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厅2004年度部门预算下市州农业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04-04-01 00:00  【字体:  

[align=center]湘农业计[2004]97号[/align]

各市州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部门预算下市(州)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申报工作,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农业厅2004年度部门预算下市州农业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align=right]湖南省农业厅  [/align][align=right]二00四年三月十九日[/align]

附件:
[align=center][b]湖南省农业厅2004年度[/b][/align][align=center][b]部门预算下市州农业专项资金项目指南[/b][/align]

  为增强农业服务功能,加快新技术推广,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建设,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竞争能力,2004年度省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我厅下市州专项资金8385万元(含归还世行贷款1000万元)。为认真落实好今年各项农业工作,促进农民增收,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指南。

  一、基本原则

  (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安排专项资金。根据全省农业工作会议部署的“三大任务”、“五项工作重点”,2004年度农业专项资金设置农作物优势产业发展、农产品安全管理、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农业科技教育、农业新技术推广、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农作物种子安全管理、扶贫、项目配套及基点调查、蔬菜基地建设、国有农场体制改革及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畜牧水产业等12个专项。

  (二)、向优势农产品区域建设重点县和湘西北地区倾斜。按照《关于加快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建设的意见》(湘农业发[2004]15号),与粮油、经作、畜牧、水产产业直接相关的专项资金,要确保60%以上用于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重点县和万亩(万头)示范片建设,其它专项资金也要向这方面倾斜。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所有专项资金都要安排不少于20%的比例向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怀化市和邵阳市的绥宁、城步、武冈、洞口等湘西北地区倾斜。

  (三)、实行政务公开,严格按程序办事。统一发布项目指南,统一由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计”字号文申报项目。其中,畜牧水产局组织申报发展畜牧水产业专项。省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和有关业务处局站受理项目申报工作。业务处局站从申报的项目中择优筛选提出项目安排建议,送发展计划与财务处综合平衡后,依序报业务分管厅领导、计财分管厅领导和厅长审定,然后由发展计划与财务处统一与省财政厅衔接下达。

  二、投资方向

  (一)、农作物优势产业发展专项。主要用于种子种苗、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新技术推广等公益性投入。粮油产业重点支持宁乡、醴陵、湘潭、衡阳、桃源、洞口、湘阴、赫山、祁阳、双峰等10个优质稻米重点县和慈利、南县、津市3个双低杂交油菜重点县,扶持赫山优质稻米、南县万亩双低杂交油菜2个标准生产万亩示范片和武冈、邵阳、桂阳、溆浦、保靖5个杂交玉米高产高效示范县。经作产业重点支持道县、宜章、新宁、临武、吉首、东安、麻阳7个柑桔重点县;支持长沙、安化、汨罗3个优质绿茶重点县和沅江苎麻、澧县高支纱棉花重点县,建好道县脐橙、澧县高支纱棉花、长沙县优质绿茶、沅江市苎麻4个标准生产万亩示范片。与此同时,重点扶持有出口基础、有龙头带动、有市场需求的湘阴藠头、祁东黄花菜、茶陵紫皮大蒜、嘉禾辣椒、通道野生菜、湘西猕猴桃、隆回药材等10个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

  (二)、农产品安全管理专项。重点支持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支持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控评价与认定、农业投入品管理和农资打假;对生态农业示范县视验收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建立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高标准生产示范基地,抓好产品质量认证。

  (三)、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验检测专项。重点支持地方标准的制定,按承担的任务给予补助;支持省级标准示范区建设。支持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岳阳、怀化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按“湘农业发[2004]37、55号”文件要求,对10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和50个农业环境定位监控点以市(州)为单位进行补助;办好湘阴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示范县和长沙金井茶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试点。

  (四)、农业科技教育专项。重点支持农业科技攻关和新成果转化,支持超级稻试验示范;支持农民教育“三大工程”与师资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新型农民创业培植试点;继续扶持省定的21个科教兴村示范点。

  (五)、农业新技术推广专项。一是支持南县、长沙县的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在南县、长沙、宁乡、浏阳、望城、醴陵、临湘、云溪、湘乡、祁东、衡东、慈利、麻阳、宁远、江华、安化、安仁、绥宁、临澧、凤凰等20个县各选建一个区域农技站;在全省范围内扶持20个“四有”乡镇农技站;对株洲市和苏仙、衡山、江永、邵东、新化等6个市、县级农技推广中心进行设施配套。按照“湘农业发[2004]14号”文件要求,支持种植业新技术推广项目。二是支持平衡施肥、秸秆还田、节水农业等土肥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对省定的18个耕地地力调查长期定位监测点进行补助。三是支持稻水象甲、假高梁、V脊菱腊蝉、大实蝇等农作物重大疫情的控防;扶持辰溪、常宁、赫山、长沙、平江等县的农村农田灭鼠示范;扶持浏阳、赫山、慈利、石门等县的无农药污染农产品生产示范和频振式诱蛾灯杀虫示范;抓好螟虫无害化和蝗虫重发县的重大生物灾害综合治理;对部、省34个区域站的病虫测报及可视预报实行择优补助。

  (六)、农业信息体系建设专项。重点支持国家级农产品促销平台和名特优农产品数据库建设;在农产品主产区和优势区域重点县选建26个县、乡和5个农产品市场的信息网络平台,并对现有网络平台进行升级改造。

  (七)、农作物种子安全管理专项。主要用于农作物生产用种安全管理,以市(州)为单位抓好种子质量监督与新品种种性安全鉴定、不同播期安全性试验工作。

  (八)、扶贫专项。用于厅扶贫点建设和援藏及三峡移民工作。

  (九)、项目配套及基点调查专项。用于省长现场办公会议确定的项目、农业部项目配套和部、省联合确定的常年基点调查补助。

  (十)、蔬菜基地建设专项(另行组织项目申报)。

  (十一)、国有农场体制改革及产业结构调整专项。重点支持具备条件、地方领导和群众均有积极性的6个市、县属国有农场进行体制改革,对制度创新、机制转换及职工身份置换给予补助;择优支持国有农场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畜牧水产业专项。一是用于动物疫病防治。适应疫情公布后的新情况,重点对畜禽疫苗给予补助;对草食动物基地县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血吸虫查治、检测站运转、疫情监测、高温季节查源灭螺专项工作进行适当补助;实施防疫标识制度,补助耳标购置铺底周转资金。二是用于科技培训与信息网络建设。三是发展畜牧业专项。主要用于畜禽品种改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技术推广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等。重点扶持岳阳、湘乡、双峰、屈原4个外销生猪重点县,新晃、平江、涟源、江永、石门、浏阳6个肉牛(羊)重点县,城步奶牛重点县,建好屈原外销生猪、平江肉牛、城步奶牛3个标准化养殖万头示范片。四是发展水产业专项。主要用于良种生产、新技术推广、渔政管理、名特优水产品开发和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等。重点扶持安乡、鼎城、华容、云溪4个出口加工淡水产品重点县,建好鼎城珍珠、云溪河蟹标准化养殖万亩示范片。

  三、申报要求

  1、严格按规定的范围组织申报项目。按照《指南》规定的各类项目投资范围、支持重点择优申报项目,按照需要和可能的原则确定项目数量。所有申报项目均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符合公益性投入和投资额度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一般应为事业单位法人。

  2、严格按专项类别报送申报文件。申报文件除正文外要附《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一)、《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规范文本》(附件二),优势农产品区域建设重点县项目建设,还需附经专家论证的《实施方案》,按要求装订成规范文本册。《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请同时报送软盘。项目要分类排序。“规范文本”力求简洁、明了、真实地说明项目实施情况和重点支持环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刷,电子表格(软盘)使用EXEL98或EXEL2000。

  3、严格按规定时间组织申报项目。2004年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底(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厅2004年度部门预算下市州农业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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