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03-07-14 00:00  【字体: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文件

湘农业办人[2003]47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关于填报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
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了适应对外开放的新形势,进一步简化出国(境)手续,使办理手续更加接近国际惯例,国家公安部明确要求,将于2005年前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制度。实行这一制度后,除部分特定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申领护照仍需要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和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不能申领护照外,其他公民即可凭身份证、户口簿按需要申领护照,以便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等其他非公务活动。去年,经报请公安部和省政府批准,确定了长沙、岳阳、娄底三市作为我省按需申领护照改革试点的第一批城市,并拟定于今年7月正式启动“按需申领护照”工作。为做好这一工作,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将本单位需要登记备案的特定身份人员的信息于630日前报送厅人事处。

 

 

附件:1、特定身份工作人员范围

     2、登记备案人员报送备案材料通知书

 

 

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填报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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