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产品产地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公告
根据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90日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重新办理。”我省桃源县腾琼保健茶厂等28个单位[url=/data/file/doc/0608091.doc](见表一)[/url]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书已到期失效,湖南省零陵柑桔示范场等21个单位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书即将到期[url=/data/file/doc/0608092.doc](见表二)[/url]。
上述各有关单位如需继续使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请抓紧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办理有关手续。请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局产地认定管理机构切实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align=right] 二○○六年七月四日 [/align]
[align=right]湖南省农产品产地认定委员会办公室[/al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