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科研事业单位招聘兽医专业技术人员
我所隶属省农业厅,是省级唯一畜牧兽医科研全额事业单位,位于长沙县泉塘。编制147人,在编人员105名。根据单位发展和科研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为了搞好这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招聘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实施: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所领导、人事科负责人组成。
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由所长、人事部门负责人组成。由领导小组审定招聘工作的原则、方案、公告及招聘录用人员的最后确定。招聘小组具体实施招聘人员的面试、考核、考试等各程序手续。人事部门办理有关录用、签订协议、批进人指标、办分配调动等手续。
招聘工作的监管:由省人事厅和省农业厅人事处及省畜牧水产局人事处监管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有关招聘方案由人事厅批准后实施,所招聘的人员由人事厅、农业厅、省畜牧水产局把关。
二、招聘原则:
根据科研工作的需要,控制招聘人数的总量。通过招聘,调整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年龄、知识、学历结构,全面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素质。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年龄、学历、专业要求:
岗位名额年龄学历专业
岗 位:兽医
名 额:1
年 龄:35岁以下
学 历: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同等条件条件下博士优先)
专 业:兽医专业
四、其他有关条件和要求:
1、招聘对象应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热爱畜牧兽医事业,胜任畜牧兽医工作,
具有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2、身体健康。
3、招聘者一旦录用,须在所里稳定工作五年以上。满两年可报考研究生。
4、录用者应服从所方的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安排。
五、招聘程序:
1、公告。根据招聘计划拟定招聘公告,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2007年10月23日到11月2日。报名地点:带相关证件和相片到湖南省畜牧兽医研究所人事科(0731-4615307)报名。
3、报告。将招聘计划和公告内容上报主管部门省畜牧水产局人事处和省农业厅人事处,征得其批准后予以实施。
4、考查、考核。根据应聘报名情况梳理后确定初选对象,在厅、局人事处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本所组织实施,择优录取。
5、体检。对排名第一的应聘者按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类推。
6、审批、公示。经以上程序后,由领导小组审定正式录用人员,所里将录用人员在湖南农业信息网公示一周如无异议,报主管部门审批。
7、签订聘用合同。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所人事部门根据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有关规定,与录用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和就业协议、办理录用人员的有关进所手续。
联系人:李彩军
地址:长沙市长沙县(远大二路)泉塘
联系电话:0731-4615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