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2005年第四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局:
由农业部牵头,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中国农技推广协会、中国农业科学院、湖南省农业厅、长沙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湖南省农业厅、粮食局、长沙市人民政府承办的2005年第四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 (以下简称稻博会)将于2005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在长沙市红星农博中心举行。为积极宣传推介我省优质稻米,做大做强我省优质稻米品牌,提高我省稻米市场竞争力,促进我省稻米产业优化升级;并把本届稻博会办出湖南特色,办出湖南水平,展示湖南风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展内容
本届稻博会主要开展以下活动内容。
(一)优质稻米精品展示展销。组织全国性有区域特色的优质稻米品种、优质品牌大米、优质稻米生产投入品、优质稻米加工机械、以稻米为原料的加工食品、稻米深加工技术及产品的现场展示展销。
(二)中国稻米高峰论坛。由主办单位组织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参与,就优质稻米的基地建设及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开发进行专题研讨。
(三)优质稻米、超级稻推广研讨会。由主办单位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共同探讨优质稻米、超级稻产业发展前景。
(四)稻米副产品、深加工技术及产品推介会。由主办单位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企业家参与,共同探讨如何提高稻米营养价值和附加值,积极开展稻米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以推动我国稻米深加工的进一步发展。
(五)百里优质水稻走廊项目推介会。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主办,宁乡县人民政府承办,主要就农业结构调整的典型经验进行示范推介。
(六)项目洽谈签约。组织参会参展经销商、生产加工企业、科研单位、生产基地等开展优质稻米产销衔接、项目洽谈和签约。
(七)“十大金奖大米”评选。组委会邀请国家权威学者、专家对参展的优质大米进行评比,评选出十大金奖品牌大米。
二、参加人员
本届稻博会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委、局)、农科院、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诚邀全国稻米主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稻米食品加工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及加工机械制造厂家、生产投入品厂家、稻米经销商、育种单位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并特邀中央和地方媒体到会宣传报道。
三、组织参展的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第四届稻博会是今年我省农业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市州农业局局长要亲自挂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定一名联络员(建议联络员是市州农技推广站负责人),并要抽调专门人员,成立本市州稻博会组委会。组委会要集中力量,精心策划组织,认真贯彻今年6月15日在长沙召开的第四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新闻发布会会议精神,扎实搞好稻博会的组织参展工作。请各市州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同志和联络员名单于9月15日前报送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见附件1)。
(二)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各市州农业局要及时向当地党政领导做好汇报,主动与财政、粮食等部门搞好联络协调,赢得他们的重视和支持;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充分利用当地电视、电台、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体,借助有关会议,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使相关企业家、客商、投资者、消费者了解和掌握这次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的主题、宗旨和活动内容,增强他们参会参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参会
各市州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组织当地优质稻米产业有关单位(包括科研育种部门、种子公司、水稻生产基地、稻米购销企业和批发大户、水稻生产投入品企业、稻米加工企业等)和个人参加会议,以展示本市(州)优质稻米发展成就。各市州组织的参会单位和个人至少要占3个展位(不含产粮大县),产粮大县至少要占1个展位(每个标准展位为9平方米,每个展位3800元)。请各市州于10月31日前将本市州计划参展、参会单位和人数传真至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和组委会办公室(附件2),以便提前做好接待安排工作。各市州要明确1名领导同志带队组成代表团参会。
(四)认真提供相关材料
为了交流各地优质稻生产、加工、销售的经验,宣传各地优质稻米名牌产品,沟通产、供、销的信息,促进优质稻米开发和销售,本届稻博会决定编印《第四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会刊》,发给参会人员和各省有关农业部门。请各市州认真总结2004/2005年度优质稻米生产情况,主要包括:(1)当地推进优质稻米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2)无公害优质稻米、绿色稻米、有机稻米生产和贸易情况以及稻米发展对策;(3)稻米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发展的技术措施和工作经验,如所承担的地方和行业标准(含生产技术规程和各类企业标准)、优质稻米及米制品加工技术等;(4)组织参加前几届稻博会的体会、收获和效益,最好有典型事例。以上材料需形成文字材料,可单独就一个方面成文,也可综合几个方面成文,还可以提供政策或技术(如标准)的原稿。材料要求观点鲜明、结构紧密、文字精炼,技术和工作总结一般不超过4000字,WORD文件格式,可附有关图表。材料在10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wzhjhntg@163.com,以便我们及时汇总递交稻博会会务组。
(五)广泛组织优质稻米参评
为了树立我国优质稻米名牌产品,增强稻米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提高优质稻米产品的知名度,提升优质稻米的市场竞争力,推动我国稻米生产向优质化、品牌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会议期间将组织评选第四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十大金奖大米,授予奖牌和证书。请各市州积极发动稻米企业和个人参加评选(评选办法见附件3)。并于11月10日前将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相关申报资料统一汇总寄送稻博会会务组。
四、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需要布展的参展单位于2005年11月27日报到,27日至29日布展;其他参会代表于11月29日报到,30日至次月2日开会。
会议报到地点:长沙市中意路713号前进华龙大酒店八楼。
布展地点:长沙市红星国际会展中心
五、会议费
会议报到时每位代表交会务费1000元(含资料费、食宿费),由会议主办单位开具正式发票;随行人员和布展人员可自行安排食宿,若需组委会安排的,收取住宿费100元/人·日、餐费100元/人·日,不收取资料费。
六、报名办法
采取由各市州农业局将参会的单位和个人统一组团报名的办法,报名可与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联系,也可直接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七、其他事项
有关会议的具体事项可关注第四届稻博会网站(http: //www.daobohui.com)、中国农技推广网(http: //natesc.agri.gov.cn)、中国农业信息网(http: //www.agri.gov.cn)和湖南农技推广网(http: //www.hnnjtg.com);有关事项的咨询,请与第四届稻博会会务组和第四届稻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第四届稻博会会务组(湖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人:胡祥文、王周军、谢仲桂;
联系电话:0731-4430254,0731-4411837,0731-2228525;
电子信箱:wzhjhntg@163.com,xieice123@163.com。
第四届稻博会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丁贵平;
联系电话:0731-2305880、2305870、2305860;
电子信箱:web@daobohui.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中意路713号前进华龙大酒店八楼(邮编:410116)
附件:1、[url=/data/file/doc/20050823001.doc]各市州第四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组委会人员情况表[/url]
2、[url=/data/file/doc/20050823002.doc]各市州参加第四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回执[/url]
3、[url=/data/file/doc/20050823003.doc]第四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十大金奖大米评选办法[/url]
[align=right]湖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align][align=right]二○○五年八月十七日[/al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