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农产品供应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07-04-30 00:00  【字体:  

[align=center]湘农业发[2007]102号[/align]

各市州农业局、乡镇企业局、畜牧水产局、蔬菜办、农垦办,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农业部《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农产品供应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align=right]湖南省农业厅[/align][align=right]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align]

附件:
[align=center]农业部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农产品供应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align]
[align=center]农明字[2007]第27号[/alig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林)、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做好农产品供应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信息服务,促进产销衔接。切实做好各类农产品市场供求、价格行情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利用网络等多种渠道发布信息,引导农产品流通,促进产销衔接。加强市场调研,扩大宣传推介,组织产销对接,对可能出现的农产品滞销或脱销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发现和处置,保证市场平稳运行。
  二、落实流通政策,营造良好流通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鼓励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引导、支持农民经纪人扩大农产品收购运销,增加市场供应。与有关部门一道检查督促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清理取缔公路违法违规设卡收费行为,营造有利于农产品大流通的良好环境,保障货畅其流。
  三、强化市场服务,保证节日供应。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需求扩大,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要积极营销促销,市场管理与服务人员要加强节日值班,维护正常交易秩序,提供有效的市场服务,满足节日期间农产品流通量不断增加的需要。
  四、强化生产环节监管,确保源头农产品质量安全。要依法加大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推广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强化环境监测与治理,推动农产品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与加工,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关。要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制售、使用禁用药物行为。
  五、加强市场准入,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采取农产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超市等企业自检与主管部门监管相结合等方式,重点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关键环节的检验检测工作,把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对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要积极与工商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节日期间安全消费。
  六、完善应急机制,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应急体系。要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树立全程监管理念,预防不安全事件的发生。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产销波动信息监测及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07]第24号)要求,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及时予以澄清,防止造成恶劣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及时报告,积极引导舆论,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align=right]农 业 部[/align]
[align=right]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align]  
  

湖南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农产品供应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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