渔民就业。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