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农业综合执法试点总结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局:
1999年起农业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在农业系统组织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按照今年全国农业政策法规工作会议精神,下一步工作重点将由试点转向规范化建设。为了全面了解各地农业综合执法情况,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请各市州对本市近年来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于2006年12月10日前将下列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一并报厅政策法规处。
一、总结材料。要求在全面回顾和总结本市州综合执法的发展过程、经验做法,主要成效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为便于汇编成册,各市州总结材料需自定标题,材料既要反映总体情况,又要突出重点和特色;既要有数据,又要有鲜活的实例。
二、综合执法情况汇总表。各市州要认真组织填写《农业综合执法情况汇总表(2006年)》(见附件),并与其他材料同时上报。
三、典型材料。各市州从不同角度和侧面选择上报1篇典型经验材料,我厅将择优上报农业部汇编成册,各市州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
四、本市州开展综合执法以来市级有关部门或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农业综合执法的行政文件。
联系人:何 婧
电 话:0731-4417885
传 真:0731-4417695
E-mail:hnnytfgc@163.com
[url=/data/file/doc/061110.doc]附件:农业综合执法情况汇总表(2006年)[/url]
[align=right]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align]
[align=right]二○○六年十一月九日[/al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