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退牧还草工程实施工作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03-11-11 00:00  【字体:  

  为深入贯彻实施《草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若干意见》,农业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退牧还草工程实施工作,确保年度计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加快我国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

通知指出,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国情出发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的一项战略举措。各省区要把退牧还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有分管领导和人员具体负责,及时研究解决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并加强监督检查。各省区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国务院有关部门下达的退牧还草工程计划和农业部审核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实施方案,把目标、任务分解到乡、村和农牧户,并认真组织实施。

通知要求,推进家庭承包,明确权利义务。项目区要加快落实草原使用权,把草原承包到户,核发草原使用权证,明确农牧民的权利与义务,保持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切实维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禁牧、休牧的监督管理。实施禁牧、休牧要与农牧民签订合同书,确定实施的起止时间和实施范围,并使农牧户明确自身责任、权利与义务,确保退得下,禁得住,不反弹。要把防止超载过牧作为实施退牧还草工程的关键环节来抓,认真做好退牧还草工程项目区草原载畜量的核定工作。各省区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有关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草原技术推广部门开展草畜品种改良、退化草原治理技术等研究,筛选成熟的技术模式和草原治理模式,搞好成果转化,加大配套技术组装和推广应用,不断提高退牧还草工程的科技含量。要通过加强技术服务和市场引导,鼓励农牧民积极发展饲草饲料生产,采取舍饲圈养,优化畜禽结构,提高出栏率,减少冬季牲畜存栏量,加快畜禽周转,减轻草原压力。

  通知强调,退牧还草是一项新的工作,情况复杂,政策性很强,要边实施,边总结,边完善。要切实加强和完善退牧还草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提高退牧还草工程的质量和效益。各地要加强退牧还草工程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使农牧民了解退牧还草工程及相关政策,积极支持配合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

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退牧还草工程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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