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耕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为了解各地贯彻落实中央l号文件精神情况,特别是春播粮食作物面积落实情况,经研究,决定派出14个督查组,由厅领导或处室主要负责人带队,自3月29日至4月2日开展春耕生产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贯彻中央l号文件精神、制订具体措施促进粮食生产情况;
(二)今年粮食播种面积计划、早稻面积落实、进度情况及增减原因;
(三)夏季粮油作物苗情长势、田间管理情况;
(四)种子、化肥等农资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以及农资市场管理情况;
(五)工作经验和当前粮食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督查组人员组成(见附件1)
三、工作方式和任务
(一)督查组先到各市、州听取介绍情况,了解面上的情况。
(二)在每个市、州重点调查2个县(不包括农业部春耕生产督查县),每个县1个村,每村3—5户。
(三)调查与抽查相结合。在听取汇报的同时,要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来印证汇报的情况是否正确。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认真按照督查内容,抓紧准备好汇报材料,并选好调查点,填好调查表(见附件2)。
(二)督查组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
(三)请各市州及时与督查承担处室主要负责人联系,确定督查时间和方式。
[align=right]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align]
[url=../data/file/doc/040326001.doc]附件1:湖南省农业厅春耕生产督查安排(点击下载)[/url]
[url=../data/file/doc/040326002.doc]附件2:调查表(点击下载)[/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