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局、乡镇企业局、畜牧水产局、农机局、农垦办、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当前,全省防汛抗旱任务艰巨,雨情、汛情、旱情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07]第6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当前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厅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克服松懈和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扎实有效。
二、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认真排查各类隐患。要结合当前农业生产特点,认真分析可能发生的灾情和危害,制定应急预案,及早部署,提前防范,做到未雨绸缪,保障安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和重要环节的管理和监控,积极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各单位特别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派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渔业、农机等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切实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中。
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农业安全监理。全省各级农业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确保本行业、本地区安全。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机监理部门在职能移交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强重要乡村机耕道及危险路段的排查工作,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要继续抓好对拖拉机无牌行驶和无证驾驶行为的整治力度,搞好源头治理,减少农机事故,降低农机事故率。渔业部门要加强渔政执法船艇和渔业安全通讯设施的维护,做好渔港、水库养殖设施的清理整治工作。要加强和完善地区间的协调,做好外地渔船的防台避风管理。农垦企业要认真落实施工现场防坍塌、防滑坡和泥石流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电力、通讯线路地安全巡查和监护工作。厅直各单位要重点抓好建筑工地、车辆交通、仓储消防、电器电线、特种设备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运、经营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
四、加强协作配合,做好值班工作。要加强与气象、水利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汛情和气象信息,加强对台风、风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积极建立应急反馈机制。汛情严重时期要特别要加强值班和事故报告工作,做到工作重心下沉、安全防线前移,及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情况,努力做到事前预告,靠前指挥,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要不断研究完善汛期和高温季节农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处理,把风险和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共安全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防汛、度汛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农机部门要深入开展好“农机安全村”建设活动,渔业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汛、抗灾自救能力,做到常抓不懈,确保农业生产的安全。
[align=right]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align]
[align=right]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al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