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报送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农产品整治工作联系方式和进展情况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07-09-12 00:00  【字体:  

[align=center]湘农业办市[2007]109号[/align]


各市州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报送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农产品整治工作联系方式和进展情况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07]第9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负责人和联系人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请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机构,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负责与省农产品整治组联系。

  二、落实周报制度

  各市州农业局、畜牧水产局从即日起,每周一中午12点前,将本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地市级以上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周检测情况(见附件4、附件5和附件6)分别报省农产品整治组和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畜禽水产品整治办),省畜禽水产品整治办将全省畜牧水产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后于每周二上午9点以前报省农产品整治组。重大情况,随时报送。第一次报送今年以来的情况,以后报每周发生的情况。

  三、第一次报送以下情况

  (一)各市州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机构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见附件1)。

  (二)市州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质量安全监测情况。今年以来,市州以上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农业部门已开展监测批发市场数量、监测合格率等情况(详见附件2、附件3)。

  (三)专项整治情况。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部署整治工作,以及专项整治取得的主要成效等。包括截至目前为止,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整治情况;本市州监测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平均合格率情况;本市州开展对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的整治情况。

  每次报送表格时,同时报送文字说明材料及电子文稿。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农产品整治组:谢红英,严潜 0731-5582280(含传真);电子邮箱:hnsnah@163.com

  省畜禽水产品整治办:蔡林,罗杰 0731-8855167(含传真),电子邮箱:hnzcfg@sohu.com


[url=http://bb.xxz.gov.cn/070912.doc]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报送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农产品整治工作联系方式和进展情况的紧急通知
  附件1:市州农产品整治工作机构情况一览表
  附件2:市州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质量安全检测情况调查表
  附件3:市州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情况汇总表
  附件4: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执法工作周报表
  附件5: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周报表
  附件6:市州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周监测情况汇总表
  附件7:湖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名单[/url]



[align=right]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align]
[align=right]二○○七年九月十一日[/align]

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报送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农产品整治工作联系方式和进展情况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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