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农产品进入北京和江苏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局、乡镇企业局、畜牧水产局、蔬菜办、农垦办,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最近,我厅接到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的北京市、江苏省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函。两省市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农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对进入北京、江苏销售的外地农产品提出了严格的准入要求。现将《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制度的函》、《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实行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函》、《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函》转发给你们(不另行文),请及时通报区域内相关部门、农产品生产和营销企业、专业协会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做好有关应对工作。同时,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6〕50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本地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
附件:[url=/data/file/doc/0704231.doc]1、《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制度的函》[/url]
[url=/data/file/doc/0704232.doc]2、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蔬菜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url]
[url=/data/file/doc/0704233.doc]3、《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实行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函》[/url]
[url=/data/file/doc/0704234.doc]4、加强北京市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意见[/url]
[url=/data/file/doc/0704235.doc]5、《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函》[/url]
注:北京市[url=/data/file/doc/0704236.doc]农产品质量证明格式[/url]、[url=/data/file/doc/0704237.doc]水产品质量证明格式[/url]可从湖南省农业信息网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上下载。
[align=right]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align]
[align=right]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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