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南非农业技术示范中心项目援外人员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08-03-06 00:00  【字体:  

各市州畜牧水产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胡锦涛主席在第二届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宣布的援非举措,中国政府决定援建南非农业技术示范中心。经我国商务部、农业部同意,该项目将以水产养殖技术示范为主,由中农发集团国际农业合作开发有限公司承建。受该公司委托,我中心将选派南非农业技术示范中心项目援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1.项目经理1名
  2.英语翻译1名
  3.会计1名
  4.渔业技术员3-5名
  二、岗位任职条件
  (一)、共性条件
  1.热爱祖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受援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3.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4.身体健康;
  5.保守公司秘密;
  (二)、项目经理
  1.大专以上学历;
  2.5年以上水产行业工作经历;
  3.3年以上副县处级管理部门工作经历或2年以上主持科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业绩较好;
  4.了解和掌握当前国内水产养殖技术的发展情况;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一定的涉外能力;
  6.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翻译
  1.大学本科或相当于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3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口译笔译能力;
  3.有一定对外公关、协调能力;
  4.年龄45周岁以下。
  (四)、会计
  1.财会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能独立完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财务核算工作,有财会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财务软件;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五)、水产养殖技术人员
  1.水产养殖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有3年以上水产养殖工作经历,熟悉水产养殖技术过程,能在专家指导下开展工作。
  3.有水产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4.有一定表达沟通能力;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工作期限
  三年一期。鼓励长期工作。
  四、岗位待遇
  待遇原则上按照商务部下发的规定执行。项目经理月工资不低于1500美元;翻译月工资不低于1200美元;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月工资不低于1000美元;公司还将给予个人适当奖励。
  五、福利及休假
  1、经理可带家属。如不带家属,可每年回国休假一个月,来回路费由项目报销。
  2、项目人员每工作满18个月可回国探亲一次,时间1.5个月,来回路费由项目报销。
  3、由项目为工作人员办理保险,保险额为40万元人民币。
  4、工伤及因病的医疗费用由项目承担。出国前援外人员有的慢性疾病致使在国外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要遣送援外人员回原单位。
  六、我中心负责办理援外人员出国手续、出国前体检。
  七、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援外项目规定,由项目给予援外人员所在单位一定经济补偿。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有关援外人员选派的具体事宜请与我厅外经中心联系。联系人:李智、刘知文;联系电话:0731—4442741;传真:0731—4427143;电子邮件:jiaoliuli@163.com;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教育街66号;邮编:410005。
  附件:[url=/data/file/doc/20080306001.doc]援外人员报名表[/url]




[align=right]湖南省农业厅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中心[/align][align=right]二00八年三月四日[/align]

关于选派南非农业技术示范中心项目援外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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